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關于優化中小學教師評價,完善職稱評聘條件的建議》的答復 | ||||||||||||||||||||||||
| 2023-04-12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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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吳興芳、朱衛兩位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優化中小學教師評價,完善職稱評聘條件的建議》已收悉,根據工作職能,對所提建議具體答復如下: 根據《山東省中小學教師水平評價基本標準條件》中第二項的業績能力水平,正高級教師需承擔班主任、輔導員等工作5年以上,工作中能夠準確把握學生成長規律,及時了解學生思想狀態,幫助學生正確分析、認識成長過程中的問題,尊重學生差異,既注重學生群體成長,又關注每個學生的全面發展。高級教師需承擔班主任、輔導員等工作5年以上,引導形成良好班風學風,及時了解學生思想狀態,尊重并關注學生差異,幫助學生正確分析、認識成長過程中的問題,關注每個學生的全面發展。一級教師需承擔班主任、輔導員等工作3年以上,能夠與學生和學生家長進行有效交流,了解學生思想狀態,關注每個學生的全面發展,在班級管理工作中引導形成良好班風學風。 今后,人社部門將繼續深入貫徹上級各項部署要求,認真做好職稱政策的落實工作,感謝對我縣人社工作的理解、關心和支持。 臨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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