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關于加強對鄉鎮抽調人員管理的建議》的答復 | ||||||||||||||||||||||||
| 2024-06-20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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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張正云、鄭愛娟、高艷飛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對鄉鎮抽調人員管理的建議》已收悉,根據工作職能,對所提建議具體答復如下: 一是全面清理,下發清理規范通知。今年縣人社局協助縣委組織部向全縣各部門下發了《關于開展借調基層干部清理規范行動的通知》。全面規范借調基層干部工作,及時清理縣以上機關事業單位借調的鄉鎮(街道)人員,進一步明確“一般不得從鄉鎮(街道)借用人員”要求。 二是部門聯動,規范抽調借用程序。嚴格落實《關于進一步規范黨政機關借用人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嚴格規范借用程序,對擬確定擬抽調的人選,分別按干部管理權限向縣委組織部或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呈報擬抽調借用人員請示,并附《臨沭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借用人員備案表》,組織人事部門嚴格審核相關條件,持續加強借調人員管理。 下一步,縣人社局將繼續協助縣委組織部規范黨政機關抽(借)調人員管理工作,嚴把鄉鎮抽(借)調人員條件,充實保證鄉鎮工作力量,從而全面推進我縣鄉村振興事業發展。
臨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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