| 2024年臨沭縣部分城鎮公益性崗位補充招聘公告 | ||||||||||||||||||||||||
| 2024-03-15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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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關于印發<臨沂市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臨政辦字〔2022〕15號)、《關于印發<臨沂市城鄉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臨人社規〔2022〕1號)文件規定和臨沭縣公益性崗位需求情況,現面向全縣公開招聘部分就業困難人員,從事輔助性、臨時性、非營利性的公益性崗位。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本次計劃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14名(具體崗位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人員范圍: 臨沭縣戶籍人員或常住人口,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登記管理的以下類型的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困難人員需本人到戶籍地或常住地人社部門申請,并認定通過): 1.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中的失業人員; 2.撫養未成年子女單親家庭中的失業人員(指處于離婚、喪偶或未婚狀態,其撫養的未成年子女年齡在18周歲以下且未實現穩定就業的失業人員); 3.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失業人員;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業人員(指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低保證明的失業人員); 5.殘疾失業人員(指持有殘聯部門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失業人員); 6.登記失業的“4050”人員(女性40周歲、男性50周歲以上的人員); 7.登記失業的16-24歲青年群體,“二孩媽媽”群體。 咨詢電話:0539-2983260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和應聘: 1.公職人員(含已享受退休待遇的公職人員)。 2.鄉鎮(街道)備案且受財政供養或享受村(社區)集體經濟補貼的村(社區)干部。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2024年3月25日-3月29日(工作日期間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地點:詳見2024年臨沭縣城鎮公益性崗位匯總表,每人限報1個崗位。 (三)報名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2.《臨沭縣公益性崗位就業申請登記表》(見附件2);3.困難人員認定表(縣政務大廳三樓、各鎮街便民服務中心進行認定)4.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四、招聘程序 根據報名申請情況,縣人社局對報名人員的就業困難人員認定信息、工商登記信息、就業失業狀況等情況進行統一審查,結合單位崗位條件,按照人員評議、審核公示、協議簽訂、培訓上崗等程序確定崗位聘用人員。 (一)人員評議。各用人單位根據報名申請情況,結合城鄉公益性崗位職責需求,綜合考慮人員類型、申請意愿、個人能力等因素,對推薦人員進行評議,在符合用人條件的前提下,確定擬安置上崗人員。 (二)審核公示。各用人單位將擬安置上崗人員推送縣人社局審核通過后,在“臨沭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3個工作日。 (三)協議簽訂。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其簽訂勞務協議,辦理聘用手續。除初次核定其享受補貼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三年,到期后解除勞務協議。聘用人員在工作期內月工資總額不低于臨沭縣最低工資標準,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四)培訓上崗。各用人單位要聚焦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崗位技能、勞動安全等要求,多形式開展崗前培訓,及時組織各崗位人員到崗到位,根據崗位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五、其他說明 (一)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核貫穿安置工作全過程,一旦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安置人員條件,即終止公益性崗位安置。 (二)按照“誰用人、誰管理”的原則,用人單位履行用工主體責任,依法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承擔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 (三)公益性崗位勞務協議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四)如公益性崗位管理出臺新政策,按新政策執行。 監督電話:0539-2983231 附件:1.2024年臨沭縣城鎮公益性崗位補充招聘計劃匯總表 2.臨沭縣公益性崗位就業申請登記表 臨沭縣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臨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代章) 2024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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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2024年臨沭縣縣直城鎮公益性崗位招用計劃匯總表.xlsx】 附件【附件2:臨沭縣公益性崗位就業申請登記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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