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公布縣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組成人員單位職責事項健全協調配合機制的通知 | ||||||||||||||||||||||||
| 2021-04-12 點擊數: | ||||||||||||||||||||||||
|
||||||||||||||||||||||||
|
||||||||||||||||||||||||
|
各成員單位: 經縣政府同意,確定建立臨沭縣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負責統籌指導全縣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和藥品耗材集中采購工作。各單位要進一步明確職責事項,加強協調配合,共同做好全縣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和藥品耗材集中采購工作。 一、成員單位 (一)聯席會議由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衛生健康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醫療保障局、縣稅務局等部門組成,成員單位發生增減變動時,由聯席會議通過決定,并報縣政府審批備案。 (二)聯席會議召集人由縣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副召集人由縣政府副主任、縣醫保局主要負責人擔任,會議成員為各成員單位分管負責人。聯席會議由縣醫保局牽頭,在縣醫保局設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會議籌備和日常協調聯絡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醫保局主要負責人擔任。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醫療保障基金監管法律法規、政策措施,制定我縣加強醫療保障基金監管的政策,審議相關制度文件; (二)研究提出查處和防范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工作總體部署和要求,統籌做好藥品耗材集中采購工作; (三)分析打擊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形勢和任務,安排部署需要部門協作配合的重大事項和重要工作; (四)通報打擊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案件查處情況,做好案件移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等有關工作,研究確定聯合懲戒措施; (五)指導開展查處和防范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工作,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專項檢查和聯合執法; (六)做好上級交辦的其他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工作,重大事項及時向縣政府報告。 三、職責分工 (一)縣發展和改革局:配合開展打擊欺詐騙保專項行動,對醫療保障部門認定的欺詐騙保“黑名單”,依法依規開展聯合懲戒工作;統籌指導藥品耗材集中采購工作。 (二)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參與藥品耗材集中采購,督促企業按照中選藥品約定采購量落實生產供應責任,支持企業開展生產技術改造,提高中選藥品供應保障能力。 (三)縣公安局:配合開展打擊欺詐騙保專項行動,依法查處打擊各類欺詐騙保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協作配合和行刑銜接,依法審查移送的以欺詐手段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涉嫌犯罪案件,符合立案條件的及時立案偵查。 (四)縣財政局:負責對醫療保障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情況進行監督;審核醫療保障基金預算決算;對單位執行醫療保障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情況進行監督;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獎勵政策及標準,將舉報欺詐騙保獎勵納入財政預算。 (五)縣衛生健康局:配合開展打擊欺詐騙保專項行動,參與對協議管理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行為的專項檢查,加強對醫療機構的行業監管,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加強對醫療機構集中采購藥品使用情況的指導,確保合理規范使用;對發現和查實的定點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違法違規違紀行為,依據部門職責和管理權限作出相應處理。 (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配合開展打擊欺詐騙保專項行動,推進完善全縣醫療保障基金監管政策辦法,推進實施藥品耗材集中采購工作流程再造和服務優化,在市場準入、政策法規、資源交易等方面提出指導意見,確保部門聯合工作高效運行;協調指導打擊欺詐騙保投訴舉報事項辦理,建立部門信息共享、數據互通、實時反饋、無縫銜接的協作配合機制。 (七)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開展打擊欺詐騙保專項行動,積極參與醫保基金監管聯合執法,依法查處轄區內定點協議機構亂收費和不正當價格行為;強化對醫療機構藥品購進渠道的監督檢查以及藥品安全的監督檢查,組織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依法從嚴從重查處涉及中選藥品質量安全的違法行為。 (八)縣醫療保障局:牽頭組織開展打擊欺詐騙保專項行動,做好循環檢查和聯合執法,強化對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參保人員、醫保經辦機構和第三方承辦機構的監督檢查;持續打擊各類欺詐騙取醫保基金行為,對違法違規違紀行為,視情形向權屬部門、紀檢監察機關、公安機關做好案件通報和移送處理;做好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和藥品耗材招標采購組織實施;定期組織召開部門聯席會議,做好聯席會議籌備和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縣稅務局:配合開展打擊欺詐騙保專項行動,負責依法對參保單位、參保人員繳納醫療保險費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與醫療保障部門做好征繳信息對接工作。 四、聯席會議工作規則 (一)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根據工作需要可臨時召開全體會議或部分成員會議,也可邀請其他相關部門參加會議。 (二)會議啟動。聯席會議由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需研究解決的問題和事項,報召集人審定會議議題,確定會議時間及形式,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成員召集。 (三)會議審議。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印發各相關單位。 (四)會議落實。各成員單位要依據會議確定的工作事項和通過的有關決定,按照職責分工,積極承擔任務,抓好貫徹落實。各成員之間要加強溝通,協同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 (五)工作反饋。聯席會議成員要對前期會議決定落實情況做好工作總結和成效反饋,積極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 (六)其他事項。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確定一名聯絡員,聯絡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及時調整,報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 五、辦公室工作細則 (一)總則。縣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縣醫療保障局,由縣醫療保障局抽調有關職能科室人員組成工作人員,負責辦公室日常運轉工作。辦公室成員因工作變動等原因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報聯席會議同意后變更。 (二)主要職責。聯席會議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負責討論研究全縣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和藥品耗材集中采購工作規章制度、計劃草案及部門協作實施中的具體事項;負責聯席會議的組織、聯絡和協調工作;研究并提出聯席會議議題,做好會議籌備工作;協調、敦促各成員單位履行工作職責,落實聯席會議決定;匯總全縣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和藥品耗材集中采購工作,通報各成員單位有關工作完成情況;完成聯席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工作機制。聯席會議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召開由辦公室成員參加的辦公室會議。辦公室會議由辦公室主任負責召集和主持,辦公室成員可以向辦公室主任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 (四)請示報告制度。辦公室成員應及時將辦公室會議意見向本單位的聯席會議成員匯報,并將本單位聯席會議成員意見反饋辦公室。辦公室會議通過的事項及落實情況由辦公室主任在聯席會議上作報告。 (五)文件辦理。聯席會議辦公室行文,由聯席會議召集人或副召集人簽發,適用于聯席會議辦公室與辦公室成員單位和其他相關部門、單位溝通協調工作,傳達中央和省、市關于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工作的重要方針政策、重要工作部署、有關領導同志的重要講話,轉發各地關于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工作的法規、制度、規范性文件或經驗總結,通報工作開展情況,印發指導意見等事項。 (六)其他事項。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有關文件立卷歸檔工作,工作人員在完成有關文件、文稿后,應當及時收集、整理,統一歸檔。辦公室成員應當遵守相關保密規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強領導。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深入推進各項行動開展。對發現的問題,要做到不掩飾、不回避、不推諉、不護短,嚴格依法辦事、嚴格按規定程序處理。 (二)聯動攻堅,形成合力。醫療保障部門要充分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加強對開展專項行動的統籌協調、組織實施,持續保持打擊欺詐騙保高壓態勢;縣直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銜接,根據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盡其責,齊抓共管,真正形成監管合力。 (三)完善制度,嚴格監管。要進一步明確執法事權,強化辦案手段,嚴明法律責任,形成系統完善的醫保基金監管執法辦案體系。要結合我縣實際,研究制定醫保基金監管相關辦法措施,讓監管執法更有依據、更有力度,進一步規范執法辦案行為,確保把每一個案件都辦成經得住檢驗的鐵案。 (四)廣泛宣傳,營造氛圍。要加強對“打擊欺詐騙保維護基金安全”政策的集中宣傳,不斷強化協議定點醫藥機構和參保人員法治意識,自覺維護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進一步加大輿論引導,通過電視、廣播、網站、微信等渠道,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線索舉報,積極主動曝光查實的欺詐騙保典型案件,樹立監督執法權威,筑牢基金安全防護網。 臨沭縣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工作聯席會議 2021年4月12日 |
||||||||||||||||||||||||
|
附件【附件2 臨沭縣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工作.docx】 附件【附件1 臨沭縣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工作聯席會議.docx】 附件【附件1 臨沭縣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組成人員名單及辦公室.docx】 附件【附件2 臨沭縣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成員名單.docx】 |
||||||||||||||||||||||||
|
|
||||||||||||||||||||||||
| 【關閉窗口】 | ||||||||||||||||||||||||
智能問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