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朋友圈里“二陽”逐漸增多,也有些人幸運地躲過了去年底、今年初的第一波高峰卻在最近“初陽”了。
這些人來私信咨詢的最多問題之一是要不要去醫院就醫。
5月11日,澳門衛生局發布《新冠病毒感染者就醫建議》,筆者認為不錯,分享給大家,供參考。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表示,目前本澳和內地疫情類似,Omicron XBB各亞型變異株(包括XBB.1.5,XBB.1.16,XBB.1.9等)是本澳檢測到的主要新冠病毒株。隨著自然感染和接種疫苗后產生的免疫力逐漸下降、新亞型變異株的出現及人員流動的增加,本澳社區新冠病毒活動水平有所上升。為方便居民更好地判斷自身就醫需要,衛生局參考世界各地新冠病毒感染治療經驗和建議,發布《新冠病毒感染者就醫建議》供居民參考,并取代《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隔離治療指引》。
根據《建議》,有新冠病毒感染相關癥狀且新冠病毒抗原或核酸檢測呈陽性人士,可按癥狀、年齡、是否為孕產婦、是否具慢性基礎病等情況進行自我評估。孕產婦、65歲或以上、具慢性基礎病者,建議到衛生中心、公營或私營醫院接受醫生評估,由醫生視需要處方藥物;而一般健康的青壯年和兒童可自行使用對癥治療藥物,或到任何醫療機構就診。
《建議》列出一系列需緊急就醫的重癥警示癥狀,若出現下列癥狀應立即就醫,感染者及其家屬需留意有關情況:
呼吸困難;
持續胸痛或胸悶;
無法喚醒或不能保持清醒;
皮膚、嘴唇或指甲床發青;
孕婦胎動減少或停止。
兒童除了上述癥狀外,還包括:
抽搐及/或不尋常的肌肉抽動;
發燒超過48小時,或高燒不退;
持續嘔吐、頭痛或腹痛;
超過12小時未進食或未解尿
其他嚴重不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