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第一季度臨沭縣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監測情況 | ||||||||||||||||||||||||
| 2021-04-24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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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監測情況 2021年第一季度臨沭縣環境監控中心委托對山東君成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對臨沭縣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凌山頭水庫采樣監測。采樣采取全過程質量控制,實驗監測數據采用平行樣控制。 (一)監測點位 凌山頭水庫為湖庫型水源,在水源取水口附近設置監測點位進行采樣。 (二)監測項目 監測項目為《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表1的基本項目、表2的補充項目、表3的優選特定項目和葉綠素、透明度。 二、評價標準及方法 地表水源根據《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進行評價(表1、表2、表3中除化學需氧量、總氮外)?;卷椖堪凑铡兜乇硭h境質量評價辦法(試行)》(環辦[2011]22號)進行評價,補充項目、特定項目采用單因子評價法進行評價。 三、評價結果 2021年第一季度凌山頭水庫出口水質監測的64個項目達到或優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Ⅲ類水質標準。 備注: 1.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是指進入輸水管網送到用戶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規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備用和規劃水源。 2.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和飲用水的區別:飲用水水源為原水,居民飲用水為末梢水,水源水經自來水廠凈化處理達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后,進入居民供水系統作為飲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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