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關于加快增加新能源充電樁布點建設的提案》的答復 | ||||||||||||||||||||||||
| 2024-06-12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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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其龍、徐勤蕾、王春蕾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快增加新能源充電樁布點建設的提案》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為有效解決新能源汽車充電難題,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臨沭縣發展和改革局通過加強政策引導、合理規劃布局、鼓勵社會積極參與等有效措施,統籌推進全縣充電基礎設施加快發展。目前全縣共建成各類充電樁1994臺,其中已接入山東省充電基礎設施信息公共服務平臺的公共充電樁441臺,私人充電樁1553臺。公共充電樁主要分布在縣城建區、鎮街駐地、高速公路服務區、公路驛站等處,現有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臨沂電動汽車公司、臨沂公交特來電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專業運維公司。2024年1-5月份累計安裝充電樁570臺,2023年1-5月份安裝168臺充電樁,同比增長239.29%。 下一步,我們將全面落實您們的提案,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關于進一步構建高質量充電基礎施體系和推動新能源汽車下鄉三年行動工作要求,按照“覆蓋廣泛、布局合理、智能高效、安全共享”的原則,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多措并舉構建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 一、聚焦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項目建設 積極謀劃重點項目,2024年政府專項債券項目臨沭縣城鄉電動汽車充電站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項目總投資1.2億元,由山東利城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實施。該項目擬在縣城區及鄉鎮駐地居民社區新建電動汽車充電站350個,約3500臺充電樁,包括汽車充電箱、直流充電終端250A、直流充電終端125A、操作平臺、汽車群充電運營系統等配套基礎設施等。目前項目進行一期工程建設,紅石湖公園停車場,人民公園停車場,蒼源河公園停車場以及金沂蒙廣場停車場,建設13處公共充電站,安裝充電樁130余臺,投資約1000萬元,項目方案設計已編制完成,工程量清單及控制價已編制完成,正組織進行控制價評審。 對新建住宅小區,堅持先規劃后建設發展思路,由發改局、規劃中心、行政審批服務局和供電公司共同審核,要求新建住宅小區嚴格執行《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的實施意見》(臨發改能源〔2020〕70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市居民小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臨發改能源〔2021〕242號),應100%統一將充電基礎設施供電線路敷設至專用固定停車位或預留擴建敷設條件,其中停車位直接配建充電樁比例按照2024年不低于停車位35%,2025年不低于停車位40%比例建設。2024年已對城建書香悅府新建小區進行充電樁設置審圖。 二、優化營商環境,簡化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手續 強化用地保障。各居住區、單位停車場(位)及單位場地紅線劃定停車位建設充電站的,無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和施工許可等手續;在充電基礎設施及配套電網建設項目道路刨掘、樹木遷移等方面簡化事項辦理流程,實行許可并聯、限時辦理;對充電站結合社會公共停車場同步建設設充電基礎設施的,允許免于單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手續和施工許可手續。新建獨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換電站,應予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等手續。對獨立占地的公共充電站,參照加油加氣站用地供應模式納入公共設施營業網點用地范圍;對農村地區新建擴建變電站、配套電網線路走廊等,給予用地重點保障。 加大政策支持。對進入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場并充電不超過4小時(含4小時),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鼓勵商業場所配套停車場提供充電服務實時停車優惠。 降低用電成本。落實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價格政策,到2030年前,對實行兩部制電價的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免收需量(容量)電費。落實居民電動汽車充電樁分時電價政策,根據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確定的自2024年1月1日起,除低谷時段23:00-次日7:00外,其他峰谷各時段價格執行,深谷時段用電價格每千瓦時降低0.333元、實際執行0.222元,并根據規定提前向社會公布。 簡化私人充電樁辦電手續。不斷規范簡化居民小區電動汽車充電樁建設流程,住戶申請私人充電樁用電時僅需提供申請人有效身份證、車位產權證明、電動汽車擁有證明即可,無需再找其它出具證明,切實為群眾提供便利。 三、加強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管理 嚴格落實充換電建設運營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嚴格按照國家及行業標準開展充電設施的設計、安裝、建設、竣工驗收和運營,加強充電設施及站場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充電設施運行維護管理制度并嚴格實施,完善定期巡檢記錄及安全檔案,通過智能化和數字化手段,提升設備可用率和故障處理能力。鼓勵充電基礎設施投資運營企業投保產品責任保險。充電設施個人業主、居住社區管理單位、售后維保單位等應當加強充電設施安全管理,及時發現、消除安全隱患。 四、加快構建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 我局將會同自然資源和規劃、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行政審批、供電公司等單位,通過積極引導,統籌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多措并舉構建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 提升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加強與充電基礎設施運營商戰略合作,按照市場化運作、項目化推進、信息化管理原則,以道路交通網絡為依托,以商業中心、工業中心、休閑中心為重點,在企事業單位、商業圈、交通樞紐、公共停車場等場所建設或改造直流快充樁,有序替代原有交流慢充樁,構建快充為主、慢充為輔的公共充電網絡。新建的公共建筑配建停車場、大中型社會公共停車場、文化旅游場所停車場,建有充電基礎設施的停車位不低于停車位總數的15%,其中建有快充樁的停車位不低于停車位總數的10%。新建物流園區建有快充樁的停車位不低于停車位總數的10%,配建比例納入綜合驗收。縣內國家A級以上旅游景區結合游客接待量按需配建充電設施,4A級以上景區應當合理設立電動汽車公共充電區域。在機關事業單位、工業園區、物流園區等內部停車場,按照不低于公共停車位總數15%的比例加快配建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并鼓勵錯時開放共享。 創新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模式。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企業化運作”的原則,推動充電基礎設施“統建統營”,鼓勵有條件的運營企業,優化整合充電基礎設施資源,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合理化布局、規范化運營、高效化利用,鼓勵企業提升管理運營效率和服務水平,不斷擴大運營規模。 提升充電基礎設施智能網聯水平。推進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全面接入山東省充電基礎設施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新建充電站投運后全部接入,已建成充電站應接盡接、能接盡接,引導居住區“統建統服”充電基礎設施有序接入,鼓勵居民充電基礎設施自愿接入公共服務平臺,加快實現信息互通、數據共用,更好滿足電動汽車找樁充電等使用需求。充電基礎設施運營商依托平臺數據支撐,健全運維服務體系,下沉運維服務網絡,加強設施運營維護管理,提升設備可用率和故障處理能力。依法開展公共數據共享、開放和利用,強化與便民出行服務平臺、商業導航地圖互聯互通,實現車、樁、人、路等數據高效交互。 最后,衷心感謝您對我局工作提出寶貴建議,希望一如既往地關心與支持發展和改革工作。 臨沭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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