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文化和旅游局:關于開展旅游市場專項整治的通知 | ||||||||||||||||||||||||
| 2020-06-01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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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旅游企業: 為進一步規范旅游市場秩序,推動旅游業復工復產,有效促進我省旅游消費,省文化和旅游廳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旅游市場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通過專項整治,發現和處理一批旅行社以不實宣傳誘導消費,以不實價格招攬游客,以不正當競爭手段擾亂市場的違法行為;發現和處理一批非旅行社單位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專屬業務違法行為;聯合有關部門處理一批購物場所與旅行社相互勾結,誘導購物侵害游客權益違法行為,規范旅游經營行為,優化旅游市場環境,促進旅游業復工復產和有序發展。 二、時間安排 6月1日至6月30日,為期一個月。 三、工作重點 一是查處旅行社為招、組織旅游者發布的低價信息,以及虛假宣傳、誤導旅游者等行為。 二是查處組團社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低于接待和服務成本的費用,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額支付接待和服務費用的旅游團隊等行為。 三是查處旅行社要求導游人員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務費用或者支付的費用低于接待和服務成本的旅游團隊,要求導游人員承擔接待旅游團隊的相關費用或繳納“買團”費用等行為以及導游私自承攬旅行社業務的行為。 四是查處旅行社不與旅游者簽訂合同或者簽訂虛假合同的行為,以及旅行社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銷售包價旅游產品,未與旅游者訂立包價旅游合同,未在包價旅游合同中載明委托社和代理社基本信息等行為。 五是查處旅行社未經旅游者書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的行為,以及旅行社不按照包價旅游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擅自變更旅游行程安排等行為。 六是查處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的協會、學會、俱樂部、車友會、媒體等擅自從事旅行社專屬業務;社會單位(個人)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導游證違法從事旅行社經營和導游業務行為。 七是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旅行社等與購物場所相互勾結,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商業賄賂、不執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欺詐宰客等侵害游客合法權益行為。 四、相關要求 一是高度重視。旅行社是旅游市場經營的主力軍,規范旅行社經營行為是促進旅游業復工復產的必要保障,各旅行社要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精心組織,制定方案,壓實責任,確保整治行動穩步推進。 二是突出重點。要加強市場分析研判,突出本地重點問題和關鍵環節,對違法違規行為采取“零容忍”的態度,依法予以嚴懲,形成高壓態勢,確保整治實效。加強對強迫交易等嚴重違法行為的“行轉刑”工作,査辦一批大案和典型案件,傳導整治壓力,樹立誠信經營市場導向。 三是強化聯合。要加強執法協作,對非法經營旅行社業務特別是非旅游企業和個人利用戶外俱樂部、社區社團或網絡平臺、信等方式組織旅游活動的違法行為,聯合工商、網信、工信等相關部門進行整治,將發現的涉黑線索向公安部門移交,推動列入掃黑除惡專項行動內容,不斷提高執法效能。 聯系人:房艷飛,聯系電話2657027 電子郵箱:ls6211648@163.com 臨沭縣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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