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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臨沭縣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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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政發〔2017〕4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各單位,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企業: 現將臨沭縣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臨沭縣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0日
臨沭縣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為持續改善水環境質量,建設“生態臨沭”,實現全縣人民追求良好水生態環境質量的愿望,依據《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水十條”)、《山東省落實“水十條”實施方案》和《臨沂市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結合臨沭縣狀況及水環境質量現狀,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和目標 (一)總體思路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以環境質量為核心,扎實推進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和水資源管理,全面構建全流域、全過程、全覆蓋的“治用保”流域治污體系。以蒼源河、牛腿溝、張疃河等市控重點河流水環境綜合整治為依托,以畜禽養殖整治、農業農村污染治理為重點,分流域、分區域制定整治方案,實現從分散治污向系統治污、從側重城鎮向農村統籌、從達標治理向生態恢復“三個轉變”。逐步形成“政府統領、部門聯動、市場投入、公眾參與”的水污染防治新機制,著力構建水污染防治工作大格局,為打造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和美幸福臨沭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工作目標 1.總體目標。到2020年,全縣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國控重點河流水質穩定達標,并達到水環境功能區要求;市控重點河流畜禽養殖污染和農業農村污染問題基本得到解決;縣控斷面和新增縣控斷面持續改善,并符合流域水環境功能區標準;縣區基本解決污水直排問題;縣境內人工濕地運營維護長效機制得到保障;飲用水安全保障不斷提升;再生水循環利用體系逐步完善,水資源重復利用率進一步提高;水環境、水資源承載能力顯著提高,水生態系統功能逐步恢復。 到2030年,國控、省控重點河流全面恢復水環境功能,生態流量得到有效保障,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基本恢復。到本世紀中葉,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水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2.主要指標。到2020年,國控新沭河全部達到Ⅳ類以上水質,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III類)比例不低于60%;市控蒼源河、張疃河等市控重點河流全部穩定達到Ⅳ類以上水質,牛腿溝穩定達到V類以上水質;縣控韓村河穩定達到V類以上水質;凌山頭水庫水源地水質穩定達到或優于III類比例達到100%。 到2030年,國控新沭河全部達到Ⅳ類以上水質,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III類)比例不低于70%;牛腿溝穩定達到V類以上水質,其中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Ⅳ類)比例不低于70%;蒼源河、張疃河等市控重點河流全部穩定達到Ⅳ類以上水質,其中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III類)比例不低于70%;韓村河穩定達到Ⅳ類以上水質;其中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III類)比例不低于70%;凌山頭水庫水源地水質達到或優于III類比例達到100%。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全過程水污染防治 1.加強工業污染防治。嚴格環境準入。自2017年始,根據水質目標、主體功能區劃、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要求,明確各水體、區域環境準入條件,制定并實施全縣范圍內差別化環境準入政策。從嚴審批高耗水、高污染排放、產生有毒有害污染物建設項目,對造紙、焦化、氮肥、有色金屬、印染、農副食品加工、原料藥加工、制革、農藥、電鍍等十大重點行業,實行新(改、擴)建項目主要污染物減量或等量置換。(縣環保局牽頭,縣經信局、縣發改局、縣商務局等參與,各鎮街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鎮街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依法淘汰落后產能。制定完成分年度落后產能淘汰方案,報省經信委、省環保廳備案。(縣經信局牽頭,縣發改局、縣環保局等參與)全面排查我縣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的小型工業企業,建立并公開臨沭縣“十小”等土小項目取締清單,全部取締不符合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油、電鍍、農藥、淀粉、魚粉、石材加工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由縣環保局牽頭,縣發改局、縣經信局、縣國土局等參與) 提高工業企業污染治理水平。定期開展排污單位總氮、總磷、氟化物、全鹽量監測,確保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省環保廳十大重點行業專項治理方案出臺后,制定臨沭縣十大重點行業專項治理方案具體工作方案。2017年底前,落實專項治理方案,完成造紙、肥料等重點行業清潔化改造任務。(縣環保局牽頭,縣經信局參與) 集中治理工業集聚區水污染。縣環保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臨沭經濟開發區、各鎮街工業園等工業集聚區排查,明確建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自動在線監控設施安裝的工業集聚區清單、實施計劃及完成時限。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實施涉水新建項目“限批”,并依照有關規定撤銷其園區資格。新建、升級工業集聚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運行污水、垃圾集中處理等污染治理設施。集聚區內工業廢水必須經預處理達到要求后,方可進入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新建危廢、化工及涉重金屬項目必須入園進區,化工園區、涉重金屬工業園區逐步推行“分類收集、分質處理、一企一管”和地上管廊的建設和改造。(縣環保局牽頭,縣經信局、縣發改局、縣商務局等參與) 推動重金屬污染防治。開展涉重金屬企業污染調查,采取結構調整、清潔生產、末端治理等綜合措施,控制新增污染。定期開展重金屬環境監測、監察,提升企業內部重金屬污染預防、預警和應急能力。落實化工企業聚集區及周邊地下水重金屬污染防控專項行動計劃。(縣環保局牽頭,縣經信局、縣國土局、縣水利局等參與) 2.加強城鎮生活污染防治。整治城市黑臭水體。制定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方案和年度計劃,以解決污水直排和垃圾入河為重點,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態修復等措施對夏莊河、半路河、瑯琳河等進行清淤整治。2020年年底前,完成黑臭水體治理目標。(縣住建局牽頭,縣環保局、縣水利局、縣城管局等參與) 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2017年年底前,臨沭縣清源污水處理廠和臨沭縣牛腿溝污水處理廠應全部優于一級A標準,不能穩定優于一級A標準的污水廠應查清原因,制定改造計劃,確保2018年底前達標。2017年年底前,編制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城區范圍內存在生活污水直排問題的區域應規劃建設相應處理能力的污水處理廠,大力推進鎮級污水處理廠(站)建設;擴建臨沭縣清源污水處理廠,建設臨沭縣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臨沭縣東城新區污水處理廠和臨沭縣第三污水處理廠。2020年,縣城、鎮街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85%、60%以上。(縣住建局牽頭,縣環保局、縣城管局、縣發改局、縣環保局等參與) 加強配套管網建設和改造。由縣住建局牽頭,開展城鎮區污水收集和處理現狀排查;縣城區域要制定管網改造計劃,加強城鎮污水管網建設改造,加快實施老舊城區排水系統改造;推進城鎮排水系統雨污分流建設;新建污水處理設施的配套管網應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運。到2020年,縣城區域基本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縣住建局牽頭,縣城管局、縣發改局、縣環保局等參與) 推進污泥安全處置。全面排查臨沭縣清源污水處理廠、臨沭縣牛腿溝污水處理廠以及重點企業污水處理設施的污泥產生、運輸、處理和處置現狀,制定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和無害化處理工程實施計劃;加快污泥無害化處置設施建設,按照“減量化、穩定化、無害化、資源化”要求,實現全縣污水處理廠污泥安全處置,禁止處理處置不達標的污泥進入耕地。2017年底前,全部取締非法污泥堆放點,現有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完成達標改造;2020年底前,城市污泥安全處置率達到90%以上。(縣住建局牽頭,縣城管局、縣環保局、縣農業局等參與) 3.加強農村生產生活污染防治。防治畜禽養殖污染。制定轄區內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和適養區劃定方案、養殖場搬遷清單和計劃,并向社會發布。2017年底前依法關閉或搬遷蒼源河、牛腿溝、張疃河、半路河、瑯琳河、韓村河、觀堂河等河流以及凌山頭水庫內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非禁養區內現有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配套建設糞便雨污分流、污水貯存、處理、資源化利用設施。到2020年,全縣規模化養殖場(小區)畜禽糞便和污水處理利用率分別達到90%和60%以上。散養密集區實行畜禽糞便污水分戶收集、集中處理利用。建立“養殖-糞污處理-種植”結合的生態農牧業發展模式。加快清理沿河非法養殖,嚴防養殖廢棄物入河出境。(縣畜牧局牽頭,縣環保局、縣水利局參與) 防治漁業養殖污染。沭河、新沭河閘壩蓄水水域、臨沭縣凌山頭水庫飲用水源地嚴禁網箱和圍網養殖,對沭河、新沭河、蒼源河、凌山頭水庫網箱和圍網養殖全面清理。(縣水利局牽頭,縣沭河管理局、縣農業局、縣環保局等參與) 控制農業面源污染。制定臨沭縣農業面源污染綜合防治方案。凌山頭水庫飲用水水源地匯水區、新沭河、牛腿溝、蒼源河、張疃河等流域,嚴控化肥農藥濫用。對橋梁、堤壩等秸稈堆積區進行清理,開展秸稈還田和秸稈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能源化利用,嚴防秸稈入河。大力推廣測土配方施肥、精準施肥技術和機具。到2020年,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10%以上,農藥利用率達到40%,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覆蓋率達到30%。(縣農業局牽頭,縣發改局、縣經信局、縣國土局、縣水利局、縣環保局、縣質監局等參與) 調整種植業結構與布局。在沭河河灘和凌山頭水庫飲用水源地保護區等區域,引導和鼓勵農民調整種植結構,優先種植需肥需藥量低、環境效益突出的農作物。在凌山頭水庫飲用水源地周圍和新沭河、牛腿溝、蒼源河等河流兩岸實行退地減水,適當減少用水量較大的農作物種植面積,改種耐旱作物和經濟林。2018年底前,全縣綜合治理灌溉面積和減退水量分別達到省市要求。(縣農業局、水利局牽頭,縣發改局、縣國土局等參與) 加快農村水環境治理基礎設施建設。實施“三清五改”(清垃圾、清污泥、清路礙、改路、改水、改廁、改灶、改欄),加快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在全縣鎮街農村實行污水處理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建設垃圾收集處置設施,推進農村改廁、改水工程。將城鎮周邊村莊、農村新型社區納入城鎮污水處理系統,遠離城鎮的社區、集中連片村莊因地制宜建設集中污水處理設施,居住分散的村莊,建設小型人工濕地、氧化塘等。到2020年,凡入住農村新型社區需配套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縣住建局牽頭,縣城管局、縣環保局、縣水利局等參與)建立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化運營機制,確保農村污水、生活垃圾、農貿市場廢棄物得到有效處置,嚴防廢水、垃圾入河。到2020年,全縣90%的村居實現垃圾“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所有鎮(街道)全部實現污水、垃圾有效處理處置。(縣城管局、縣住建局牽頭,縣環保局、縣水利局、縣農業局等參與) 4.精準落實水污染防治項目。編制全縣重點流域達標方案。以研究解決市控重點河流蒼源河劣Ⅴ類水質為重點,全面開展蒼源河、牛腿溝、張疃河等河流綜合整治,逐一進行問題診斷和原因剖析,確定污染原因,制定詳細防治措施,其中新沭河2017年底穩定達標,蒼源河2018年底穩定達標,牛腿溝和張疃河2019年底穩定達標,其余縣控河流2020年底穩定達標。到2020年,市控重點河流水質進一步改善,縣控斷面繼續提高,市控和縣控河流全部達到水質目標要求。(縣環保局牽頭,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縣農業局、縣畜牧、縣水利局等參與) (二)促進水資源節約和循環利用 1.嚴格用水管理。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嚴格取水許可審批管理,對取用水總量已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暫停審批其建設項目新增取水許可。建立重點監控用水單位名錄,對納入取水許可管理的單位和其他用水大戶實行計劃用水管理。2020年年底前,全面實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超計劃累進加價制度。到2020年,我縣用水總量力降低5%,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至10立方米以下。(縣水利局牽頭,縣發改局、縣經信局、縣住建局、縣農業局、縣環保局等參與) 嚴格地下水開采。加強地下水開發利用管理,嚴控地下水開采規模。2017年年底前排查登記已建機井,控制采水規模。繼續推進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自備水井的關閉工作。(縣水利局、縣國土局牽頭,縣發改局、縣經信局、縣住建局、縣農業局等參與) 提高用水效率。把節水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考核;開展高耗水行業節水診斷、水平衡測試、用水效率評估,嚴格用水定額管理。到2020年,全縣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完成市里下達的目標;同時對電力、鋼鐵、紡織、造紙、復合肥、化工、食品發酵等高耗水行業達到先進定額標準。(縣經信局、縣水利局牽頭,縣發改局、縣住建局、縣質監局等參與) 實施生活節水改造,禁止生產、銷售并限期淘汰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產品、設備,對使用超過50年和材質落后的供水管網進行更新改造,2017年年底前制定完成改造計劃,到2017年,城鎮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12%以內,2020年控制在10%以內。此外,做好縣城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工作,2017年始,新建縣城城區硬化地面可滲透面積達到40%以上,到2020年,達到國家節水型城市標準要求。加強灌區節水改造,推進規模化高效節水灌溉,推廣農作物節水抗旱技術。到2020年,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達到市要求。(縣水利局、縣農業局牽頭,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等參與) 加強水資源保護。建立科學合理的閘壩聯合調度體系,優化水量調度管理,維持河道基本生態用水需求。制定實施水量調度管理方案,出臺加強閘壩調度和流量調控辦法,維持河流基本生態用水需求。(縣水利局牽頭,縣發改局、縣環保局、縣住建局、沭河管理局等參與) 2.構建再生水循環利用體系。推進工業企業再生水循環利用。建立完整的再生水價格體系,引導史丹利、金沂蒙、常林等縣重點高耗水企業使用再生水,著重推進機械鑄造、火電、復合肥、化工、造紙、印染等高耗水行業企業廢水深度處理回用,對具備使用再生水條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項目,不得新增取水許可。在臨沭經濟開發區以及各鎮工業園推廣園區串聯用水和企業中水回用、廢污水循環利用技術。2017年底前,公布高耗水行業企業清單和可推廣串聯用水園區名單,制定再生水循環利用辦法。(縣經信局牽頭,縣發改局、縣水利局、縣環保局參與) 完善城鎮再生水循環利用基礎設施。將縣城新建區建設規劃納入再生水循環利用基礎設施建設內容;臨沭縣東城新區污水處理廠和臨沭縣第三污水處理廠等新(擴、改)建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應同步規劃建設再生水回用設施和管網。縣城內綠化、道路清掃、車輛沖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態景觀等領域,優先使用再生水。按照市級要求,在新建建筑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房屋建筑面積達到10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應就近接入市政再生水管線,無條件接入的應配套建設污水處理回用設施。到2020年,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縣住建局牽頭,縣發改局、縣經信局、縣規劃局、縣水利局、縣環保局等參與) 提升再生水調蓄能力。將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規水源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利用蒼源河、張疃河等河道以及閑置洼地,因地制宜地建設再生水調蓄庫塘,實現汛期河水和區域內再生水的攔蓄和凈化。完善區域再生水資源調配與循環利用工程,加強水系整理疏通和再生水輸水設施建設工作,做好引水和用水規劃,實施聯合調度,將再生水用于農田灌溉、工業回用和城市雜用,最大限度地實現臨沭縣再生水資源的充分循環利用。啟動河流病險水閘加固。實施一批雨洪資源利用工程、生態河道修復工程和山洪災害防治工程。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強凌山頭水庫飲用水源地保護,完善突發性水事件應急機制。到2020年,全面解決全縣農村飲水不安全問題。(縣水利局牽頭,縣發改局、縣財政局參與) (三)加強生態保護與恢復 1.嚴守生態紅線。根據市級生態紅線規定,建立水資源和水環境承載能力監測評價體系,2017年完成全縣水資源、水環境承載力現狀評價。實行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制定并實施水污染物削減方案,加快調整發展規劃和產業結構。(縣環保局牽頭,縣國土局、縣住建局、縣水利局等參與) 2017年編制完成臨沭縣現有高風險企業或倉儲設施風險源清單和轉移搬遷年度計劃,合理布局生產裝置及危險化學品倉儲等設施。(縣環保局牽頭,縣經信局、縣發改局、縣國土局、縣住建局、縣水利局等參與) 明確河流、水庫、干渠和濕地等縣城內地表水體保護和控制界限,新建項目一律不得違規占用上述水域。嚴格新沭河、蒼源河、張疃河、牛腿溝等河流岸線用途管制,土地開發利用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要求,留足河道地帶的管理和保護范圍,2017年年底前制定非法擠占河道管理范圍退出實施方案,2020年年底前全部退出完成,確保縣城規劃區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積。(縣規劃局、縣國土局牽頭,縣住建局、縣水利局、縣環保局等參與) 2.保障飲用水水質安全。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2017年6月底前完成凌山頭水庫等農村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狀況調查,2018年6月底前完成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或保護范圍劃定。(縣環保局牽頭,縣水利局,縣住建局、縣衛計局、縣國土局、縣財政局參與) 結合新農村建設和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制定超標水源水質達標方案,逐步開展農村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開展凌山頭水庫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規范化建設,設立明確的地理界標和明顯的警示標志。依法清理凌山頭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違法建筑和排污口,建立凌山頭水庫飲用水水源應急保障體系,制定應急備用水源建設方案,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備用水源或應急水源建設。(縣水利局牽頭,縣發改局、縣住建局、縣國土局、縣交通運輸局、縣環保局、縣財政局、縣衛計局參與) 保障飲用水水質安全。開展從水源到水龍頭全過程監管,2017年年底前完成生活飲用水水質基線調查。縣衛計局和縣環保局按照國家規定的監測項目、頻次,對原水、出廠水、管網末梢水等進行水質監測,建立監測檔案,確定重點監測、監控的水質指標。臨沭縣自來水公司等供水單位建立健全水質監測制度,完善水質監測設施。自2018年年起,按季度向社會公開飲水安全狀況信息。(縣衛計局牽頭,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縣水利局、縣環保局等參與) 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控。定期開展集中式地下水飲用水源補給區等區域環境狀況調查評估。開展臨沭縣境內石化生產存貯銷售企業、縣經濟開發區、鎮街工業園區、臨沭縣垃圾填埋場防滲處理相關工作。2017年底前對臨沭縣境內所有加油站(含已完成更新雙層罐和完成防滲池設置加油站)全部更新為雙層罐或完成防滲池設置。(縣經信局牽頭,縣環保局、縣發改局、縣安監局、縣消防大隊等參與) 3.加強濕地保護與恢復。修建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在新沭河、蒼源河、牛腿溝、張疃河等支流入干流處、污水處理廠排水口、大型社區排污口及其他適宜地點,因地制宜地建設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在農村地區,結合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三清五改”等工作內容,利用小型閘壩、微型濕地群和小型氧化塘的攔蓄、滯留、消納作用,有效處理農村生產生活污水。同時確定人工濕地管理部門,確保維護資金投入,定期進行維護,保障濕地正常運行。(縣環保局牽頭,縣林業局、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縣水利局等參與) 開展退化濕地恢復。落實退化濕地生態保護與恢復專項行動計劃,在沭河、新沭河流域全面開展退耕還濕、退漁還湖,禁止在靠近河道區域種植、養殖;開展生態河道建設,實施生態護坡、自然植被護岸,增強河道兩岸對污染物的截留凈化能力,進一步降低河流的污染負荷。(縣林業局牽頭,縣財政局、縣環保局、縣國土局、縣住建局、縣水利局等參與) 三、保障措施 (一)構建水污染防治大格局 1.堅持黨政主導。各鎮街、開發區是本工作方案的實施主體,要分別制定并公布水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明確防治措施及完成時限,將治污任務逐一落實到有關部門、單位。(縣環保局牽頭,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縣水利局等參與) 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終身追責。將水環境質量逐年改善作為區域發展的約束性要求。縣政府與各鎮街、開發區簽訂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分解落實目標任務,每年向社會公布工作方案實施情況;對實施情況較差的有關鎮街和企業,實行建設項目限批。對因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導致未能有效應對水環境污染事件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縣紀委監察局牽頭,縣委組織部、縣環保局等參與) 2.加強部門聯動。建立全縣水污染防治工作協作機制,定期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定期組織相關部門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機制,完善案件移送、聯合調查、信息共享和獎懲機制,實現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無縫銜接。(縣環保局牽頭,縣發改局、縣經信局、縣科技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縣水利局、縣農業局參與) 3.推動公眾參與。依法公開環境信息。縣環保局牽頭,按照市里要求,定期發布全市水環境質量通報。健全完善環境信息公開制度,真實、全面、及時地公開各類環境信息。要求臨沭縣相關污水處理廠、金沂蒙等重點排污單位要向社會公開其產污情況,規范排污口設置,主動接受監督。(縣環保局牽頭,縣發改局、縣經信局、縣住建局、縣水利局、縣衛計局、縣農業局參與) 完善社會監督機制。深入落實“河長制”,全天候開展水環境污染“隨手拍”、“曬企業污染、曬環保監管”等活動。依托“互聯網+”創新環境保護公眾參與模式,完善環保微博工作體系,健全公眾投訴、信訪、輿情和環保執法聯動機制。通過公開聽證、網絡征集等形式,充分聽取公眾對重大決策和建設項目的意見。積極推行環境公益訴訟。(縣環保局牽頭,縣發改局、縣經信局、縣住建局等參與) (二)完善環境經濟政策 1.理順價格稅費。加快水價改革。制定并全面實行縣城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具備條件的鎮街也要積極推進。深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探索推行農業用水終端水價和計量水價制度。理順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價格體系,按照補償成本和合理受益的原則,建立合理的再生水價格體系。(縣物價局牽頭,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水利局、縣農業局等參與) 完善收費政策。完善我縣城鎮污水處理費、排污費征收制度,合理提高征收標準,做到應收盡收。研究將污泥處理費用逐步納入污水處理成本。完善對自備水源用戶征收污水處理費制度。改進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方式,合理確定收費載體和標準。(縣物價局、縣財政局牽頭,縣發改局、縣環保局、縣住建局、縣水利局等參與) 落實稅收政策。依法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等方面稅收優惠政策。(縣財政局、縣地稅局、縣國稅局牽頭,縣發改局、縣經信局、縣商務局、縣質監局等參與) 2.促進多元融資。引導社會資本投入。積極推動設立融資擔保基金,推進環保設備融資租賃業務發展;在全縣推廣股權、項目收益權、特許經營權、排污權等質押融資擔保。逐步將水污染防治領域向社會資本全面開放,建立健全以合同約束、信息公開、過程監管、績效考核等為主要內容的PPP制度體系。以飲用水源地環境綜合整治、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工業園區污染集中治理、城鎮污水處理及管網建設、河流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等為重點,積極參與并推廣運用PPP模式。(縣財政局、縣發改局牽頭,縣住建局、縣環保局、縣商務局、縣金融辦等參與) 開展水環境生態補償。積極落實臨沂市水環境保護生態補償辦法,建立對蒼源河、張疃河、牛腿溝等河流斷面有關的鎮街區水環境生態補償考核制度。(縣環保局、縣財政局牽頭) 建立完善資金保障機制。建立完善水污染防治資金保障機制,重點支持凌山頭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蒼源河水生態修復等公益性領域,保證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污泥處理設施、中水截蓄導用、人工濕地等工程正常運行,對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及運行費用分級予以必要保障。(縣財政局牽頭,縣發改局、縣環保局等參與) 3.建立激勵機制。健全節水環保“領跑者”制度。在全縣范圍內,鼓勵節能減排先進,提高工業集聚區用水效率、排污強度等達到更高標準,支持開展清潔生產、節約用水和污染治理等示范。(縣經信局牽頭,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縣水利局、縣環保局等參與) 推行綠色信貸。積極發揮政策性銀行等金融機構在水環境保護中的作用,重點支持循環經濟、污水處理、水資源節約、水生態環境保護、清潔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領域。加強環境信用體系建設,將全縣企業環境保護的環保許可信息、環評信息和環境處罰信息納入金融業統一征信服務平臺,環保、銀行、證券、保險等方面要加強協作聯動,實現部門間的信息共享,全面推進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建設,于2017年年底前,建立企業環境信用評價體系。深入開展企業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將化工、危廢處置、涉重金屬排放等行業納入投保行列,鼓勵危險化學品運輸等高環境風險行業參與投保。(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金融辦、縣人民銀行牽頭,縣住建局、縣環保局、縣商務局等參與) (三)加強科技支撐 1.強化科技創新。整合科技資源,集中力量突破制約我縣水污染治理的重大技術瓶頸,陸續開展黑臭水體治理、地下水污染治理、水生態修復技術、人工濕地維護等研究。加強水生態保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水環境監控預警、水處理工藝技術裝備等領域的省內外交流合作。(縣科技局牽頭,縣發改局、縣經信局、縣國土局、縣住建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縣環保局等參與) 2.加強技術成果推廣。緊緊圍繞水污染治理科技需求,健全環保技術供需對接機制,充分利用綠博會等對接窗口,加強新技術試點示范和供需對接。(縣環保局、縣科技局牽頭,縣發改局、縣經信局、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縣水利局等參與) 3.促進環保產業發展。以污水、垃圾處理和工業園區為重點,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大力發展環境投融資、清潔生產審核、認證評估、環境保險、環境法律訴訟和教育培訓等環保服務體系,探索新興環境服務模式。(縣發改局、縣環保局牽頭,縣財政局、縣科技局、縣經信局、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等參與) (四)強化行政監管 1.完善水環境監測網絡。進一步完善水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控網絡,逐步開展地下水監督性監測。提升飲用水水源水質全指標監測、水生生物監測、化學物質監測及環境風險防控技術支撐能力。完善污染物統計監測體系,將工業、城鎮生活、農業、移動源等各類污染源納入調查范圍。(縣環保局牽頭,縣財政局、縣國土局、縣水利局等參與) 2.提高環保隊伍職業化水平。強化基層環境監管執法隊伍建設,完善我縣內縣、鎮兩級環保執法體系,在臨沭縣經濟開發區以及鎮街配備必要的環境監管人員。積極推進環境監察、監測、應急標準化和現代化建設,配備調查取證等監管執法裝備,保障基層環境監察執法用車。加快環境監察移動執法系統建設,2017年年底前我縣環境監察機構必須配備使用便攜式手持移動執法終端。進一步強化自動監控、衛星遙感、無人機、暗管探測儀等新技術監控手段的運用。加強業務培訓和職業操守教育,開展環境監管技術大比武,提高環境監管隊伍的職業化水平,2017年年底前現有環境監察執法人員要全部完成輪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縣環保局牽頭,縣編辦、縣財政局等參與) 3.加強環境風險預防預警能力建設。嚴格按照預防為主的原則,建立健全環境風險防控工作機制。全面調查涉水工業企業、工業集聚區等基本狀況,以排放重金屬、危險廢物、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和生產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工業企業、工業集聚區為重點,建立我縣重點風險源清單;每年對重點風險源開展環境和健康風險評估,督促企業落實防控措施。落實國家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要求,對高風險化學品生產、使用進行嚴格限制,并逐步淘汰替代。監控評估凌山頭水庫水源地、農產品種植區及水產品集中養殖區風險,2017年年底前完成環境激素類化學品生產使用情況調查,實施環境激素類化學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縣環保局牽頭,縣經信局、縣衛計局、縣安監局、縣水利局、縣農業局等參與) 提高環境安全預警能力。科學設置河流、水庫預警監測點位,建設化工園區環境安全防控平臺。落實分級定期監測、劇毒物質預警監測和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制度,嚴格執行“超標即應急”和“快速溯源法”工作機制,及時發現和妥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處置應急預案,落實主體責任,明確預警預報與響應程序、應急處置及保障措施等內容,依法及時公布預警信息。(縣環保局牽頭,縣住建局、縣水利局、縣農業局、縣衛計局等參與) 4.加強環境監管。著力完善上下結合的獨立調查工作機制、區域共治的聯動執法機制。定期開展突出環境問題大排查,采取專項檢查、掛牌督辦、定期通報、限批、約談等綜合措施,整治重點流域、行業、領域的突出環境問題。(縣環保局牽頭,縣公安局、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農業局等參與) 堅持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行為“零容忍”。嚴厲打擊查處破壞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和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私設暗管或利用滲井、滲坑、溶洞排放、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或含病原體污水,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處理設施,或者未經批準拆除、閑置水污染物處理設施等環境違法行為。對造成生態損害的責任者嚴格落實賠償制度。嚴肅查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領域越權審批、未批先建、邊批邊建、久試不驗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縣環保局牽頭,縣公安局、縣住建局、縣水利局等參與) 嚴格落實各類排污單位主體責任,加強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開展自行監測,落實治污減排、環境風險防范等責任。率先在金正大、史丹利、金沂蒙等國控和省控重點企業落實;在臨沭經濟開發區以及鎮街工業園等工業集聚區內的企業探索建立環保自律機制。在全縣實施排污企業“紅黃牌”管理,逐一排查工業企業排污情況;對超標和超總量的企業予以“黃牌”警示,一律限制生產或停產整治;對整治仍不能達到要求且情節嚴重的企業予以“紅牌”處罰,一律停業、關閉。定期公布環保“黃牌”“紅牌”企業名單。定期抽查排污單位達標排放情況,結果向社會公布。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按照市里進度安排,2017年年底前完成各類污染源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工作。將企業污染物排放種類、濃度、總量、排放去向等納入許可證管理范圍。禁止無證排污或不按許可證規定排污。(縣環保局牽頭,縣財政局參與) (五)弘揚環境文化 堅持綠色發展,牢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人山水林田湖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生態文明理念。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在全縣加強生態文化的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生態文明意識,倡導勤儉節約、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推動節約用水,鼓勵購買使用節水產品和環境標志產品。在全縣引導和規范非政府生態環保公益組織發展。依托中小學節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環境教育等社會實踐基地,開展環保社會實踐活動。深入開展環保模范城、美麗鄉村、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等系列創建活動,把綠色理念全方位地融入社會事業。(縣環保局牽頭,縣教體局、縣住建局、縣水利局等參與) 附件:1.臨沭縣重點方案(計劃)工作任務一覽表 2.臨沭縣河流考核斷面及水質目標 附件1 臨沭縣重點方案(計劃)工作任務一覽表
附件2 臨沭縣河流考核斷面及水質目標
【承辦單位】: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電話解答:0539-6211365 現場解答:臨沭縣沭新東街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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