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機購置補貼簡易操作流程 | ||||||||||||||||||||||||
| 2022-07-25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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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按照 “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 (戶)”方式實施。操作流程如下: 一、先購機。購機者自主選擇購買機具,按市場化原則自行與農機產銷企業協商確定購機價格,并對交易行為真實性、有效性和可能發生的糾紛承擔法律責任。 二、后申請。購機行為完成后,購機者自主向當地農業農村部門提出補貼資金申領事項,簽署告知承諾書,承諾購買行為、發票購機價格等信息真實有效,按相關規定申辦補貼。購機者攜帶所購機具、身份證、戶口本、購機稅控發票、“一卡通”原件,以及縣級實施方案中明確的其他材料,主動到所在縣區農業農村部門指定地點辦理補貼申請手續。購機者也可通過農機購置補貼app等信息化手段,在線提交補貼申請。 三、資料核驗。農業農村部門在收到購機者補貼申請后于2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符合條件可以受理的于13個工作日內 (不含公示時間)完成對補貼相關申請資料的形式審核,對補貼機具進行核驗,其中牌證管理機具憑牌證免于現場實物核驗。 四、信息公示。完成核驗后在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實時公布補貼申請信息,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五、資金兌付。縣級財政部門審核農業農村部門提交的資金兌付申請與有關材料,于15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庫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購機者兌付資金。補貼申領原則上當年有效,因當年財政補貼資金規模不夠、辦理手續時間緊張等無法享受補貼的,可在下一個年度優先兌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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