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省、市企業開工復產的要求,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和《山東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關于I 級響應期間疫情防控有關規定,經縣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研究決定,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按照“生活必需、分期分批、有序防控、防止聚集”的原則,對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部分服務行業實施開工復業?,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允許開工復業的單位生產經營范圍
生活超市、小商超、熟食店、糧油店、蔬菜店、面食店、肉食店、水果店、蛋糕店、理發店等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且擁有獨立門面店的生產經營單位。
農村大集、批發市場、酒店、賓館、影院、飯店、快餐店、網絡訂餐單位、食品攤點、商業一條街、浴池、網吧、KTV、美容按摩等人員密集場所及其他不在本范圍內的門店,繼續暫停營業,具體復工時間另行通知。
二、允許開工復業需具備以下條件
1、經營場所一律定期消毒。經營者要做好生產經營場所、運輸車輛的消毒、防控工作,配備必須的消毒殺菌設施(消毒水、酒精、口罩等),每天早晚至少消毒一次。
2、從業人員一律做好防護,佩戴口罩,穿戴衛生隔離衣上崗,每天上崗前和交接班時要進行體溫監測并做好登記。體溫出現異常者,立即報屬地鎮街疫情防控指揮部,并到定點醫院發熱門診進行診療,診療期間營業門店停業關閉。從業人員須辦理健康證明的,一律按要求辦理健康證。
3、出入經營場所人員一律要求佩戴口罩。經營場所較大、人流量較大、容易引發聚集的場所要落實體溫檢測等措施,嚴格管控人員進出。對未戴口罩或拒絕配合體溫檢測的人員,經營者要拒絕入場,對不聽勸阻的人員,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4、經營門店一律不得店外經營,提倡窗口銷售、店外取貨,禁止路邊攤點、流動攤點經營。提倡開展線上訂單,利用網絡平臺交易配送,提倡線下交易無接觸配送,提倡各種移動支付、掃碼購、自助購等結算方式。
5、各經營單位一律不準造成人員聚集。如遇客流集中、人員密集的情況可采取店外排隊,并間隔1米以上安全距離進行疏導防護。如發現外省特別是湖北來我縣人員應當及時上報縣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聯系電話:6200502。
6、省外人員或有省外旅居史人員一律按規定隔離觀察14天,隔離期滿身體無異常后方可上崗營業。
7、店內商品一律明碼標價。嚴禁哄抬物價、囤積居奇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經營活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嚴格落實索證索票制度,食用農產品快檢等進貨查驗制度,禁止銷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及原料。理發店要嚴格按照日常價格開展服務。
8、疫情防控期間,不得以任何形式開展可能引發公眾聚集的促銷、表演、宣傳等各類活動,已經安排的立即取消,減少人員聚集。
9、理發店開工復業除遵守以上規定外,其他應具備條件見附件4。
三、實行備案驗收和日常監管制度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城區范圍內服務行業的復工申請,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綜合執法局、縣衛健局組成驗收專班,在2個自然日內對防疫措施、復工條件、防控物資等進行現場驗收。各鎮街(區)范圍內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填報本通知附件內容后報鎮街(區)。鎮街(區)接到申請后,組織市場監管所、綜合執法中隊、鎮街衛生院組成驗收專班,在2個自然日內進行現場驗收。各服務行業門店必須待驗收通過后,方可開工復業。
疫情防控期間,各驗收專班要加強對開工復業業戶的日常監管,對不按規定執行的,一律停業整頓;對拒不服從管理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附件:1、開工復業申請表
2、開工復業疫情防控承諾書
3、開業復工人員情況摸底表
4、理發店開工復業指南
5、衛生健康監督執法監管區域聯系方式
臨沭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