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關于規范道路施工,避免反復開挖的建議》的答復 | ||||||||||||||||||||||||
| 2023-03-28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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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自然資規復字〔2023〕15號 簽發人:徐勤生 對縣十八屆人大二次會議第12號建議的答復 袁圓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關于規范道路施工,避免反復開挖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1、我縣正在編制的《臨沭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對市政基礎設施的建設進行了宏觀的規劃。市政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由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編制并實施。專項規劃批準后將納入縣級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疊加到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上,作為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道路規劃審批的依據。 2、沭政辦發[2017]23號文中第二十八條規定“在城區范圍內,各單位的專用管線不得在道路紅線內敷設”。在進行道路規劃審批時,對規劃道路提規劃意見時明確了過路管涵設置的相關要求。盡量避免了對道路的開挖。 感謝您對我局各項工作的關心支持,也請今后多給我局提出寶貴意見建議,以更好地促進全縣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 【承辦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電話解答:0539-6211668 現場解答:臨沭縣沭新東街3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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