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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人民政府 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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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政發〔2016〕2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各部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為持續促進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按照臨沂市人民政府《關于采取有力措施打好安全生產翻身仗的意見》(臨政發〔2016〕2號)要求,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實加強縣(鎮街)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委會由政府(開發區管委會)主要負責同志任主任,同級黨委副書記、政府各位分管負責同志任副主任,政府分管負責同志同時兼任相關專業委員會主任,紀檢監察、組織、宣傳、政法等部門負責同志和政府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安委會每月召開一次例會,由安委會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分析形勢,調度工作,部署任務。強化安委會及其辦公室的綜合協調作用,由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同志牽頭、安委會辦公室負責組織,每兩月對有關專業委員會辦公室(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進行一次綜合督導。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月督導制度,由政府各位分管負責同志牽頭,相關安委會專業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每月對所分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進行一次督導檢查。 二、配強基層監管力量。在全縣所有鎮街(區)設立獨立的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安全生產服務中心),配齊配強工作人員,經濟開發區不少于8人,臨沭街道不少于6人,其他鎮不少于4人,承擔監管職責,保證安監機構、人員、辦公場所、辦公經費、執法裝備“五到位”。加強基層安監執法規范化、專業化建設,在縣安全生產監察大隊設立3支執法中隊,實行分片執法;對具備執法監察條件的鎮街(區)安監機構,由縣安監局實行委托執法。 三、加大安全生產在科學發展考核中的權重。縣里對鎮街(區)科學發展綜合考評,增加安全生產考核權重,每發生1起一般事故扣2分、較大事故扣10分。嚴格實行安全生產黃牌警告、警示約談和“一票否決”制度,對問題突出、工作推進差的鎮街(區)和部門,進行黃牌警告、警示通報和約談;對突破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發生2起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或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的鎮街(區)和單位,堅決實行“一票否決”。從嚴執行省委、省政府關于“打非治違”工作的問責規定,鎮街(區)轄區一個月內發現1處非法企業且沒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對鎮街(區)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進行組織處理。 四、增加安全生產投入。從今年開始,縣級安全生產專項資金數額原則上比2015年增長20%以上。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使用,由縣安委會負責統一安排,重點用于扶持安全生產隱患整改、應急救援、安全生產技術進步和宣傳教育等項目。各鎮街(區)要設置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保障基層安全監管所需。 五、完善網格化實名制責任體系。按照“屬地管理與分級管理相結合,以屬地管理為主”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織密鎮街(區)、工作區、村三級安全生產責任網格。明確各級網格工作職責和網格人員監管責任,全面實行企事業單位管理實名制,將所有管理對象全部列入網格化監管并明確責任領導和責任人。摸清全縣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監管領域邊緣末端的情況,列出安全生產存在的薄弱環節和問題,形成“一鎮一冊”、“一行業一臺帳”,逐一明確各級黨委政府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形成全覆蓋、無縫隙的安全監管體系。 六、提高安全生產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強安全生產崗位管理實名制責任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事故應急救援等工作的數據信息和重點行業監控系統建設,全面提升縣級安全生產“六位一體”信息系統,確保年底前形成覆蓋廣泛、管理規范、市縣鄉三級互聯、部門之間信息共享的信息化體系。 七、推行安全隱患專業化排查。健全“企業自查自糾、專家現場診斷、科技手段監測”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督促危險化學品、涉塵涉爆、涉氨治理、非煤礦山、煙花爆竹、易燃易爆等重點企業和其他規模以上的企業每年至少2次,一般企業每年至少1次。聘請專業機構或專家排查安全隱患并建立隱患登記及整改臺帳,切實進行整改。3月底前,縣直各行業監管部門要梳理并向社會公布一批具有合法資質、專業技術水平高、服務質量和執業信譽良好的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名單,建立和調整充實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專家庫。同時,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和專家對涉及公共安全、帶有普遍性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并參與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對高危行業企業未聘請專家查隱患或有重大隱患未發現、未整改的,直接按相關法律法規實施行政處罰。 八、嚴格安全監管執法。堅持“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以執法檢查為總抓手,以行政處罰為主要手段,持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活動,依法從嚴從快打擊重點行業領域的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對第一次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和問題,及時依法處罰,并下達整改隱患指令書,限期整改;第二次檢查,發現仍未整改的,實行黃牌警告,公開曝光,責令停產整頓;第三次檢查,整改無望、達不到安全生產要求的,堅決依法予以關閉取締。對市、縣掛牌督辦的重大隱患,強化跟蹤落實,督促企業按要求及時整改到位;對嚴重非法違法行為,堅決立案查處,嚴格依法落實停產整頓、關閉取締、頂格處罰和嚴厲追責措施;對邊排查隱患、邊發生責任事故的單位,依法從嚴處理;對發生較大事故的規模以下企業,一律依法予以關閉;對未依法依規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認真開展隱患自查自改自報的企業,一律從嚴處罰,切實通過最嚴厲的執法監察倒逼企業落實好主體責任。同時,在全縣范圍推行隨機抽查、暗查暗訪式安全檢查,日常暗查暗訪由縣安委會及其辦公室會同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相關部門組織實施,暗查暗訪式檢查不低于安全檢查總數的50%。 九、全員培訓企業管理人員和一線員工。引導企業主要負責人當好“關鍵人”,切實擔負起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每年對全縣安全生產審批許可企業及規模以上企業主要負責人開展一次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相關知識的計算機輔助考試。抓好技術管理上的“明白人”,督促企業按規定配齊注冊安全工程師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確保行業注冊安全工程師配備率100%。搞好一線職工的安全培訓,督促企業加強一線職工技術操作、應急避險等培訓,定期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夯實班組長責任,在危險性大的車間設立安全員,確保重點崗位人員相對固定;建立一線員工遵規操作考核制度,與職工薪酬掛鉤。 十、強化社會監督。加強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實行安全生產失信企業“黑名單”制度,年底前在全縣建立企業安全生產違法信息庫,將非法建設生產、發生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重大隱患未按要求整改的企業及時納入“黑名單”,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對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在經營、投融資、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進出口、出入境、資質審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加強輿論監督,由安委會辦公室會同宣傳部門共同組織,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委會成員單位參與,成立由監管執法人員、專家和媒體記者組成的若干檢查組,邊檢查、邊執法、邊曝光,重點曝光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等安全生產反面典型。同時,開展“小手牽大手、安全伴我走”安全知識宣傳活動,將工作生活中可能涉及的安全知識,印成彩頁發放給學生、傳遞給家長,并在媒體上刊發,進一步增強全社會的安全防范意識。 十一、全面清理整頓非煤礦山。對全縣范圍內持證非煤礦山實施停產整頓,督促企業開展隱患自查自糾,嚴格按照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預案“五到位”要求及時整改,堅決做到不安全不生產。3月底前,依據有關規定對非煤礦山按照更高標準制定復工驗收條件,企業達不到復工要求的,一律不得復工。在全縣范圍內暫停對新設立非煤礦山的審批,從3月1日起,對全縣非煤礦山企業開展綜合考評,對考評不合格的責令限期整改提升,到期整改提升不到位的一律予以關閉。對達不到省、市政府規定生產規模的非煤礦山,一律予以關閉。非煤礦山企業停產整頓、綜合考評、整治關閉、企業生產開采期間治理監管由安監部門負責牽頭落實;非煤礦山企業關閉后治理恢復監管由國土資源部門負責牽頭落實。 十二、從嚴管控危險化學品行業。提高危險化學品項目準入門檻,加強企業現場管理。今后,原則上不再核準(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額低于1億元(不含土地費用)的新建、擴建危險化學品項目,不再批準新的光氣及光氣化產品生產裝置和涉及硝基物的項目;新建、擴建危險化學品項目的核準(備案)一律由市以上投資管理部門負責;新建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一律不再委托辦理,報請縣安監局核發;新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原則上選址在縣級化工集中區,現有化工集中區外的危險化學品企業不再新增產能;已建成的危險化學品企業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距離規定、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要依法停產停業或者搬遷。突出企業試生產階段和檢維修等環節的安全生產,未經審核批準企業一律不得組織試生產。督促企業嚴格落實檢維修作業制度,提級管理檢維修審批作業,動火作業必須經企業負責人審批,監管部門組織專家論證后實施。抓好?;髽I轉型升級。搞好安全、環保、節能“三評級”和“一評價”,排出發展壯大、規范提升、關閉淘汰的企業名單,年底前完成80%的?;髽I評級評價工作。加強危險化學品企業現場管理工作由安監部門負責牽頭落實;危險化學品企業轉型升級工作由經信部門負責牽頭落實。 十三、加強消防安全監管。全面加強對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地下建筑等火災高危單位及“三合一”、“多合一”場所的消防安全專項執法檢查行動。對重大火災隱患遲遲不整改、消防設施系統癱瘓或長期停用、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室內外裝修、火災爆炸危險場所設置員工集體宿舍等嚴重危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采取“三?!薄⑴R時查封和拘留等措施。此項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門負責牽頭落實。 十四、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嚴格工程車、危險品運輸車、校車、客車等重點車輛管理,年內將各鎮街(區)校車納入有資質的道路旅客運輸經營企業或城市公共交通企業集中運營。實行聯合執法,對“三超一疲勞”、酒后駕駛等違法行為按規定上限處罰。完善智能交通管理系統,實現部分路口信號燈智能調控,不斷提升通行效率。此項工作由公安交警、交通運輸、公路部門負責牽頭落實。 十五、抓好建筑施工領域安全防范。嚴格安全生產條件復查,所有復查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時一律重新申報。凈化建筑市場秩序,嚴厲查處違反基本建設程序、未批先建未報先建的行為,嚴厲打擊違法分包、轉包、掛靠等現象。所有新開工建設項目必須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后方可開工建設。此項工作由住建部門負責牽頭落實。 十六、加強煙花爆竹和涉爆、涉塵領域監管。加強對全縣所有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和紡織、飼料、糧食加工等涉塵涉爆企業的監管。要按照《嚴防企業粉塵爆炸五條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68號)、《粉塵防爆安全規程》(GB15577-2007)、《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用收塵器防爆導則》(GB/T 17919-2008)等規定,邀請專家對粉塵涉爆企業軟件資料、硬件設備設施進行檢查督查,對檢查企業出具安全評估報告,并跟蹤隱患整改。特別是對于企業未及時清理粉塵、除塵系統沒有可靠的泄爆裝置、防火、防爆措施不落實等行為,一經發現,要嚴肅查處。此項工作由安監部門負責牽頭落實。 十七、加大特種設備監管力度。3月底前,完成全縣所有特種設備生產和使用單位違法行為和安全隱患的排查;4月底前,對特種設備管理和操作人員無證上崗、設備未注冊登記、超期未檢行為全部立案查處;5月份后對“三落實、兩有證、一檢驗、一預案”主體責任不落實、存在違法行為較多、安全隱患嚴重的企業一律予以封存、關停;6月底前,全面完成特種設備許可單位的資質清理,對達不到許可條件、許可證超期的單位,一律予以吊銷資質。同時,對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備運營單位未配備安全管理人員、未定期進行應急救援演練的,一律停止運營。此項工作由質監部門負責牽頭落實。 十八、切實抓好涉氨制冷企業專項治理。6月底前,完成全縣涉氨制冷企業綜合評估工作;年底前完成隱患的整改。凡到期仍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一律予以關閉。對證照不全的涉氨制冷企業,包裝間等人員較多生產場所空調系統采用氨直接蒸發制冷系統的企業,液氨管線通過人員辦公、休息和居住建筑物的企業,一律停產治理。此項工作由安監部門牽頭協調質監、公安消防等部門負責落實。 臨沭縣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8日 【承辦單位】: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電話解答:0539-6211365 現場解答:臨沭縣沭新東街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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