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規范2026年“五一”節日期間市場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函 | ||||||||||||||||||||||||
| 2026-04-30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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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縣各經營者和相關單位: “五一” 勞動節假期將至,為進一步規范全市市場價格秩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公平有序、誠信守法的節日消費環境,現就規范我縣市場價格行為作出如下提醒告誡: 一、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 各經營及相關單位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加強價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二、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 各經營主體要認真落實明碼標價規定,做到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通過網絡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應當在網絡頁面以文字、圖像等形式規范明碼標價。 三、嚴禁價格欺詐行為 各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不得實施低價誘騙高價結算、虛假折價減價、先提價后打折、不履行價格承諾等行為;不得在折價前臨時大幅提高標示價格作為計算基準,不得使用無依據或無從比較的“劃線價”“原價”等作為被比較價格。 四、強化重點行業領域價格行為規范 (一)旅游景區: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立收費公示牌,公示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減免政策、價格投訴電話等。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旅游景區門票價格,應嚴格執行價格政策和優惠減免措施,不得擅自增設收費項目、違規設置“園中園”門票變相漲價。 (二)酒店住宿:賓館、酒店、民宿等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所及線上預訂平臺的醒目位置,清晰公示客房類型、服務標準、價格等信息。合理確定客房價格,嚴格履行價格承諾,不得在預訂房間訂單生效后單方面毀約或擅自提高價格。不得借節日之機串通漲價,不得利用虛假價格比較手段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 (三)餐飲服務:各種菜品、酒水飲料和服務要依法明碼標價,清晰標注計價單位、單價等信息。對同一菜品因規格、做法等特征不同而實行不同價格的,應當針對不同價格分別標示品名。有償提供餐巾紙、餐具的,應在顯著位置標明收費標準,供消費者自主選擇。海鮮等鮮活商品應標明當日售價,嚴禁使用“時令價”等模糊標價。 (四)交通運輸:客運、出租車、網約車、鐵路、航空、高速公路、救援、停車、充電設施等經營單位應按規定明碼標價,嚴格執行臨沂市價格政策。停車場經營者應在停車場入口處等顯著位置公示標價牌,標明收費標準、計費方式、免費時長、投訴舉報電話等內容。 (五)文娛演出、體育賽事、露營場所應當做好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不得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 (六)參與以舊換新活動的經營者,應當按規定明碼標價、信守價格承諾,不得通過虛假折價、減價等方式實施價格欺詐。 (七)共享充電寶應在租借頁面醒目位置公示免費時長、計費標準、封頂價格、押金規則等內容,優化計價收費模式。 (八)各農貿市場、大型超市和藥店等糧油肉禽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和藥品、醫療用品經營者,嚴禁利用節假日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囤積居奇、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等違法行為。 自本提醒告誡書發布之日起,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應當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切實規范自身價格行為。全縣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節日市場價格監管力度,對經提醒告誡仍不整改的價格違法行為,將依法依規查處,情節嚴重的予以公開曝光。歡迎社會各界監督,發現價格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或12345投訴舉報。 臨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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