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應急管理局:隨機抽查發現問題及檢查記錄(0414) | ||||||||||||||||||||||||
| 2020-04-15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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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文書 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 (沭)應急責改〔2020〕PC1-007號 臨沭縣盛潔冷凍粉絲廠: 經查,你單位存在下列問題: 1、氨制冷機房外墻上事故排風機人工啟停按鈕無明顯標識;2、貯氨器液位計無最高、最低液位標識;3、貯氨器液位計兩端連接件無自動關閉裝置;4、貯氨器壓力表無上、下限標識;5、配電室配電柜前無絕緣膠墊;6、配電室內電纜孔洞未封堵;7、配電室內有雜物;8、配電室內配電柜柜門未做電位聯結,無隔弧板;9、配電室內未設置二氧化碳滅火器;10、冷凝器未設置斷水報警;11、冷庫、淀粉攪拌池等未設置有限空間標識;12、冷庫外側無呼喚信號顯示;13、鍋爐房內壓力容器未張貼特種設備標識;14、冷庫內出口上方未配置常明燈;15、氨壓縮機房值班室內應急器材配置不足;16、未將安全生產責任制列入2020安全培訓教育計劃;17、未將風險管控制度列入全員責任制;18、缺少冷凝器、緊急卸氨器操作規程;19、安全生產責任制缺少電工、鍋爐工職責;20、未提供電工證;21、滅火器、氨氣報警儀等未列入安全設施臺賬;22、未提供季節性隱患排查記錄。(以下空白) 現責令你單位對上述第1-22項問題于2020年5月15日前整改完畢,達到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定的要求。由此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整改期間,你單位應當采取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如果不服本指令,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臨沭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6個月內依法向臨沭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指令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應急管理行政執法人員(簽名):證號:15121224029 證號:15121224035 被檢查單位負責人(簽名): 2020年4月14日 本文書一式兩份:一份由應急管理部門備案,一份交被檢查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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