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民政局:2022年工作計劃 | ||||||||||||||||||||||||
| 2022-01-28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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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是黨的二十大召開之年。做好2022年民政工作的總體思路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上級重大決策部署,積極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民政為民、民政愛民”理念,以黨的建設為統領,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自身建設為基礎,以高效落實為保障,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職責,進一步推進全縣民政工作高質量發展。 一、突出黨建引領,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 1、深化模范機關創建。以黨建品牌創建和建設模范機關為目標定位,全力推進黨員干部黨性過硬、服務過硬、制度過硬、形象過硬,為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保證。建立黨員干部與低保、特困、孤困兒童等困難群體結對幫扶機制,更好體現民政機關黨建工作特色,牢牢站穩群眾立場,在服務群眾中踐行宗旨、彰顯初心。創新組織生活方式,堅持把“三會一課”與“主題黨日”“雙報到”等結合,優化思路、創新手段,推動理論學習、黨性鍛煉與業務能力提升緊密融合。 2、強化思想政治教育。堅持讀原著學原文悟原理,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邀請教授專家通篇解讀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鞏固黨史學習教育成果,堅持常態化學習機制,通過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引領學、“三會一課”堅持學、教育基地實踐學、黨員集中深入學等載體,著力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充分認識重大意義,深刻領會主要內涵,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大會精神上來,推動大會關于民政工作各項任務落地見效。 3、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壓緊壓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抓好紀律作風教育,堅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持續整治“四風”,持之以恒強化作風建設。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堅決查處民政領域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堅定不移推進反腐敗斗爭,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處理。 4、抓好意識形態工作。堅決擁護“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民政工作的各個領域。堅持定期報告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強化意識形態陣地建設,加強局機關微信工作群、微博公眾號等政務新媒體管理,把握正確輿論導向。落實網站網絡平臺信息發布“三審”制,嚴防網絡安全問題發生。 二、加大社會救助,牢牢守住民生保障底線 5、持續完善社會救助制度。落實社會救助標準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動態調整機制,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體救助標準,根據上級要求再提高10%以上。聚焦城鄉最低生活保障人員、特困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即時幫扶人口等困難群體,精準施策,實現所有符合條件的人員“應保盡保、應養盡養、應救盡救”。制定出臺《臨沭縣臨時救助辦法》,督促鎮街規范使用臨時救助儲備金,充分發揮好救急難作用。 6、建設社會救助工作網絡。加快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推進縣社會救助綜合服務中心、鎮街社會救助“一窗受理、協同辦理”綜合服務工作平臺及村級社會救助工作站建設,從場所設立、人員配備、制度完善等方面下功夫、求突破。制定“一次辦好”社會救助事項清單,推行社會救助事項“一站式”服務,提高社會救助效能。 7、提高特困人員供養水平。制定出臺《臨沭縣特困供養對象認定細則》,強化鎮街屬地管理責任,完善并落實集中供養、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協議。加強對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服務的監督管理,確保平日有人照應、生病有人看護,提升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生活質量。 8、加強社會救助服務管理。建立部門聯動、即時發現、即時告知等機制,完善對低保、特困供養等人員核查制度,提高救助時效性、準確性。開展社會救助整治行動,及時查處低保工作中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舉辦縣鎮村社會救助工作人員社會救助業務培訓班,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通過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政務媒體和村(社區)政務公開欄宣傳社會救助政策,通過中國臨沭門戶網站、“村務清”平臺等及時公開社會救助對象人數、保障標準、補助水平和資金支出等信息。 三、推進養老服務,著力提升社會幸福指數 9、擴大養老服務有效供給。玉山、石門、店頭敬老院投入使用,所有敬老院達到二級以上養老機構標準,到年底全縣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床位總數的比重達到55%以上。推進馬站醫院養護中心、縣人民醫院醫養服務中心等養老機構建設。認真貫徹落實《臨沂市養老服務條例》,深入開展全縣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清查整治行動,嚴格落實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四同步”機制,到6月底全縣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建達標率達到100%,實現配建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規范運營。 10、提高居家養老服務能力。建立居家養老巡視探訪服務制度,大力發展居家養老服務,為獨居、高齡等特殊老年人提供關懷訪視、生活陪伴、心理咨詢、精神慰藉等服務。嚴格落實政府購買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管理辦法,進一步擴大居家養老服務覆蓋面,對臨沭街道13個村改社區特殊困難老人開展居家養老服務。對未入住養老機構的全縣新中國成立前入黨老黨員和抗戰時期入伍老戰士開展居家照護服務,切實保障居家養老生活質量。 11、強化養老服務隊伍建設。完善養老服務人才培養、使用、評估和激勵機制,全面提升養老服務職業化、專業化、標準化水平。開展養老服務隊伍職業能力培訓提升行動,提升養老服務從業人員護理水平。培訓初級養老護理員350人次,繼續開展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競賽,選拔推薦優秀護理人才參加上級護理員培訓和技能競賽。落實養老服務人員入職獎勵和職業技能獎勵,提升行業吸引力。 12、落實特殊老年人保障制度。加強經濟困難老年人補貼與殘疾人兩項補貼、社會救助等政策的銜接,切實保障好老年人權益。健全特殊老年人巡訪關愛制度,定期對獨居、空巢、農村留守老年人開展探視與幫扶服務。開展防范化解養老服務領域詐騙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加強非法集資識騙防騙教育宣傳,提升老年人群體識別防范能力。 13、推進養老服務改革創新。進一步完善全縣養老服務體系,積極爭創省級養老服務體系創新示范縣。探索建立長者顧問服務試點,在鎮街綜合養老服務中心實現全覆蓋的基礎上,依托日間照料中心、農村幸福院等城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養老顧問點。大力培育養老服務標準化示范點和創新典型案例。 四、抓好社會服務,全面提高公共管理水平 14、全面深化殯葬改革。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開展全縣殯葬市場和農村公益性公墓管護使用整治行動,確保整治成效。全面落實惠民殯葬政策,加強殯葬服務規范化建設,提升殯葬服務水平。將散亂墳墓治理和美麗鄉村建設相結合,動員引導群眾將散埋亂葬墳墓向節地生態公墓遷移或就地改造,助推美麗鄉村建設。加快殯葬設施升級改造,完善公共衛生事件患者遺體處置及疫情防控工作機制。推進公墓用地納入國土空間規劃,補充完善公墓建設審批手續。發揮紅白理事會成員作用,大力倡導喪事簡辦、厚養薄葬,年內喪事簡辦率達到90%以上。 15、扎實開展婚俗改革。倡導現代文明簡約的婚禮禮儀和優秀傳統中華婚俗文化,舉行集體婚禮、結婚登記頒證等儀式,引導婚姻當事人自覺摒棄大操大辦、逐步形成勤儉節約的良好社會風尚。將喜事操辦時限、待客范圍、宴席價位和禮金數額等標準納入村規民約。積極開展婚姻家庭輔導,引導婚姻當事人共同維護婚姻家庭。 16、著力強化流浪乞討救助。加強與公安、綜合執法等部門協作,持續提升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服務質量。完善救助源頭治理工作機制,對生產生活有困難的流浪乞討人員落實社會保障政策。壓實鎮、村工作職責,對于主動發現和群眾反映的流浪乞討人員及時救助,對轄區內返鄉安置和易流浪走失人員進行定期探視。繼續開展“夏季送清涼”“寒冬送溫暖”專項活動,切實保障生活無著流浪人員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 17、持續發力兒童關愛服務。建立健全縣、鎮、村未成年人關愛服務體系,完善未成年人保護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規章制度,落實成員單位職責。組織開展全縣兒童督導員和兒童主任業務培訓,加大兒童關愛項目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提升兒童隊伍服務能力和水平。定期開展孤困兒童、留守兒童和留守婦女摸排工作,強化動態管理,完善縣、鎮、村三級工作檔案。做好全縣孤困兒童的申報審核及福利發放工作,落實好孤困兒童“助學工程”“明天計劃”,切實讓孤困兒童享受到應享的政策福利。依法依規開展兒童收養工作,全面實施收養評估制度。 18、進一步推進殘疾人救助。繼續提高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加強信息核對,優化殘疾人“兩項補貼”審核發放辦理流程。積極落實殘疾人補貼“跨省通辦”工作,提升社會知曉度。 五、服務基層治理,積極助推鄉村全面振興 19、抓好村委會規范化建設。配合組織部門,加強對村“兩委”成員培訓,提升“兩委”成員履職盡責和基層治理能力。將村務清APP進一步擴面至專業化書記村。持續推進村規民約修訂工作。創新形式和載體,依托村民議事會、村民理事會、民主評議會等,鼓勵開展村民說事、民情懇談、百姓議事、婦女議事等各類協商活動,推進民主協商深入開展。抓好村級事務流程化管理,重要事項嚴格落實“四議兩公開”制度,構建村級民主自治體系。 20、推動社區建設縱深發展。強化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完善社區綜合公共服務設施和服務功能,推進社區高效運轉。強化措施,加強掃黑除惡和清廉村居建設。上半年完成全縣社區工作者輪訓,每萬名常住人口擁有社區工作者達到15人以上,有效發揮社區工作者作用。 21、促進區劃地名工作開展。強化道路、建筑物等命名規范化工作。堅持以凈化地名環境、延續地名文脈、推行地名標準化為主線,加強地名管理,提升地名文化品質和公共服務水平。認真做好界線界樁管理,對與河東、郯城、莒南及江蘇省毗領的邊界線界樁進行聯合檢查,簽訂縣、鎮、村三級平安邊界共建協議書。 六、引導社會組織,推動形成社會治理合力 22、強化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嚴格執行“三同步”要求,努力提升社會組織黨建質量,全面落實社會組織“黨建入章”。強化局管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領導,指導其他部門所管社會組織做好黨建工作,積極創建社會組織黨建品牌,深化社會組織黨建與業務融合發展。 23、加強社會組織監督管理。鞏固行業協會商會脫鉤改革成效,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突出社會組織“人、財、事、信”等監管重點,持續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常態化推動“僵尸型”社會組織治理。組織開展社會組織年報和“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工作,加強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推進社會組織信用體系建設。 24、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大力開展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專項行動,在試點基礎上,到年底所有街道和50%以上鎮全部建立社區社會組織聯合會、社會組織發展服務中心等樞紐型、支持型社會組織。 25、引導社會組織發揮作用。發揮社會組織扎根社區、深入鄉村、貼近群眾的優勢,鼓勵、引導社會組織立足實際,以滿足群眾需求為導向,積極參與鄉村振興,助力鄉村產業發展,助推法律、社工、志愿、技改等服務。 七、發展慈善事業,大力推進社工志愿服務 26、規范發展慈善組織。強化慈善組織日常監管,及時將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認定為慈善組織,督促指導符合條件的慈善組織依法申請公開募捐資格。規范慈善組織行為,落實年度報告制度。貫徹落實各項慈善政策法規,引導慈善組織規范發展,組織開展好“慈心一日捐”活動,動員社會各界廣泛參與扶貧濟困等慈善事業。 27、加強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加快推進基層社會工作站建設,年底實現鎮街社工站全覆蓋。鼓勵有條件的村(社區)建立社會工作活動室。扶持社會工作項目,助推專業社工機構發展,推動專業社會工作隊伍在鄉村振興、社會救助、養老服務等領域廣泛開展工作。壯大專業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訓。開展第三屆“臨沭和諧使者”選拔,做好“沂蒙和諧使者”“齊魯和諧使者”推薦工作。建立志愿者管理長效機制,提高志愿者活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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