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臨沭縣衛生健康局關于開展全縣診所、村級衛生室綜合監督執法檢查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方案 | ||||||||||||||||||||||||
| 2021-10-15 點擊數: | ||||||||||||||||||||||||
|
||||||||||||||||||||||||
|
||||||||||||||||||||||||
|
為整頓醫療市場秩序,規范診所、村級衛生室依法執業行為,著力解決醫療服務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經研究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診所、村級衛生室綜合監督執法檢查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全縣所有的診所、村級衛生室。 二、檢查內容 (一)醫療機構依法執業監督 1、機構執業情況。檢查醫療機構是否按期校驗與換證,是否按照核準登記的執業地點、診療科目、服務方式開展醫療執業活動。 2、人員執業情況。檢查醫務人員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執業資質,重點查處是否存在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和執業人員執業資質不合法的行為。 3、醫療文書書寫情況。檢查醫療機構門診登記、處方箋等各種醫療文書規范使用情況;重點查處開展診療活動不書寫醫療文書的行為。 4、靜脈輸液治療核準和抗菌藥物使用情況。檢查醫療機構開展靜脈輸液和使用抗菌藥物滴注活動是否經過縣衛健局核準;重點查處違規越級使用抗菌藥物的行為。 5、藥品和醫療器械使用情況。檢查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療器械購進、使用是否符合相關法律規定;重點檢查使用過期藥品和醫療器械的行為。 (二)傳染病防治監督 1. 傳染病疫情報告情況。監督檢查傳染病疫情登記、報告制度建立情況,接診病人流行病學史的詢問,法定傳染病報告的內容、時限、程序等符合規定情況。 2、傳染病疫情控制情況。檢查醫療機構是否規范預檢分診,是否落實首診負責制。重點檢查預檢分診措施不到位和違規接診發熱患者等新冠肺炎相關表現的患者的情況。 3.消毒隔離制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醫療機構消毒管理組織及消毒隔離管理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醫療衛生人員接受消毒技術培訓情況;定期開展消毒與滅菌效果檢測情況,醫療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滅菌情況。 4.醫療廢物處置情況。監督檢查醫療機構是否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醫療廢物的分類、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重點環節管理及記錄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情況。 5.消毒產品索證情況。檢查消毒劑、消毒器械和衛生用品等消毒產品進貨檢查驗收情況,嚴禁使用無證、過期和標簽說明書不合格的消毒產品。 三、時間安排 2021年10月下旬至2021年12月底,在縣衛健局的統一組織下,由政策法規科牽頭,醫政醫管科和縣衛生健康監督執法大隊具體負責對全縣轄區內的診所、村衛生室進行監督檢查,檢查中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立案處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局醫政醫管科和縣衛健監督執法大隊要切實從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健康權益的高度出發,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制定檢查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完成時限、任務指標,確保檢查取得實效;各鎮街衛生院要切實落實好對轄區內村衛生室依法執業的指導責任,進一步強化法治意識,指導村衛生室對照國家法律法規、規范標準、政策文件認真自查,及時整改自查發現的問題,完善管理措施,杜絕非法行醫,確保醫療安全。 (二)嚴格落實責任。醫療機構要落實依法執業的主體責任,全面開展依法執業情況自查和整改;本次檢查采取監督與服務相結合,處罰與指導相結合的原則,對需要立即整改的內容要督促基層醫療機構限期整改;對存在違法行為的醫療機構要堅決依法處理,做到查處到位、責任追究到位、整改落實到位,確保執法檢查取得實效。 (三)加強協調配合。在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的過程中,縣衛健執法大隊要注意加強與局機關相關職能科室的協調與配合,要將監督檢查結果與醫療機構校驗、評優、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等掛鉤,建立依法執業“黑名單”制度,對發生重大違法違規案件的醫療機構和相關人員,依法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戒力度。涉及相關部門職責的問題和違法線索要及時通報移送,形成工作合力。 (四)強化社會監督。要暢通群眾投訴舉報渠道,鼓勵群眾提供違法違規線索。認真落實行政處罰信息“雙公示”制度,及時公開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要加強與媒體的溝通,積極宣傳有關工作進展,公開曝光典型案件,加大對違法行為的震懾力度。 2021年10月15日 |
||||||||||||||||||||||||
|
|
||||||||||||||||||||||||
| 【關閉窗口】 | ||||||||||||||||||||||||
智能問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