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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臨沭縣農業農村局行政處罰信息公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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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31 點擊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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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linshuxiannyj/2026-0000012 |
公開目錄 |
公開目錄 |
| 發布機構 |
臨沭縣農業農村局 |
發布日期 |
2025-12-31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文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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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 |
2025年臨沭縣農業農村局行政處罰信息公示(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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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linshuxiannyj/2026-0000012 |
| 發布機構: |
臨沭縣農業農村局 |
| 公開目錄: |
執法結果 |
| 發布日期: |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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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類別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違法事實 |
處罰依據 |
處罰類別 |
處罰內容 |
罰款金額(萬元)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處罰決定日期 |
處罰有效期 |
處罰機關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臨沭縣青牧獸藥銷售有限公司 |
沭農〔獸藥〕罰〔2025〕1號 |
《獸藥管理條例》 |
臨沭縣青牧獸藥銷售有限公司經營假獸藥,其行為涉嫌違反了《獸藥管理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一項“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是:(一)獸藥,是指用于預防、治療、診斷動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調節動物生理機能的物質(含藥物飼料添加劑),主要包括:血清制品、疫苗、診斷制品、微生態制品、中藥材、中成藥、化學藥品、抗生素、生化藥品、放射性藥品及外用殺蟲劑、消毒劑等。”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假獸藥:(一)以非獸藥冒充獸藥或者以他種獸藥冒充此種獸藥的;”之規定。應予處罰,建議立案調查 |
《獸藥管理條例》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
1.沒收違法經營的“黃芪粗提物(顆粒)”6小包;2.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壹佰零捌元整(¥108.00元);3.處以罰款人民幣叁佰貳拾元整(¥320.00);以上罰沒款合計人民幣肆佰貳拾捌元整(¥428.00)。 |
0.032 |
0.0108 |
2025-12-31 |
2028-12-31 |
臨沭縣農業農村局 |
自然人 |
張自強 |
沭農(動監)罰〔2025〕13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
張自強運輸依法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的動物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禁止屠宰、經營、運輸下列動物和生產、經營、加工、貯藏、運輸下列動物產品:(三)依法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經航空、鐵路、道路、水路運輸動物和動物產品的,托運人托運時應當提供檢疫證明;沒有檢疫證明的,承運人不得承運。”之規定,應予處罰,建議立案調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
1.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貳佰陸拾貳元伍角整(¥262.50);2.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柒佰捌拾伍元整(¥1785.00);以上罰沒款合計人民幣貳仟零肆拾柒元伍角整(¥2047.50)。 |
0.1785 |
0.02625 |
2025-12-23 |
2028-12-23 |
臨沭縣農業農村局 |
自然人 |
于鵬 |
沭農〔動監〕罰〔2025〕14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
于鵬經營、運輸依法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的動物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禁止屠宰、經營、運輸下列動物和生產、經營、加工、貯藏、運輸下列動物產品:(三)依法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之規定,應予處罰,建議立案調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
罰款 |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萬叁仟捌佰伍拾貳元捌角整(¥13852.80) |
1.38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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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
2028-12-23 |
臨沭縣農業農村局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臨沭虹玉食品有限公司 |
沭農〔動監〕罰〔2025〕12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
臨沭虹玉食品有限公司屠宰、經營、運輸依法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的動物,其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禁止屠宰、經營、運輸下列動物和生產、經營、加工、貯藏、運輸下列動物產品:(三)依法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之規定。應予處罰,建議立案調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
罰款 |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萬陸仟玖佰玖拾柒元捌角整(¥16997.80) |
1.69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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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
2028-12-23 |
臨沭縣農業農村局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臨沭虹玉食品有限公司 |
沭農〔動監〕罰〔2025〕16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
臨沭虹玉食品有限公司屠宰、經營、運輸依法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的動物,其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禁止屠宰、經營、運輸下列動物和生產、經營、加工、貯藏、運輸下列動物產品:(三)依法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之規定。應予處罰,建議立案調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
罰款 |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萬捌仟肆佰捌拾壹元叁角整(¥18481.30) |
1.84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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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
2028-12-23 |
臨沭縣農業農村局 |
自然人 |
李浩 |
沭農〔動監〕罰〔2025〕15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
李浩運輸依法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的動物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禁止屠宰、經營、運輸下列動物和生產、經營、加工、貯藏、運輸下列動物產品:(三)依法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經航空、鐵路、道路、水路運輸動物和動物產品的,托運人托運時應當提供檢疫證明;沒有檢疫證明的,承運人不得承運。”之規定,應予處罰,建議立案調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
1.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貳佰陸拾元整(¥260.00);2.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陸佰玖拾元整(¥1690.00);以上罰沒款合計人民幣壹仟玖佰伍拾元整(¥1950.00)。 |
0.169 |
0.026 |
2025-12-23 |
2028-12-23 |
臨沭縣農業農村局 |
自然人 |
李波 |
沭農〔動監〕罰〔2025〕17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
李波運輸依法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的動物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禁止屠宰、經營、運輸下列動物和生產、經營、加工、貯藏、運輸下列動物產品:(三)依法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經航空、鐵路、道路、水路運輸動物和動物產品的,托運人托運時應當提供檢疫證明;沒有檢疫證明的,承運人不得承運。”之規定,應予處罰,建議立案調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
1.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貳佰壹拾陸元整(¥216.00);2.處以罰款人民幣柒佰伍拾陸元整(¥756.00);以上罰沒款合計人民幣玖佰柒拾貳元整(¥972.00)。 |
0.0756 |
0.0216 |
2025-12-23 |
2025-12-23 |
臨沭縣農業農村局 |
自然人 |
曹廣現 |
沭農〔動監〕罰〔2025〕18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
曹廣現運輸依法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的動物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禁止屠宰、經營、運輸下列動物和生產、經營、加工、貯藏、運輸下列動物產品:(三)依法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經航空、鐵路、道路、水路運輸動物和動物產品的,托運人托運時應當提供檢疫證明;沒有檢疫證明的,承運人不得承運。”之規定,應予處罰,建議立案調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
1.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貳佰陸拾貳元伍角整(¥262.50);2.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柒佰零陸元叁角整(¥1706.30);以上罰沒款合計人民幣壹仟玖佰陸拾捌元捌角整(¥1968.80)。 |
0.17063 |
0.02625 |
2025-12-23 |
2028-12-23 |
臨沭縣農業農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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