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度臨沂市人才飛地申報工作的通知 | ||||||||||||||||||||||||
| 2023-10-07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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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推進創新驅動發展和人才強市戰略,進一步集聚我市產業發展的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根據《關于加快人才飛地建設的實施意見》(臨委人組辦發〔2023〕9號)的有關規定,現組織開展2023年度臨沂市人才飛地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對我市各級政府、園區、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結合自身需求,打破行政區劃界限,到市外創新資源豐富的地區獨立或聯合設立的離岸孵化器、加速器、創業園或研發機構等跨區域創新創業平臺進行扶持。 二、申報條件 (一)離岸孵化器、加速器、創業園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為我市各級政府部門、各類園區或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對飛地園區擁有實際控制權,直接或委托第三方負責園區建設運營。 2.具有開展國內外科技合作的能力和基礎,具有一定的運營經驗及相關的人才儲備。能夠提供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辦公場地及基本辦公設施,提供創業工位和公共服務場地面積不低于總面積的70%,為臨沂市的或擬入駐臨沂市的企業提供創新創業場地不少于總面積的50%。 3.擁有一支經驗豐富、熟悉當地情況的專門管理團隊,具有創業、投融資、企業管理等經驗或經過創業服務相關培訓的專職工作人員不少于5人。 4.具有對接當地科研、人才、項目等資源的能力,與當地政府、高校、知名企業、研發機構等建立有合作關系。 5.截至申報之日,在孵和畢業企業中,已在臨沂注冊落地且取得一定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企業不少于3家。 6.制定有明確的年度建設目標任務,并具有完成年度建設目標任務的人才和經費保障。 (二)研發機構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為我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主體,對研發機構擁有實際控制權。原則上,研發機構與申報單位在主營業務領域和研發方向上應具有一致性。 2.固定辦公場所和研發場地不少于200平方米,能夠滿足企業孵化、技術研發、創新服務的需要。 3.具有穩定的經費來源,上年度研發機構在高層次人才引進培育使用和技術研發方面的支出費用不少于100萬元。 4.具有一定的研發技術力量,原則上應擁有不少于8人的專業研發人員,其中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以上職稱的研發人員不少于1人。 5.圍繞申報單位技術難題和發展方向,每年研究開發自選新產品或課題不少于2個,到我市進行轉化技術成果不少于1個,全職引進本科以上學歷青年人才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1人。 6.就地使用或為我市引薦高層次人才1人以上(應為臨沂市“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應具備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在國內外擁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研發能力)。 三、有關要求 (一)請各相關單位做好人才飛地政策宣傳和申報推薦工作,負責申報對象合規性審查,對申報材料及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關聯性和權屬性進行核實。 (二)申報單位要根據申報類別,填寫《臨沂市人才飛地申報書》(附件1、2),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申報書需膠裝成冊,其裝訂順序為:申報書封面、申報書內容、附件證明材料。申報材料務必包含目錄,且申報書與附件證明材料須用彩色紙張隔頁。 (三)請于10月20日前將審核推薦的申報書一式兩份及推薦匯總表(附件3)報送市科技局引智科,同時發送蓋章掃描電子版。 附件:1.臨沂市人才飛地申報書(離岸孵化器、加速器、創業園類) 2.臨沂市人才飛地申報書(研發機構類) 3.臨沂市人才飛地推薦匯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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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臨沂市人才飛地申報書(離岸孵化器、加速器、創業園類).docx】 附件【2:臨沂市人才飛地申報書(研發機構類).docx】 附件【3:臨沂市人才飛地推薦匯總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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