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臨沭縣衛生健康局涉水產品監督檢查工作方案 | ||||||||||||||||||||||||
| 2021-03-26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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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以下簡稱涉水產品)衛生質量直接關系到生活飲用水的衛生安全,事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涉水產品的安全保障,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規范》和《消毒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決定開展一系列針對涉水產品的監督檢查工作。 一、檢查范圍 全縣市面上各種涉水產品。 二、檢查時間 2021年3-11月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嚴格管理。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涉水產品監督管理工作,切實加強領導,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組織、管理、監督責任。加強對工作開展情況的調度、督導,及時發現解決工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對于監管不到位、違法違規行為查處不力等行為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有關人員責任。 (二)明確工作目標,把準工作方向。要對涉水產品加強監督覆蓋,堅持問題導向,以檢查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為抓手,及時發現和消除涉水產品安全隱患,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問題和隱患向主管部門通報機制,督促商家及時下架不合格涉水產品,切實保障人民群眾使用涉水產品的衛生安全。 (三)加大執法力度,嚴查違法案件。對存在衛生安全隱患的涉水產品,要督促商家及時下架,對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建立黑名單,并將黑名單及時向社會公示,提醒人民群眾及時停用不合格產品。 (四)加強部門合作,促進信息共享。對于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衛生安全問題,以及涉水產品不合格的情況,要及時匯總整理,向市場監管部門進行情況通報,以便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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