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關于在縣城南部建設健身場所的建議》的答復(2023) | ||||||||||||||||||||||||
| 2023-03-28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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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自然資規復字〔2023〕20號 簽發人:徐勤生 對縣十八屆人大二次會議第46號建議的答復 縣體育中心: 對于英玉靜代表、李佃花代表提出的關于在縣城南部建設健身場所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近年來我縣一直注重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堅持公益性、普惠性向社會開放使用,營造了良好全民運動健身氛圍。但隨著經濟社會的飛速發展,工作和生活節奏的不斷加快,廣大城鄉居民的體育文化需求日益增長,強身健體的需求越來越迫切,但現有公共體育設施的數量和管理水平遠遠還不能滿足群眾的需求。目前已確定在濱海街與光明路交匯處西北角規劃一個約75畝的廣場用地。縣城南部暫時沒有相關的規劃。 【承辦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電話解答:0539-6211668 現場解答:臨沭縣沭新東街3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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