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認定工傷決定書送達公告(臨沂桐源建筑勞務有限公司) | ||||||||||||||||||||||||
| 2026-03-03 點擊數: | ||||||||||||||||||||||||
|
||||||||||||||||||||||||
|
||||||||||||||||||||||||
|
臨沂桐源建筑勞務有限公司: 本機關受理了郝玉營親屬郝艷飛為其申請的工傷認定申請,并于2026年02月13日依法作出《認定工傷決定書》(魯371329認定工傷(2025)490號),因通過郵寄等方式送達未果,現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認定決定如下: 2024年6月3日18時06分左右,職工郝玉營在世紀名筑西區結束消防施工安裝工作,駕駛電動自行車下班回家途中,當其沿臨沭縣青云山路由北向南行駛至事故地點時,不慎與一輛他人駕駛的在臨沭縣青云山路七實小門南停車開啟車門的小型轎車發生碰撞,致其頭部、左上肢、胸部受傷。先被送往臨沭縣人民醫院住院治療,診斷為:1.創傷性硬腦膜下血腫2.多發性大腦挫裂傷3.創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4.多發顱骨骨折5.頭皮血腫6.左上肢肘關節損傷7.創傷性胸腔積液;后被送往臨沂市人民醫院住院治療,診斷為:1.腦挫傷多發2.創傷性硬腦膜下血腫多發3.創傷性蛛網膜下腔血腫4.顱骨骨折多發5.顴骨骨折6.創傷性硬腦膜外血腫7.閉合性顱腦損傷重型8.肋骨多處骨折9.胸部損傷10.肺挫傷11.墜積性肺炎12.肺部感染13.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14.D-二聚體升高15.低蛋白血癥16.低氧血癥。 郝玉營的上述情形,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之規定,屬于工傷認定范圍,現予以認定(或視同)為工傷。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如對本決定不服的,可自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60日內向臨沭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向臨沭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聯系地址:臨沂市臨沭縣創業大廈四樓433室 聯系電話:0539-2983230 臨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6年03月03日 |
||||||||||||||||||||||||
|
|
||||||||||||||||||||||||
| 【關閉窗口】 | ||||||||||||||||||||||||
智能問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