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規范賓館酒店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書 | ||||||||||||||||||||||||
| 2024-05-02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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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賓館酒店及提供住宿服務的經營者:為進一步規范臨沭縣各賓館、酒店等相關服務行業價格行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營造“五一”等節假日期間良好消費環境,現就價格政策提醒告誡如下。 一、嚴格遵守價格相關法律法規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遵循公開、公平、誠實信用原則,合理制定價格,加強價格自律,切實履行社會責任,不得利用價格手段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二、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各賓館、酒店應嚴格遵守明碼標價相關規定,在經營場所和相關電商平臺公示提供服務的價格信息,做到要素齊全、內容真實明確、標示醒目,價格變動時應及時調整,實際銷售價格不得超過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禁止價格欺詐行為不得以低價誘騙消費者,以高價進行結算;不得通過虛假折價、減價或價格比較等方式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不得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數字、圖片或視頻等標示價格以及其他價格信息;不得在電商平臺等渠道預訂房間生效的情況下單方面毀約,或者擅自提高價格,不履行價格承諾等價格欺詐行為,為消費者提供“質價相符”的住宿服務。 四、嚴格查處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罰款;有價格欺詐行為的,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即日起,各賓館、酒店經營者要認真對照上述提醒告誡要求,積極開展自查整改,進一步規范自身價格行為。對經提醒告誡后仍不整改違法經營的,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查處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并作為典型案件依法曝光。 臨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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