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秀,男,漢族,1969年12月出生,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梅埠街道辦事處王賀城居委人。中共黨員,轉業軍人,臨沭縣城市管理局職工。2008年3月被臨沭縣委宣傳部等五部門評為“第四屆職工職業道德建設標兵”;2010年8月,臨沭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授予他“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榮譽稱號。
2007年8月11日早晨,家住臨沭縣城振興街居民韓守彬的兒子在蒼源河振興橋邊玩耍時掉入水中。王春秀正好路過此處,見此情景,王春秀不顧個人安危,連衣服也沒脫就縱身跳進河里。在部隊訓練成長、熟悉水性的王春秀沉著應對,在離小男孩落水處下游70多米,將小男孩托出水面,并與熱電廠一名職工聯手將落水的孩子拉上岸邊。經過急救,小男孩緩過了氣來。看到小男孩已經脫離生命危險,王春秀的心平靜下來,沒有向這個小男孩和在場的群眾打招呼,就悄無聲息地轉身離開。小男孩的父親韓守彬為了表達全家人對王春秀救命之恩,在振興街居委會負責同志的陪同下專程到縣城管局感謝,并贈送了一面錦旗。
臨沭縣城管局作出了開展向王春秀同志學習活動的決定,臨沂市、臨沭縣新聞媒體報道了王春秀的先進事跡,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
王春秀無論在什么工作崗位上,都以一個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熱愛本職,勤奮敬業。他2005年轉業,被安置到臨沭縣城管局,先后在市容管理中隊、規劃管理中隊、廣告科工作。他干一行、愛一行,勤勤懇懇,不計名利,被臨沭縣城市管理局評為“城管執法工作先進個人”,被臨沭縣委宣傳部等五部門評為“第四屆職工職業道德建設標兵”。2010年8月被臨沭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授予“臨沭縣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榮譽稱號,其先進事跡入選首屆《臨沂市見義勇為英模譜》一書,并作為特約代表參加該書首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