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認定工傷決定書送達公告(臨沭縣金鼎運輸有限公司) | ||||||||||||||||||||||||
| 2025-11-18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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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金鼎運輸有限公司: 本機關受理了王長城的工傷認定申請,并于2025年11月11日依法作出《認定工傷決定書》(魯371329認定工傷(2025)364號),因通過郵寄等方式送達未果,現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認定決定如下: 相裕磊將車牌號為魯Q251CA重型半掛車登記掛靠在臨沭縣金鼎運輸有限公司對外經營,期間聘用王長城為該車司機,2024年12月10日下午,相裕磊安排王長城駕駛魯Q251CA半掛車從江蘇省東海縣石梁河鎮運輸石子至江蘇省灌云縣龍苴鎮穆圩山正混凝土攪拌站,當晚20時00分許,王長城在山正混凝土攪拌站卸完貨后,被發現在其駕駛的貨車駕駛室中暈倒,后被送往灌云縣人民醫院搶救,王長城經搶救無效于發病當日死亡,死亡原因為:呼吸心跳驟停。 王長城的上述情形,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屬于工傷認定范圍,現予以視同為工傷。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第五款之規定,被掛靠單位臨沭縣金鼎運輸有限公司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如對本決定不服的,可自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60日內向臨沭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向臨沭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聯系地址:臨沂市臨沭縣創業大廈四樓433室 聯系電話:0539-2983230 臨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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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認定工傷決定書送達公告(臨沭縣金鼎運輸有限公司).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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