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現役軍人基本優待目錄清單 |
1 |
為其家庭懸掛光榮牌。 |
2 |
發春節慰問信。 |
3 |
入伍、退役時,舉行迎送儀式。 |
4 |
邀請優秀現役軍人代表參加國家和地方重要慶典和紀念活動。 |
5 |
榮獲個人二等功以上獎勵的現役軍人,其名錄載入地方志。 |
6 |
個人立功、獲得榮譽稱號或勛章的現役軍人,由人民政府給其家庭送喜報。 |
7 |
優先聘請優秀現役軍人擔任輔導員、講解員等。 |
8 |
倡導利用大型集會、賽事播報,航班、車船及機場、車站、碼頭的廣播視頻等載體和形式,宣傳現役軍人中優秀典型的先進事跡。 |
9 |
義務兵服現役期間,其家庭由批準入伍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標準發給優待金。城鄉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按不低于發放年度的當地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發放。 |
10 |
在審查是否符合購買當地保障性住房或租住公租房條件時,撫恤、補助和優待金、護理費不計入個人和家庭收入。 |
11 |
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的,在公租房保障中優先予以解決。 |
12 |
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和實行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管理的公園、展覽館、名勝古跡、景區等,按規定提供減免門票等優待。 |
13 |
乘坐境內運行的火車(高鐵)、輪船、客運班車以及民航班機時,優先購買車(船)票或值機、安檢、乘車(船、機),可使用優先通道(窗口),隨同出行的家屬可一同享受優先服務。 |
14 |
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和軌道交通工具。 |
15 |
法律服務機構優先提供法律服務,法律援助機構依法提供免費的法律服務。 |
16 |
鼓勵銀行提供優先辦理業務,免收卡工本費、卡年費、小額賬戶管理費、跨行轉賬費,以及其他個性化專屬金融優惠服務。 |
17 |
鼓勵移動、聯通、電信運營商給予套餐資費優惠,并在自營廳提供優先服務。 |
18 |
鼓勵影(劇)院提供減免入場票價等優惠服務,文化活動機構、商業性演出提供優先優惠服務。 |
山東省現役軍人家屬基本優待目錄清單 |
1 |
發春節慰問信。 |
2 |
邀請優秀現役軍人家屬代表參加國家和地方重要慶典和紀念活動。 |
3 |
優先聘請優秀現役軍人家屬擔任輔導員、講解員等。 |
4 |
優秀人員參加“十佳好軍嫂”“十佳兵媽媽”評選表彰。 |
5 |
倡導利用大型集會、賽事播報,航班、車船及機場、車站、碼頭的廣播視頻等載體和形式,宣傳現役軍人家屬中優秀典型的先進事跡。 |
6 |
符合幫扶援助條件的,按規定享受。 |
7 |
為符合條件的未就業隨軍家屬發放基本生活補貼。 |
8 |
鼓勵各級各類養老機構優先接收,提供適度優惠服務。 |
9 |
國家興辦的光榮院、優撫醫院,對常年患病臥床、生活不能自理的現役軍人家屬,以及榮獲個人二等功以上獎勵現役軍人的父母,優先提供服務并按規定減免相關費用。 |
10 |
生活長期不能自理且納入當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老年對象,地方根據失能程度等情況優先給予經濟困難老年人補貼。 |
11 |
本地區醫療優待定點服務機構,開通優先窗口,提供普通門診優先掛號、取藥、繳費、檢查、住院服務。 |
12 |
優撫醫院提供免收普通門診診察費和優先就診、檢查、住院等服務。 |
13 |
組織優撫醫院為其優惠體檢。 |
14 |
傷病殘、老齡的,各級各類地方醫療機構優先提供家庭醫生簽約和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
15 |
在審查是否符合購買當地保障性住房或租住公租房條件時,撫恤、補助和優待金、護理費不計入個人和家庭收入。 |
16 |
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的,在公租房保障中優先予以解決。 |
17 |
居住農村且符合條件的,同等條件下優先納入國家或地方實施的農村危房改造相關項目范圍。 |
18 |
依法對軍人子女接受教育給予優待,為軍人子女接受良好教育創造條件、提供保障。 |
19 |
現役軍人子女未隨遷留在原駐地或原戶籍地的,在就讀地享受當地軍人子女教育優待政策。 |
20 |
符合條件的軍官和軍士退出現役時,隨遷子女需要轉學入學的,安置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予以及時辦理,并優先保障參戰退役軍人,屬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軍人,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或者特殊崗位服現役的退役軍人以及其他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的隨遷子女。 |
21 |
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和實行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管理的公園、展覽館、名勝古跡、景區,按規定提供減免門票等優待。 |
22 |
現役軍人乘坐境內運行的火車(高鐵)、輪船、客運班車以及民航班機時,其隨同出行的家屬,可使用優先通道(窗口)。 |
23 |
法律服務機構優先提供法律服務,法律援助機構依法提供免費的法律服務。 |
24 |
鼓勵銀行提供優先辦理業務,免收卡工本費、卡年費、小額賬戶管理費、跨行轉賬費,以及其他個性化專屬金融優惠服務。 |
25 |
鼓勵移動、聯通、電信運營商給予套餐資費優惠,并在自營廳提供優先服務。 |
26 |
鼓勵影(劇)院提供減免入場票價等優惠服務,文化活動機構、商業性演出提供優先優惠服務。 |
山東省殘疾軍人基本優待目錄清單 |
1 |
為其家庭懸掛光榮牌。 |
2 |
發春節慰問信。 |
3 |
開展常態化聯系,“八一”建軍節、春節等節日期間專門走訪座談。 |
4 |
優秀人員參加“最美退役軍人”評選表彰。 |
5 |
邀請優秀殘疾軍人代表參加國家和地方重要慶典和紀念活動。 |
6 |
服現役期間榮獲個人二等功以上獎勵的殘疾軍人,其名錄載入地方志。 |
7 |
個人立功、獲得榮譽稱號或勛章的殘疾軍人,由當地人民政府給其家庭送喜報。 |
8 |
每年安排一定數量符合條件人員輪流休養。 |
9 |
優先聘請優秀殘疾軍人擔任輔導員、講解員等。 |
10 |
倡導利用大型集會、賽事播報,航班、車船及機場、車站、碼頭的廣播視頻等載體和形式,宣傳殘疾軍人中優秀典型的先進事跡。 |
11 |
符合幫扶援助條件的,按規定享受。 |
12 |
鼓勵各級各類養老機構優先接收,提供適度優惠服務。 |
13 |
國家興辦的光榮院、優撫醫院,對鰥寡孤獨的殘疾退役軍人實行集中供養,對常年患病臥床、生活不能自理的,優先提供服務并按規定減免相關費用。 |
14 |
生活長期不能自理且納入當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老年對象,根據失能程度等情況優先給予經濟困難老年人補貼。 |
15 |
本地區醫療優待定點醫療服務機構,開通優先窗口,提供普通門診優先診察、取藥、繳費、檢查、住院服務。 |
16 |
優撫醫院提供免收普通門診診察費和優先就診、檢查、住院等服務。 |
17 |
在優撫醫院免收急診診察費,檢查治療項目費用減免比例不低于20%。 |
18 |
組織優撫醫院為其優惠體檢。 |
19 |
免費配置目錄使用范圍內的康復輔助器具。 |
20 |
各級各類地方醫療機構優先提供家庭醫生簽約和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
21 |
探索提供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等商業保險項目。 |
22 |
在審查是否符合購買當地保障性住房或租住公租房條件時,撫恤、補助和優待金、護理費不計入個人和家庭收入。 |
23 |
符合條件的殘疾軍人以家庭為單位優先納入農村危房改造、城鎮住房保障范圍,給予適當補助或租金減免. |
24 |
殘疾軍人符合城鎮住房保障條件,選擇實物配租的,優先配租,對城鎮低保家庭予以租金全額減免;選擇住房租賃補貼的,優先發放。 |
25 |
因自然災害造成住房倒塌或者嚴重損壞需要重新建設或者修繕的殘疾軍人家庭,優先納入災區民房恢復重建、集中居住區建設范圍。 |
26 |
對農村低收入住房困難的殘疾軍人家庭翻建危房、維修舊房的,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上級政策制定相應的扶持幫助措施。 |
27 |
優先安排參加學習培訓,按規定享受國家資助政策。 |
28 |
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和實行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管理的公園、展覽館、名勝古跡、景區,按規定提供減免門票等優待。 |
29 |
鼓勵民營旅游景區、博物館、紀念館等提供優先優惠服務。 |
30 |
乘坐境內運行的火車(高鐵)、輪船、客運班車以及民航班機時,優先購買車(船)票或值機、安檢、乘車(船、機),可使用優先通道(窗口),隨同出行的家屬可一同享受優先服務。 |
31 |
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和軌道交通工具。 |
32 |
乘坐境內運行的火車、輪船、長途公共汽車和民航班機,享受減收正常票價50%的優惠。 |
33 |
法律服務機構優先提供法律服務,法律援助機構依法提供免費的法律服務。 |
34 |
鼓勵銀行提供優先辦理業務,免收卡工本費、卡年費、小額賬戶管理費、跨行轉賬費,以及其他個性化專屬金融優惠服務。 |
35 |
鼓勵移動、聯通、電信運營商給予套餐資費優惠,并在自營廳提供優先服務。 |
36 |
鼓勵影(劇)院提供減免入場票價等優惠服務,文化活動機構、商業性演出提供優先優惠服務。 |
山東省退役軍人基本優待目錄清單 |
1 |
為其家庭懸掛光榮牌。 |
2 |
發春節慰問信。 |
3 |
開展常態化聯系,“八一”建軍節、春節等節日期間專門走訪座談。 |
4 |
優秀人員參加“最美退役軍人”評選表彰。 |
5 |
先進事跡在退役軍人榮譽室展陳。 |
6 |
邀請優秀退役軍人代表參加國家和地方重要慶典和紀念活動。 |
7 |
參戰退役軍人,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退役軍人,獲得省部級或者戰區級以上表彰的退役軍人等,其名錄和事跡編輯錄入地方志。 |
8 |
每年安排一定數量符合條件人員輪流休養。 |
9 |
優先聘請優秀退役軍人擔任輔導員、講解員等。 |
10 |
倡導利用大型集會、賽事播報,航班、車船及機場、車站、碼頭的廣播視頻等載體和形式,宣傳退役軍人中優秀典型的先進事跡。 |
11 |
從符合條件的優秀退役軍人中選聘黨的基層組織、社區和村專職工作人員。 |
12 |
調整定期撫恤補助標準時,適當向貢獻大的優撫對象傾斜。 |
13 |
符合幫扶援助條件的,按規定享受。 |
14 |
鼓勵各級各類養老機構優先接收,提供適度優惠服務。 |
15 |
國家興辦的光榮院、優撫醫院,對鰥寡孤獨的退役軍人實行集中供養,對常年患病臥床、生活不能自理的,優先提供服務并按規定減免相關費用。 |
16 |
生活長期不能自理且納入當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老年對象,根據失能程度等情況優先給予經濟困難老年人補貼。 |
17 |
符合條件的撫恤補助優撫對象,本人自愿入住敬老院、社會福利中心和其他養老機構光榮間集中供養的,設立光榮間標識,懸掛光榮牌,并在房間安排、生活照料等方面體現優待。 |
18 |
本地區醫療優待定點服務機構,為老復員軍人、參戰參試退役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開通優先窗口,提供普通門診優先診察、取藥、繳費、檢查、住院服務。 |
19 |
優撫醫院為老復員軍人、參戰參試退役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提供免收普通門診診察費和優先就診、檢查、住院等服務。 |
20 |
組織優撫醫院為老復員軍人、參戰參試退役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優惠體檢。 |
21 |
屬于優撫醫療保障的優撫對象,按規定享受定額門診補助和慢性病補助,補助標準逐步提高。 |
22 |
屬于優撫醫療保障的優撫對象,在政策范圍和支付限額內的住院醫療費用,經居民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支付后的剩余部分,由所在地縣級政府按補助比例不低于50%的標準給予補助。 |
23 |
傷病殘、老齡的,各級各類地方醫療機構優先提供家庭醫生簽約和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
24 |
探索提供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等商業保險項目。 |
25 |
在審查是否符合購買當地保障性住房或租住公租房條件時,撫恤、補助和優待金、護理費不計入個人和家庭收入。 |
26 |
符合條件的撫恤補助優撫對象以家庭為單位優先納入農村危房改造、城鎮住房保障范圍,給予適當補助或租金減免。 |
27 |
撫恤補助優撫對象符合城鎮住房保障條件,選擇實物配租的,優先配租,對城鎮低保家庭予以租金全額減免;選擇住房租賃補貼的,優先發放。 |
28 |
因自然災害造成住房倒塌或者嚴重損壞需要重新建設或者修繕的撫恤補助優撫對象家庭,優先納入災區民房恢復重建、集中居住區建設范圍。 |
29 |
對農村低收入住房困難撫恤補助優撫對象家庭翻建危房、維修舊房的,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上級政策制定相應的扶持幫助措施。 |
30 |
現役軍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學校就學的學生,服現役期間保留入學資格或者學籍,退役后兩年內允許入學或者復學,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轉入本校其他專業學習。達到報考研究生條件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優惠政策。 |
31 |
退役軍人按規定免費參加教育培訓。 |
32 |
參戰退役軍人,擔任作戰部隊師、旅、團、營級單位主官的轉業軍官,屬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軍人,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或者特殊崗位服現役的退役軍人,優先安置。 |
33 |
機關、群團組織、事業單位接收安置轉業軍官、安排工作的軍士和義務兵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編制保障。 |
34 |
機關、群團組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招錄或者招聘人員時,對退役軍人的年齡和學歷條件可以適當放寬,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招聘退役軍人。退役的軍士和義務服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
35 |
開發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對符合條件的下崗失業退役士兵再就業實施過渡性幫扶。 |
36 |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推行退役軍人憑有效證件免費乘坐城市公共交通。 |
37 |
鼓勵民營旅游景區、博物館、紀念館等提供優先優惠服務。 |
38 |
法律服務機構優先提供法律服務,法律援助機構依法提供免費的法律服務。 |
39 |
鼓勵銀行提供優先辦理業務,免收卡工本費、卡年費、小額賬戶管理費、跨行轉賬費,以及其他個性化專屬金融優惠服務。 |
40 |
鼓勵移動、聯通、電信運營商給予套餐資費優惠,并在自營廳提供優先服務。 |
41 |
鼓勵影(劇)院提供減免入場票價等優惠服務,文化活動機構、商業性演出提供優先優惠服務。 |
山東省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 基本優待目錄清單 |
1 |
為其家庭懸掛光榮牌。 |
2 |
發春節慰問信。 |
3 |
開展常態化聯系,春節、烈士紀念日期間專門走訪座談。 |
4 |
邀請優秀“三屬”代表參加國家和地方重要慶典和紀念活動。 |
5 |
每年安排一定數量符合條件的人員輪流休養。 |
6 |
優先聘請優秀“三屬”擔任輔導員、講解員等。 |
7 |
倡導利用大型集會、賽事播報,航班、車船及機場、車站、碼頭的廣播視頻等載體和形式,宣傳“三屬”中優秀典型的先進事跡。 |
8 |
符合幫扶援助條件的,按規定享受。 |
9 |
鼓勵各級各類養老機構優先接收,提供適度優惠服務。 |
10 |
國家興辦的光榮院、優撫醫院,對鰥寡孤獨的“三屬”實行集中供養,對常年患病臥床、生活不能自理的,優先提供服務并按規定減免相關費用。 |
11 |
生活長期不能自理且納入當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老年對象,根據失能程度等情況優先給予經濟困難老年人補貼。 |
12 |
符合條件的撫恤補助優撫對象,本人自愿入住敬老院、社會福利中心和其他養老機構光榮間集中供養的,設立光榮間標識,懸掛光榮牌,并在房間安排、生活照料等方面體現優待。 |
13 |
本地區醫療優待定點服務機構,開通優先窗口,提供普通門診優先診察、取藥、繳費、檢查、住院服務。 |
14 |
優撫醫院提供免收普通門診診察費和優先就診、檢查、住院等服務。 |
15 |
組織優撫醫院為其優惠體檢。 |
16 |
屬于優撫醫療保障的優撫對象,按規定享受定額門診補助和慢性病補助,補助標準逐步提高。 |
17 |
屬于優撫醫療保障的優撫對象,在政策范圍和支付限額內的住院醫療費用,經居民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支付后的剩余部分,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按補助比例不低于50%的標準給予補助。 |
18 |
傷病殘、老齡的,各級各類地方醫療機構優先提供家庭醫生簽約和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
19 |
探索提供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等商業保險項目。 |
20 |
在審查是否符合購買當地保障性住房或租住公租房條件時,撫恤、補助和優待金、護理費不計入個人和家庭收入。 |
21 |
符合條件的撫恤補助優撫對象以家庭為單位優先納入農村危房改造、城鎮住房保障范圍,給予適當補助或租金減免。 |
22 |
撫恤補助優撫對象符合城鎮住房保障條件,選擇實物配租的,優先配租,對城鎮低保家庭予以租金全額減免;選擇住房租賃補貼的,優先發放。 |
23 |
因自然災害造成住房倒塌或者嚴重損壞需要重新建設或者修繕的撫恤補助優撫對象家庭,優先納入災區民房恢復重建、集中居住區建設范圍。 |
24 |
對農村低收入住房困難撫恤補助優撫對象家庭翻建危房、維修舊房的,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上級政策制定相應的扶持幫助措施。 |
25 |
符合條件的烈士、因公犧牲軍人子女就近就便入讀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和幼兒園。 |
26 |
符合條件的烈士、因公犧牲軍人子女報考普通高等學校,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
27 |
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和實行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管理的公園、展覽館、名勝古跡、景區,按規定提供減免門票等優待。 |
28 |
乘坐境內運行的火車(高鐵)、輪船、客運班車以及民航班機時,優先購買車(船)票或值機、安檢、乘車(船、機),可使用優先通道(窗口),隨同出行的家屬可一同享受優先服務。 |
29 |
法律服務機構優先提供法律服務,法律援助機構依法提供免費的法律服務。 |
30 |
鼓勵銀行提供優先辦理業務,免收卡工本費、卡年費、小額賬戶管理費、跨行轉賬費,以及其他個性化專屬金融優惠服務。 |
31 |
鼓勵移動、聯通、電信運營商給予套餐資費優惠,并在自營廳提供優先服務。 |
32 |
鼓勵影(劇)院提供減免入場票價等優惠服務,文化活動機構、商業性演出提供優先優惠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