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沂市生態環境局臨沭縣分局2025年度建議提案辦理制度及整體情況報告 | ||||||||||||||||||||||||
| 2026-01-13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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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我局深入貫徹落實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將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以下簡稱“建議提案”)作為自覺接受監督、改進政府工作、推進生態環境保護事業發展的重要抓手。全年共承辦建議提案9件,其中主辦3件、分辦1件、協辦5件,均已按規定時限高質量辦結。現將辦理制度及整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制度 為確保辦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高效化,我局建立了完善的辦理工作機制。 (一)組織保障與責任分工 成立由局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負責同志任副組長、各承辦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建議提案辦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負責接收分辦、統籌協調、文稿審核和歸檔總結。各承辦科室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并指定專人擔任聯絡員,形成“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辦公室總協調、業務科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二)規范辦理流程 嚴格執行“接收登記—分析研判—精準分辦—調研辦理—溝通協商—審核答復—反饋歸檔”的閉環流程。 1.精準分辦。根據建議提案內容及科室職責,擬定分辦意見,經領導小組審定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交辦至具體承辦科室。對于涉及多個科室的復雜事項,明確牽頭主辦科室和協辦科室。 2.調研與落實。承辦科室將辦理工作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推進。通過實地調研、專題研究、部門會商等方式,深入分析問題,針對性制定落實措施。 3.全過程溝通。堅持“先溝通、后答復”原則,辦理前聯系代表委員了解具體訴求,辦理中匯報進展、聽取意見,辦理后反饋結果。全年累計開展電話、座談、現場調研等各類溝通活動30余次。 4.三級審核答復。答復意見初稿由承辦科室擬定,經科室負責人審閱、局辦公室核稿、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審定簽發后,以正式文件形式規范答復。確保答復內容實事求是、措施具體、格式規范、態度誠懇。 (三)重點工作要求 1.時限要求。所有建議提案均在收到后3個月內辦結并答復,對情況復雜、辦理難度大的,也確保在法定期限內完成。 2.質量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努力將合理建議轉化為具體政策和實際工作成效,杜絕“重答復、輕落實”。 3.公開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對經審查可以公開的辦理復文,及時在縣政府門戶網站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二、2025年度建議提案辦理整體情況 (一)承辦基本概況 全年共承辦縣十八屆人大四次會議代表建議5件,縣政協十屆四次會議委員提案4件,內容主要聚焦農村污染防治、基礎設施提升、執法能力建設等生態環境保護核心領域。 1.人大建議辦理概況(5件) 主辦(2件)。第070號《關于防治農村水污染的建議》、第115號《關于提升工業企業污水管網覆蓋面的建議》。 協辦(3件)。第086號《關于提高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專項經費的建議》、第095號《關于加強牛羊集中屠宰及管理的建議》、第111號《關于加強經濟開發區執法力量,提高園區綜合服務能力的建議》。 2.政協提案辦理概況(4件) 主辦(1件)。第036號《關于加強水庫飲用水源地保護的提案》。 分辦(1件)。第049號《關于提升縣城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水平的提案》(其中大氣與水環境治理部分由我局分辦)。 協辦(2件)。第071號《關于加強農村面源污染綜合治理鞏固提升美麗鄉村建設的提案》、第120號《關于加強執法力量提高開發區管理能力的提案》。 (二)主要做法與辦理成效 通過將建議提案辦理與業務工作深度融合,我局推動了一批生態環境重點難點問題的解決。 1.強化組織領導,層層壓實責任。第一時間召開專題會議部署,制定《2025年建議提案辦理工作方案》,逐件明確責任領導、牽頭科室、辦理時限和標準,建立工作臺賬,實施銷號管理,確保了辦理工作有力有序推進。 2.深化調查研究,推動精準施策。圍繞代表委員關注的焦點問題,組織精干力量開展專題調研。例如,針對農村水污染防治建議,我局聯合農業農村、住建等部門開展全縣流域巡查和污染源排查;針對污水管網建設建議,全面梳理縣域內6處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現狀與規劃,為精準答復和科學決策提供了堅實依據。 3.加強協同聯動,凝聚工作合力。對涉及多部門的建議提案,積極主動履行主辦或協辦職責。在辦理第049號等提案時,牽頭制定《臨沭縣2025年大氣和水環境質量提升攻堅行動方案》,協同水利、綜合執法、鎮街等單位開展聯合行動,形成了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4.注重成果轉化,提升辦理實效。將建議提案中的“金點子”切實轉化為生態環境治理的“金鑰匙”,推動了一批重點難點問題的解決。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采納第070號、第115號等建議,持續推進“一區三園”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實施經濟開發區“一企一管”項目,開展畜禽養殖污染專項整治,全縣水環境質量得到鞏固提升。 在大氣治理方面。回應第049號提案關切,深入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清潔運輸監管、重污染天氣應急等工作,推動企業績效分級創建,縣域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在執法監管方面。結合第111號、第120號建議,優化執法力量配置,堅持全覆蓋執法檢查,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倒逼企業落實環保主體責任。 (三)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在總結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對部分綜合性、長期性問題的解決,需要建立更長效的跨部門協同推進機制;二是辦理成果的宣傳和典型案例的總結提煉可以進一步加強;三是在將建議提案中的前瞻性思路轉化為長期性政策方面,還需加大探索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將繼續把建議提案辦理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和法定職責抓緊抓實。 1.持續抓好跟蹤落實。對答復承諾的事項,特別是“正在解決”“計劃解決”的事項,建立后續跟蹤臺賬,定期調度進展,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2.健全長效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辦理工作的考核評價和激勵約束機制,加強與縣人大、政協相關機構的日常聯系,學習借鑒其他單位先進經驗,不斷提升辦理工作的規范化、科學化水平。 3.深化辦理成果運用。加強對建議提案內容的綜合分析,從中發現生態環境工作的薄弱環節和群眾的新期待,將其作為謀劃2026年工作、完善政策措施的重要參考,推動全縣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再上新臺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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