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三部門出臺促進汽車消費10條新措施 | ||||||||||||||||||||||||
| 2023-07-27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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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優化汽車購買使用管理制度和市場環境,更大力度促進新能源汽車持續健康發展,7月2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等十三部門制定的《關于促進汽車消費的若干措施》正式發布。 《若干措施》提出優化汽車限購管理、支持老舊汽車更新消費、加快培育二手車市場、加強新能源汽車配套設施建設、著力提升農村電網承載能力、降低新能源汽車購置使用成本、推動公共領域增加新能源汽車采購數量、加強汽車消費金融服務、鼓勵汽車企業開發經濟實用車型、持續緩解停車難停車亂問題等10條新措施。 根據《若干措施》,在優化汽車限購管理方面,鼓勵限購地區盡早下達全年購車指標,實施城區、郊區指標差異化政策,因地制宜增加年度購車指標投放。 在支持老舊汽車更新消費方面,鼓勵各地加快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乘用車、違規非標商用車淘汰報廢;鼓勵各地綜合運用經濟、技術等手段推動老舊車輛退出,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開展汽車以舊換新。在加快培育二手車市場方面,各地落實取消二手車限遷、便利二手車交易登記等政策措施;加強出口退稅的政策輔導和服務,支持鼓勵達到相關質量要求的二手車出口。在降低新能源汽車購置使用成本方面,落實延續和優化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減免的政策措施。 《若干措施》明確,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出臺配套政策措施并抓好政策落實,支持有關行業協會、商會、汽車企業、金融機構等開展汽車促銷活動,不得出臺地方保護的政策,避免惡性競爭,共同維護行業秩序,營造有利于汽車消費的政策和市場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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