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人民政府臨沭街道興安村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沭征補公告[2024]25號 | ||||||||||||||||||||||||
| 2024-10-16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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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人民政府 臨沭街道興安村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沭征補公告〔2024〕25號 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2〕13號)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擬征收興安村集體土地。臨沭縣人民政府組織自然資源和規劃、財政、農業農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及臨沭街道辦事處依據土地現狀調查結果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擬定了興安村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現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地塊1擬用于山東金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項目建設,開發用途為工業用地。 地塊2擬用于山東億星達照明科技有限公司項目建設,開發用途為工業用地。 地塊3擬用于山東恒立醫療器械有限公司項目建設,開發用途為工業用地。 上述地塊位于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臨沭縣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的批復》(魯政土字Q〔2024〕109號)批準的成片開發范圍內。 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地塊1:該地塊位于中山南路以西,泰安街以北:總面積0.6676公頃,全部為農用地(耕地0.2936公頃、設施農用地0.3740公頃)。 地塊2:該地塊位于振興南路以東,蒼山南路以西,泰安街以北:總面積1.0771公頃,農用地0.0011公頃(耕地0.0011公頃)建設用地1.0760公頃。 地塊3:該地塊位于朝陽街以南,光明路以西:總面積0.6397公頃,全部為農用地(耕地0.6328公頃、林地0.0069公頃)。 三、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復》(魯政字〔2023〕144號)批復的臨沭縣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擬征收土地位于Ⅰ級區片,補償標準為102萬元/公頃。 擬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按照山東省自然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臨沂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自然資函〔2022〕56號)規定的標準執行。 四、安置意見 經與興安村村民委員會協商,對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調地安置:由臨沭街道辦事處和興安村集體經濟組織征得村民同意,在征收土地經依法批準后按照有關規定對承包土地進行調整。 (二)貨幣安置。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撥付至興安村村民委員會后,其具體分配方案由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討論決定。 五、社會保障 社會保障費用按照22.5萬元/公頃的標準由臨沭縣財政局撥付至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共計53.6490萬元。在征收土地經依法批準后,由臨沭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被征地村民參加村民養老保險方案,辦理參保事宜。 六、辦理補償登記及簽訂補償安置協議 擬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其他相關權利人應自本公告公示期滿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持相關權屬證明材料到臨沭街道辦事處辦理補償登記并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 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補償登記的,以《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確認表》作為補償安置的依據。 七、其他事項 擬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如對本方案不服或者有修改建議的,應在公示結束前向臨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書面反饋;如認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在公示結束前向臨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出書面聽證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街道辦事處、村和村民小組及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布。本公告公示期為30日,公示期自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1月15日。 特此公告。 聯系人:王麗華,聯系電話:0539-6219102。 臨沭縣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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