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關于在蒼源河百畝水域種植荷花及打造網紅橋下遮陽休閑場所的提案》的答復 | ||||||||||||||||||||||||
| 2026-06-16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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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寶艷、王相連、王海燕、王春蕾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在蒼源河百畝水域種植荷花及打造網紅橋下遮陽休閑場所”的提案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對您提出的“打造荷花觀賞景點,延伸特色建筑景觀效應”的建議,該提案關于提升河道景觀具有積極意義,但是蒼源河作為核心泄洪通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嚴禁設置阻礙行洪的植物和構筑物,提案種植百畝荷花不符合現行河道管理和防洪安全要求。并且荷花屬于靜水性植物,泄洪時流速較大,河道內不適宜種植荷花。因此,該區域種植荷花暫不具備落地實施條件。 二、對您提出的“種植荷花實現生態與觀賞雙重效益”的建議。紅石湖公園、蒼源河公園、體育公園及人民公園在公園建設時都種植了荷花、睡蓮、香蒲、水生美人蕉等水生景觀植物。根據提案建議,為提高公園景觀,豐富水面效果,提高景觀層次感和觀賞性,2026年5月上旬,我們又采購500余株荷花,對紅石湖公園、蒼源河公園、體育公園進行了補植。 三、對您提出的“盤活網紅橋下空間,打造天然遮陽休閑場所”的建議,蒼源河作為核心泄洪通道,《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嚴禁設置阻礙行洪的植物和構筑物。提案打造網紅橋下遮陽休閑場所不符合現行河道管理和防洪安全要求,且在橋下硬化,進行休閑娛樂,在泄洪期間存在較多的安全隱患,因此,該區域暫不具備落地實施條件。 最后,再次感謝您對我們城市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繼續對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更多的寶貴意見和建議,以便我們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工作。 臨沭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6年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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