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關于加強城區亮化管理的建議》的答復 | ||||||||||||||||||||||||
| 2025-07-29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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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香令、顧士亮、付曉玲、高志遠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城區亮化管理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落實路燈管理工作。 對亮度不足,路燈設置不合理的路段,經實地踏勘調研后,及時向縣政府打報告申請,分批次進行改造提升。 二、加強路燈維護工作。 加強城區路段路燈巡查頻次,不定時進行抽查公園亮燈率,要求公園管理員每天對轄區亮化情況進行檢查,發現燈具損壞、路燈不亮等情況,及時查找原因修復故障路燈,減少安全隱患,確保城區、公園路燈運行正常。 三、科學調整照明時間。 提高城區路燈智能化水平,通過加裝智能時控器等方式,科學調整照明時間;并根據天氣和季節變化,合理調整公園照明時間,給市民提供溫馨的活動場所。 感謝您對住建工作的關心支持,以上答復您是否滿意,如有意見,敬請反饋。歡迎您今后繼續關注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提出更多的寶貴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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