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明確臨沭縣停車收費有關政策的說明 | ||||||||||||||||||||||||
| 2022-02-28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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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做好全縣停車收費管理工作,細化落實縣停車管理專項巡察要求,根據《關于明確我市停車收費有關政策的函》(臨發改成本函〔2022〕1號)文件精神,現將我縣停車收費有關政策明確如下: 一、政府定價停車設施范圍 根據國家、省、市相關文件規定,政府定價停車設施范圍主要限定在具有公益性特征和自然壟斷經營特征的停車設施(場)。結合我縣實際,明確范圍如下: 1、政府財政性資金、城市建設投資(交通投資)公司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 2、依法依規施劃的城市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3、公共文化、體育、醫療、教育等公共設施配套停車場,包括政府定價景區、公共體育文化場館、公立醫療機構等配套停車場; 4、公共交通場站停車場; 5、事故停車場、超限運輸車輛停車場; 6、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土地建設的公共停車設施。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清理規范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的通知》(發改價格〔2019〕798號)明確,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嚴格按照“凡是市場能自主調節的就讓市場來調節”的原則,健全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停車收費形成機制。除對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和公益特征的停車設施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管理外,其他由經營者依據價格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根據市場供求和競爭狀況自主制定收費標準。 二、停車設施服務收費辦理基本流程 鑒于當前我縣機動車停車服務收費的文件依據、價格管理部門機構改革后的職能均發生了變化,現就停車設施服務收費辦理基本流程明確如下: 1、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設施。經營主體取得停車設施主管部門備案手續后,按照隸屬關系向同級發展改革部門提交停車服務收費申請材料;申請材料包括停車設施主管部門備案手續、停車設施權屬證明材料、書面申請報告、營業執照、委托經營合同。 發展和改革部門依據《山東省定價目錄》,對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和公益性特征的機動車停車設施停放服務收費標準進行定價批復;停車經營主體按照收費公示規定要求制定收費公示牌,公示收費內容和收費標準,并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和檢查。收費期限屆滿前1個月,停車經營主體向原批復單位申請調整標準或續期。 2、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的停車設施。經營主體取得停車設施主管部門相關手續后,根據運營實際情況,自主確定停車收費標準,發展和改革部門不進行價格備案;停車經營主體按照收費公示規定要求及時制定收費公示牌,公示收費內容和收費標準,并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臨沭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2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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