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2019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 | ||||||||||||||||||||||||
| 2020-07-22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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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我受縣政府委托,現就2019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作如下報告,請予審議。 2019年,全縣各部門認真執行臨沭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批準的財政預算,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良好,財政收支管理能力進一步增強。 --綜合財力持續增強。2019年實現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完成15億元,稅收占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比重提高到82.3%;同時積極爭取上級轉移支付資金22.6億元(含專項債券5億元),比上年增加3.2億元,為全縣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提供了強有力支撐,有效緩解了財政收支平衡壓力和政府償債壓力。 --重點支出穩步增加。縣財政按照“兜底線,保重點”的原則,嚴控一般性支出和壓縮行政成本,集中財力用于“三保”及縣委縣政府重大戰略部署和重點項目支出。2019年,全縣財政用于民生支出32億元,占公共財政預算支出比重為83%。 --財政改革繼續深化。以財稅體制改革為抓手,進一步理順縣對鎮街(開發區)財力分配關系,建立縣鎮兩級共建共享、富有活力的新型財政體制,明確各級收支范圍,增強縣財政財力統籌調控能力。深化國庫集中支付改革,通過支付電子化改革,在預算單位、財政、銀行之間跨系統聯網操作,實現財政資金撥付“無紙化”運行。 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一)財政預算執行方面。 重點審計了縣財政局具體組織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2019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及決算草案顯示,縣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總量359678萬元、支出35967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283755萬元、支出283755萬元;國有資本經營收入798萬元、支出798萬元。從審計情況看,縣財政局按職責不斷深化財稅改革,有效防范財政風險,堅持提升財政收入質量,堅持保重點項目,為全縣經濟社會健康持續發展提供了堅強有力的保障。存在的主要問題: 1.上級轉移支付下達不及 2019年,縣財政收到上級下達的轉移支付,其中部分未及時下達部門和下級財政,涉及金額9211.51萬元。 2.超時限追加預算 2019年第四季度,縣財政向46個部門單位追加64個項目支出預算7810.08萬元。截至年底未支出金額366.01萬元,占追加預算的4.68%。 3.結轉結余大或項目執行率較低,資金未能發揮效益 2019年,臨沭縣涉農資金整合設立鄉村振興重大專項資金共安排項目29個,資金35568萬元,年末財政結轉14281萬元,占資金總額的40.15%。其中年末有3個項目未全部執行,涉及資金914萬元,占資金總額的2.57%;有16個項目的執行率不足50%,結轉資金12685.13萬元,占資金總額的35.66%。 4.高標準農田建設進展緩慢,資金未發揮效益 2018年臨沭縣高標準農田計劃建設規模41044.45畝,各級財政安排資金5466萬元,其中中央和省撥付資金4846萬元、市級安排資金565萬元、縣級安排資金55萬元,年末實際支付資金1667.86萬元,執行率30.5%。至2019年末,實際完工21044.5畝,已支付工程款2781.43萬元,畝均投入1321.69元。2019年臨沭縣高標準農田計劃建設規模40000畝,中央和省撥付資金5200萬元,截至審計日未支出。 5.預算績效管理改革推進不到位 匯總2019年預算管理系統數據發現,有20項金額100萬元以上的重點民生、基本建設、專項資金類項目,部門單位未編報預算績效目標,涉及金額12959.57萬元。 (二)部門預算執行及預算管理績效方面。 通過大數據對2019年全縣一級預算單位業務數據進行了全面分析,根據篩選疑點確定了8個全面審計單位、13個現場核查單位,占全縣一級預算單位的32.31%。 數據分析結果表明,縣財政安排65個部門項目預算4529.85萬元,分為168個明細項目。當年項目預算完成3356.96萬元,執行率為74%。其中,當年執行率超過90%的項目79個,占項目總數的47%,涉及金額1856.66萬元;當年完全未執行的項目15個,占項目總數的8%,涉及金額221.08萬元。 審計發現以下主要問題(相關單位問題見附件1): 1.預決算編制不規范。一是12個單位預算編報不完整;二是5個單位項目支出預算執行不到位;三是1個單位基本支出擠占項目支出3.77萬元;四是9個單位超預算列支公務接待費、公車運行維護費、會議費等42.67萬元;五是2個單位無預算列支培訓費、因公出國費用16.08萬元;六是6個單位決算草案編制不規范。 2.未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一是2個單位擠占挪用專項資金4.18萬元;二是2個單位未定點加油、未執行定點租賃車輛;三是16個單位公務接待未嚴格執行“一次一結算”制度35.97萬元;四是5個單位公務接待、會議費、差旅費報銷憑證不完整、不合規3.64萬元;五是4個單位超次數超標準公務接待。 3.資產管理、政府采購和國庫集中支付存在薄弱環節。一是4個單位固定資產未計提折舊;二是9個單位公務支出未按規定使用公務卡結算68.01萬元;三是7個單位無預算列支政府采購。 4.預算績效管理不到位。一是3個單位項目未按規定納入項目庫管理;二是6個單位未對項目編報績效目標;三是2個單位未開展績效評價;四是4個單位未制定績效評價管理制度;五是3個單位資金未充分發揮效益593.49萬元。 審計期間,針對現場核查單位發現的問題及時印發了問題整改函,要求被審計單位按照審計建議及時整改,目前已收回財政資金3.47萬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 (一)拖欠民營企業賬款審計方面。 截至2019年底,臨沭縣拖欠35家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4547.48萬元,已償還4547.48萬元,清償比例為100%。通過審計調查工作的開展,切實減輕了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負擔、保障民營企業權益和社會民生福祉,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和金融風險,進一步優化了營商環境,推動全縣民營經濟實現了持續高質量發展。 (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專項審計調查方面。 由縣紀委牽頭對2013年以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征收、人防項目建設等方面進行了專項審計。審計發現存在先建后批、審批程序存在漏洞,部分項目未經人防審批、收費標準不一致、以收代建等問題。通過審計,規范人防易地建設費收繳和人防工程建設工作,追繳易地建設費211.5萬元。 (三)精準扶貧審計方面。 主要對全縣2018年7月至2019年12月脫貧攻堅政策措施落實、扶貧資金使用管理、扶貧項目建設運營管護及資產管理等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抽查財政專項扶貧資金5273.38萬元,抽查產業扶貧項目17個(其中行業部門產業扶貧項目4個),涉及縣扶貧辦、縣水利局等13家部門單位,并對大興鎮、石門鎮等2個鎮及所屬的4個行政村進行了延伸,提出審計建議4條。 2019年底,脫貧享受政策16907戶、29245人,納入即時幫扶范圍66戶、176人。2019年籌集財政專項扶貧資金6170.50萬元,使用財政專項扶貧資金3523萬元實施產業扶貧項目5個。審計發現在扶貧資金管理使用等8個方面存在32個問題,涉及金額1562.85萬元。 審計期間,相關部門和單位已整改問題金額244.74萬元,其中追回資金3.98萬元、盤活資金240.76萬元,促進政策落實15項。 (四)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政策落實審計方面。 對全縣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政策落實和市重點項目建設情況專項審計調查結果顯示,縣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領導機構、實施意見、考核辦法等推進機制健全,編制了縣級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相關實施方案及規劃,新舊動能轉換工作取得了顯著效果。但也存在部分問題。 針對存在的問題,縣政府專門召開整改工作會議,截至目前,縣政務服務中心負責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減免政策落實不到位問題已整改完成,縣商務局負責的支持柳編產業發展政策落實不到位以及縣工信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的企業土地房屋產權歷史遺留問題解決不到位等問題正在整改中。 (五)“一次辦好”和減稅降費政策審計方面。 為推進“一次辦好”和減稅降費政策措施落實落地,分季度對我縣“一次辦好”和減稅降費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于審計發現的應退未退涉企投標保證金329.08萬元問題,縣行政審批局已按要求予以退回328.09萬元,無法退回的0.99萬元已上繳財政;對于小微企業應減免未減免不動產登記費0.27萬元、符合免征殘保金條件的企業征收殘保金0.57萬元問題,已經對接相關征收機關積極退還免收、免征的金額。 (六)防疫資金專項審計調查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縣財政共安排疫情防控經費合計1149.00萬元,已支付使用424.44萬元,724.56萬元因未完成結算尚未支付;審計的2家銀行共向3家重點保障企業發放疫情防控專項貸款5300萬元;審計的2個慈善組織和相關部門共接收社會捐贈資金1019.20萬元、物資12.95萬件,已全部分配使用。 從審計情況看,疫情防控中存在物資領用程序不規范、出庫臺賬記錄不清晰、捐贈資金物資記賬不及時、捐贈資金匯繳不及時、未及時給捐贈人開具正規捐贈票據等問題。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相關單位采納審計建議,及時規范物資審批領用程序、完善臺賬記錄及捐贈物資管理、將捐贈資金及時匯繳到市指定賬戶、進一步規范了捐贈手續。涉及整改金額1022.06萬元、物資5.20萬件。通過審計促進2個單位建立健全資金管理使用、捐贈物資管理方面規章制度共3項,規范疫情防控財政資金和捐贈款物調配撥付、管理使用。 三、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情況 2019年共完成政府投資結算審計項目143個,項目報審金額33976.71萬元,項目審定金額28565.61萬元,審減工程造價5411.1萬元,平均項目審減率為15.93%,最高項目審減率為35.86%。 完成竣工財務決算審計項目4個,查出應招標未招標、未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擅自開工、未按規定核算和管理資產、未按規定進行竣工財務決算、未按規定移交工程檔案等十余個問題,提出審計建議12條,。 四、經濟責任審計情況 (一)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方面。 2019年,共完成經濟責任審計項目40個。審計查出違規問題金額19.53萬元,管理不規范問題金額211905.24萬元,問題主要表現在(相關單位問題見附件2): 1.經濟決策方面。一是未嚴格執行三重一大事項議事規則;二是公務用車租賃未執行定點采購制度;三是服務縣域發展工作不到位。 2.財政財務收支真實、合法和效益方面。一是會計核算不規范(含往來款清理不及時、往來款列收列支、基本支出擠占項目支出、記賬憑證與原始憑證不符等)192129.65萬元;二是公務接待、會議費、培訓費列支不規范20.82萬元;三是財政收入未及時上繳國庫16.57萬元;四是超預算、無預算支出31.82萬元;五是向下屬單位企業攤派費用41.23萬元。 3.內部控制管理方面。一是未嚴格執行報銷審批手續65.54萬元;二是公務用車未嚴格執行定點加油、加油卡制度0.57萬元;三是查封、扣押物品管理不規范。 4.黨風廉政建設方面。一是違規發放津貼補貼8.57萬元;二是超標準列支公務接待費1.49萬元;三是長期租用公務用車。 (二)村居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方面。 2019年,全縣完成183個村居審計項目,(含16個市級軟弱渙散行政村居),審計資金總額47848.09萬元,審計查出違規資金總額14026.18萬元。根據審計查出問題及線索,移送組織紀檢監察43起49人,移交公安機關2起2人。化解信訪39起。 同時,對6個鎮街民政系統進行了專項審計,審計查出問題53個,違規金額588.24萬元,提出審計建議27條。通過審計,增強了鎮街基層民政服務能力,規范了鎮街民政部門的財務管理水平,督促建立健全了相關制度。 五、審計建議 (一)深化預算管理改革,規范預算管理行為。一是嚴格按照預算法要求編制預算,切實將年初預算細化到具體單位和項目,提高年初預算到位率,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完整性。二是建立預算執行進度與預算安排掛鉤機制,從嚴控制預算追加,增加預算指標的透明度,嚴格執行人大批準的預算,未經法定程序不得調整,嚴禁超預算或無預算支出。 (二)優化財政收支結構,防范和化解各種風險隱患。一是在落實國家減稅降費的同時,依法加強稅收征管,確保應收盡收,為重點支出提供財力保障。二是優化支出結構,厲行勤儉節約,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經費,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對重點領域項目的支持。三是積極對接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用好優惠政策,做好對上級資金的爭取工作,繼續盤活存量、用好增量,強化政府債務管理,不斷增強財政的宏觀調控和公共服務能力。 (三)完善績效評價機制,促進提高財政資金效益。一是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理念,對本級預算安排和上級撥入的各項專項資金,建立財政資金使用績效評價機制。二是加大對重點項目的績效考評力度,及時統籌使用績效低下的資金,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監管制約體系,對資金的分配程序、使用過程、經濟效益進行跟蹤監督,確保資金發揮最大效益。 (四)嚴肅財經紀律,建立審計整改長效機制。一是以“三個區分開來”的重要要求落實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責任,既要嚴肅處理違紀違規問題,又要完善容錯糾錯機制。二是加大部門單位財務人員監管培訓力度,打造干凈、擔當、高效的財會隊伍。三是被審計單位主要負責人應切實履行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規范和加強內部管理,及時整改存在問題,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建立審計整改長效機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下一步,我們將自覺接受縣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強化使命擔當,積極主動作為,依法履職盡責,充分發揮審計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為實現新時代臨沭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貢獻審計力量! 以上報告,請予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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