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檢查項目 |
檢查對象 |
檢查主體 |
檢查內容 |
檢查依據 |
檢查方式 |
檢查比例和頻次 |
備注 |
1 |
對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監督檢查 |
工程項目建設、施工和監理單位 |
縣住建局 |
施工許可辦理情況;施工現場是否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是否按規定進行編制、審核、批準的;是否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專家論證,擅自施工的;施工、監理項目班子人員是否到位;工地現場安全臺帳是否齊全;特種工是否持證上崗;基坑是否按設計論證方案實施的;基坑是否按方案要求監測;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是否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大型施工機具是否經安裝登記或并檢測;施工用電是否規范;農民工工資是否及時發放。 |
《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山東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山東省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
書面審查、實地檢查 |
每年至少開展1次抽查,每次抽查比例占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的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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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對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檢查 |
工程項目建設、施工、勘察、設計和監理單位 |
縣住建局 |
受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委托,對新建、擴建、改建各類建筑工程質量、安全和質量行為實施監督;依據國家及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的質量行為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是核查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建設各方主體的資質及有關人員的資格、質量保證體系和質量責任制落實情況,檢查有關質量文件、技術資料是否齊全并符合規定;依據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按照質量監督工作方案,對建筑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其它涉及結構安全的關鍵部位進行實體質量檢查。對地基基礎分部、主體結構分部工程和其它涉及結構安全部位的質量驗收進行監督;對工程竣工驗收進行監督。監督建設單位組織的工程竣工驗收的組織形式、驗收程序以及在驗收過程中提供的有關資料和形成的質量評定文件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并按有關規定,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工程質量監督報告;負責對建筑工程及工程材料、產品、設備等的檢測進行監督管理;受理全縣建筑工程質量投訴,并負責投訴處理工作;掌握本縣建筑工程質量狀況,及時總結、推介工程質量管理經驗,參與重大質量事故處理。 |
《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山東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山東省建筑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
書面審查、實地檢查 |
每年至少開展1次抽查,每次抽查比例占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的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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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對城市排水許可的監督檢查 |
從事工業、建筑、餐飲、醫療等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 |
縣住建局 |
進入排水現場開展檢查、監測;要求被監督檢查的排水戶出示排水許可證;查閱、復制有關文件和材料;要求被監督檢查的單位和個人就有關問題做出說明;依法采取禁止排水戶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等措施,糾正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行為。 |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 |
書面審查、實地檢查 |
每年至少開展1次抽查,每次抽查比例占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的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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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對建筑業企業資質初審的監督檢查 |
全縣建筑業企業 |
縣住建局 |
建筑業企業申請領取資質時是否具備《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的規定;建筑業企業從事建筑施工活動,是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建筑業施工企業從事建筑施工活動,是否符合《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山東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 |
《建筑法》、《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 |
書面審查、實地檢查 |
每年至少開展1次抽查,每次抽查比例占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的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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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對城市園林綠化規劃許可的監督檢查 |
申請改變綠化規劃、綠化用地;城市綠地臨時占用;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樹木;建設項目附屬綠化工程規劃方案審查;城市園林綠化規劃許可的個人、企業、其他組織。 |
縣住建局 |
進入申請審批的綠化現場開展檢查、指導;要求被監督檢查的工作人員出示綠化申請審批書或綠化規劃許可證;查閱、復制有關文件和材料;要求被監督檢查的單位和個人就有關問題做出說明;糾正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行為。 |
《城市綠化管理條例》、《城市綠線管理辦法》、《山東省城市綠化管理辦法》 |
書面審查、實地檢查 |
每年至少開展1次抽查,每次抽查比例占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的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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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對城市綠化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檢查 |
從事各類綠化工程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 |
縣住建局 |
進入綠化工程現場開展檢查、指導;要求被監督檢查的工作人員出示綠化工程開工許可證;查閱、復制有關文件和材料;要求被監督檢查的單位和個人就有關問題做出說明;糾正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行為。 |
《城市綠化管理條例》、《城市綠線管理辦法》、《山東省城市綠化管理辦法》 |
書面審查、實地檢查 |
每年至少開展1次抽查,每次抽查比例占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的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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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對臨時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監督檢查 |
申請臨時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企業事業單位、個人或者其他組織。 |
縣住建局 |
檢查經批準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是否按照批準的位置、面積、期限占用或者挖掘;檢查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者是否向市政行政主管部門繳納城市道路占用費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復費用。 |
《城市建設管理條例》、《山東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 |
書面審查、實地檢查 |
每年至少開展1次抽查,每次抽查比例占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的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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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對城市道路建設各種管線、桿線等設施審批的監督檢查 |
申請在城市道路建設各種管線、桿線等設施的企業事業單位、個人或者其他組織。 |
縣住建局 |
檢查城區各條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設各種管線、桿線等設施的施工是否按照批準的位置、面積、期限進行施工;是否向市政行政主管部門繳納城市道路占用費或者修復費用。 |
《城市建設管理條例》、《山東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 |
書面審查、實地檢查 |
每年至少開展1次抽查,每次抽查比例占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的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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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對建設各行業注冊人員的監督檢查 |
全縣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的注冊執業人員 |
縣住建局 |
是否存在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取得執業資格的情況;是否存在不履行注冊執業人員義務和法律、法規、規章禁止的執業行為;是否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規定進行執業。 |
《注冊建筑師條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規定》、《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 |
書面審查、實地檢查 |
每年至少開展1次抽查,每次抽查比例占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的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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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對建筑節能的監督檢查 |
全縣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筑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建材企業、建機企業。 |
縣住建局 |
建設單位、設計企業、施工企業在建筑活動中是否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錄的技術與產品;建設單位是否按照規定繳納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是否在施工現場公示建筑節能信息、是否按規定組織建筑節能專項驗收、是否按照規定安裝用能分項計量裝置、節能監測系統、用熱分戶計量裝置或者配置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筑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是否擅自改動或者損壞建筑圍護結構和用能系統;檢查進入工程施工現場的建筑節能材料的省認定證書、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資料是否齊全,施工單位的專項施工資質,簽訂的施工合同,施工現場的建筑節能信息公示等是否符合要求;建設單位是否在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砂漿的區域內現場攪拌混凝土、砂漿;監理單位是否按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對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推廣情況的監督檢查;對綠色建筑行動方案實施情況及對綠色生態示范城區發展專項資金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建筑節能技術與產品的認定、備案、宣傳、生產、銷售和應用的監督檢查。 |
《民用建筑節能條例》、《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規定》 |
書面審查、實地檢查 |
每年至少開展1次抽查,每次抽查比例占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的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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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對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 |
全縣在建工程建設、設計、勘察、施工、監理各方責任主體及相關人員。 |
縣住建局 |
檢查施工、監理企業和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制度、機構建立情況,安全監管人員配備情況;工程項目各項基本建設手續辦理情況、有關責任主體和人員的資質和執業資格情況;施工、監理單位等各方主體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情況;施工現場實體防護情況,施工單位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情況;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安全防護和臨時設施等情況。 |
《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
書面審查、實地檢查 |
每年至少開展1次抽查,每次抽查比例占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的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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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對建設工程抗震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 |
在建工程建設單位、設計單位 |
縣住建局 |
檢查設計單位是否嚴格按照《城市抗震防災規劃》等相關文件要求進行設計;建設單位是否履行城市抗震防災規劃監管要求。 |
《城市抗震防災規劃》、《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設防管理規定》 |
書面審查、實地檢查 |
每年至少開展1次抽查,每次抽查比例占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的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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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 |
在建工程建設、施工、勘察、設計和監督單位 |
縣住建局 |
各方責任主體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涉及工程主體結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實體質量情況;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和質量檢測等單位的工程質量行為落實情況;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的質量情況;監督檢查工程竣工驗收情況;監督建設單位組織的工程竣工驗收的組織形式、驗收程序以及在驗收過程中提供的有關資料和形成的質量評定文件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受理并及時處理建設工程質量投訴;參與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
《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 |
書面審查、實地檢查 |
每年至少開展1次抽查,每次抽查比例占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的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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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對建筑企業養老保障金管理的監督檢查 |
工程建設單位、施工企業 |
縣住建局 |
檢查建設單位繳納勞保費用情況及建筑企業向當地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金情況;查看行業管理機構開具的由省財政廳統一監制的勞保費用專用收款票據;查看建筑企業實行勞動保障金待遇及養老保險辦理情況。 |
《山東省建筑企業勞保費用行業管理辦法》 |
書面審查、實地檢查 |
每年至少開展1次抽查,每次抽查比例占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的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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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監督檢查 |
工程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和監理單位 |
縣住建局 |
檢查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是否違反工程強制性標準有關規定。 |
檢查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是否違反工程強制性標準有關規定。 |
書面審查、實地檢查 |
每年至少開展1次抽查,每次抽查比例占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的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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