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關于加強基層隊伍建設的建議》的答復 | ||||||||||||||||||||||||
| 2025-06-25 點擊數: | ||||||||||||||||||||||||
|
||||||||||||||||||||||||
|
||||||||||||||||||||||||
|
曹慧廣、朱子、胡順明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基層隊伍建設的建議》已收悉,根據工作職能,對建議中提高鄉鎮機關工作人員待遇,現答復如下: 1、2006年工資制度改革后,公務員工資收入主要包括基本工資和規范津貼補貼,事業人員工資收入主要包括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其中,我縣基本工資執行國家統一標準,規范津貼補貼、績效工資執行標準與市直一致。為進一步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規范工資收入分配制度,縮小不同地方、同級機關不同職務(職級)層次間的收入差距,確保各級合規收入保持穩定,國家建立了基本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同時針對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建立鄉鎮工作補貼制度以及在縣以下事業單位建立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發揮職員等級在確定干部工資待遇方面的作用,實行職員等級與待遇掛鉤。 2、國家、省、市暫未出臺針對機關事業單位請假銷假制度、值班制度的指導性文件,各機關事業單位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單位請假制度實施意見。 3、根據《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及《關于〈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實施中有關假期規定適用問題的指導意見》(魯衛人口家庭字〔2025〕3號)規定,鼓勵用人單位制定有利于平衡職工工作和家庭關系的實施措施,針對婚假、育兒假、產假、陪產假、護理假,依法協商確定更具人性化的彈性休假方式。 感謝您對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多提寶貴意見和建議,我們將按照工作職能,貫徹落實上級文件精神,繼續做好工資福利待遇等相關工作。 臨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6月25日 |
||||||||||||||||||||||||
|
|
||||||||||||||||||||||||
| 【關閉窗口】 | ||||||||||||||||||||||||
智能問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