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餐飲服務單位“外擺”食品的安全提示 | ||||||||||||||||||||||||
| 2025-08-06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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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餐飲服務經營者及消費者: 近期,我縣部分餐飲服務單位在經營場所外設置外擺攤位開展食品經營活動,既為市民生活提供了便利,也為城市增添了濃濃的“煙火氣”。但隨著夏季氣溫升高,外擺攤位經營的食品安全風險逐漸攀升。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現就外擺攤位經營相關事宜提示如下,請各單位認真落實,確保外擺攤位經營合規、安全、有序。 一、做好資質信息公示 餐飲服務單位在外擺攤位應主動公示本單位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等證照信息;同時做好消費提醒,在攤點醒目位置張貼食品安全提示(如“餐食請及時食用,避免久置”)和投訴舉報電話(食品安全總監或食品安全員聯系方式),確保第一時間響應并妥善處理消費者投訴。 二、加強經營人員管理 所有攤位人員須持有有效期內的健康證,每日上崗前進行晨檢并詳細記錄檢查結果。售賣過程中,銷售人員須全程穿戴整潔工作服,嚴格遵循手部清洗消毒標準流程;嚴禁佩戴首飾、涂抹指甲油,規范佩戴口罩、帽子及一次性手套,頭發不外露。 三、強化原材料進貨查驗 各餐飲經營單位須嚴格把控原材料的進貨查驗及儲存,所有食材采購須索證索票(包括供應商資質、檢驗報告、進貨票據等),確保食材來源合法可追溯;重點檢查肉類、水產等易腐食材的保質期及儲存條件,建立電子或紙質臺賬實現全程追溯。 四、規范備餐操作加工 嚴控備餐出餐時間,從出菜到銷售完成應盡量控制在2小時以內,避免長時間存放和太陽直接照射,必要時使用冷藏或保溫設備防止細菌滋生;嚴格落實“三防”措施,戶外攤位必須配備防蠅、防塵等設施(如紗網罩、防塵蓋);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打包盒、打包袋,避免出現交叉污染;每日經營前后對操作臺、工具進行徹底清潔消毒,保持攤位周邊環境整潔,配備帶蓋垃圾桶,杜絕垃圾堆積;外擺攤位嚴禁提供生食水產品、冷加工糕點等對加工儲存條件及食用人群要求較高的高風險食品。 各餐飲服務經營單位要高度重視“外擺”經營的規范管理,切實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為消費者提供安全、衛生、優質的食品。消費者購買前,請查看餐飲服務單位的主體資質及從業人員健康信息,購買“外擺”食品如遇疑問或問題,可撥打“12315”“12345”投訴舉報熱線進行舉報投訴。?
臨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8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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