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沭征公告〔2022〕7號 | ||||||||||||||||||||||||
| 2022-11-22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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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沭征公告〔2022〕7號 2022年11月13日,臨沭縣2022年第5批次建設用地已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現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準文件 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關于臨沭縣2022年第5批次建設用地的批復》(魯政土字Q〔2022〕71號)批準征收土地3.0861公頃(批復文件詳見附件)。 二、征收土地的范圍 地塊1范圍:冠山路以西,興大東街以北。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臨沭街道益民居。 地塊2范圍:冠山路以東,臨沭縣車管所以南。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臨沭街道蒼源居。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積、用途 地塊1:位于冠山路以西,興大東街以北,總面積2.9507公頃,其中:農用地2.9507公頃(耕地1.8263公頃),擬用于臨沭縣紅石湖實驗學校操場項目建設,用途為教育用地。 地塊2:位于冠山路以東,臨沭縣車管所以南,總面積0.1354公頃,其中:農用地0.1354公頃(耕地0.1327公頃),擬用于臨沭縣公安消防大隊消防站執勤樓及輔助用房建設項目建設,用途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四、征收土地的工作安排 (一)費用撥付。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征地補償安置有關費用由臨沭縣財政局按照簽訂的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時間將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撥付至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銀行賬戶,將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撥付給地上附著物和青苗所有權人銀行賬戶。 (二)交付土地。征地補償安置有關費用足額撥付后,相關各方要及時清理地上附著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土地。 五、其他 本公告在被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的鎮(街道)、村和村民小組及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布。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對山東省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批復文件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張貼滿10個工作日后60日內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復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影響征收土地的實施。 特此公告。 附件:臨沭縣2022年第5批次建設用地批復文件 聯系人:王麗華,聯系電話:0539-6219102。 臨沭縣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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