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開展2022年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和眾創空間備案工作的通知 | ||||||||||||||||||||||||
| 2022-11-18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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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開發區)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為推動我市科技企業孵化載體健康有序發展,構建良好的創新創業生態。根據《臨沂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及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組織開展2022年度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和眾創空間備案工作。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一)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應具備以下條件: 1.設立專門運營管理機構,具有臨沂市內注冊獨立法人資格,明確發展方向,完善的運營管理體系和孵化服務機制。機構實際注冊并運營滿2年; 2.孵化場地集中,孵化場地面積不低于25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業使用面積(含公共服務面積)占75%以上; 3.配備自有種子資金或合作的孵化資金,且資金規模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有獲得投融資的在孵企業,并能提供資金使用案例; 4.擁有職業化的服務隊伍,專業孵化服務人員(指具有創業、投融資、企業管理等經驗或經過創業服務相關培訓的孵化器專職工作人員)占機構總人數50%以上,每20家(不足20家的按20家計)在孵企業至少配備1名專業孵化服務人員和1名創業導師(指接受科技部門、行業協會或孵化器聘任,能對創業企業、創業者提供專業化實踐輔導服務的企業家、投資專家、管理咨詢專家); 5.科技企業孵化器在孵企業中已申請專利等知識產權的企業占在孵企業總數比例不低于20%或擁有有效知識產權的企業占比不低于10%; 6.科技企業孵化器在孵企業不少于15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業數原則上不少于1家;科技企業孵化器在孵企業已入駐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庫備案的企業占在孵企業20%以上; 7.科技企業孵化器累計畢業達到5家以上。 (二)市級眾創空間備案應具備以下條件: 1.設立專門運營管理機構,具有臨沂市內注冊獨立法人資格,成立并實際運營一年以上; 2.擁有不低于150平方米的服務場地,或提供創業工位不少于10個。同時具有能夠為創業者使用的公共接待、項目展示、會議洽談、專業設備等公共服務場地。提供創業工位和公共服務場地面積不低于眾創空間總面積的75%; 3.入駐創業團隊或企業總數不低于8家,且入駐創業團隊每年注冊成為新企業數不低于2家; 4.具有專職運營服務團隊,具備一定的創新創業經驗和專業服務能力; 5.具有完善的運營工作機制,包括項目遴選、畢業或淘汰機制、財務管理和創業導師工作機制等。 二、申報材料 (一)臨沂市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申報表或臨沂市市級眾創空間備案申報表; (二)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管理服務機構內部設置與相關管理制度文件的復印件; (四)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專業運營團隊組成人員情況表及相關學歷、資格證書復印件; (五)孵化器和眾創空間財務報表; (六)入駐企業名錄、畢業企業名錄和營業執照、入孵協議復印件,畢業企業符合畢業條件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七)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內實施的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名錄; (八)孵化器和眾創空間配套創業投資情況說明材料; (九)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建設發展規劃及其他附件。 (十)承諾書 三、申報流程 請申報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和眾創空間備案的單位,將打印的臨沂市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申報表或眾創空間備案申報表等相關材料,簽字蓋章后于11月25日前報送至所在縣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縣區科技局審核認定或備案申請材料,并進行初步核實,對符合備案條件的出具推薦函,連同申報材料報送至市科技局。 市科技局將組織專家對申備案申請進行評審,并對建設條件進行實地核查,對符合備案條件的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予以認定或備案。 各縣區科技局于11月29日前將推薦函、信息匯總表和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報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2701房間,電話:7570025。 附件: 1、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信息匯總表 2、臨沂市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申報表 3、臨沂市市級眾創空間備案申報表 4、承諾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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