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市場監管局關于規范國慶、中秋期間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書 | ||||||||||||||||||||||||
| 2025-09-23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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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縣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 國慶、中秋將至,為進一步規范市場價格行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對全縣各行業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提出如下價格行為提醒告誡: 一、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應嚴格遵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和相關價格政策,增強社會責任感,切實加強價格自律,自覺糾正價格違法違規行為。 二、各商場超市、賓館酒店、通訊服務、房地產等行業經營者在開展促銷活動中,應嚴格執行各項價格促銷行為規范,合法合規促銷。附加條件和期限的促銷活動,必須顯著標明;饋贈物品的必須如實標示饋贈物品的品名、數量等;折價、減價應當依法標明折價、減價的基準;通過積分、禮券、兌換券、代金券等折抵價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標明折價計算的具體辦法。不得虛構原價、虛假折價減價,不得使用欺騙性和誤導性的價格信息,嚴禁各種形式的價格欺詐行為。 三、各糧、油、肉、禽、蛋、奶、菜等生活必需品經營者和交易場所提供者必須履行社會責任,保障商品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不得串通漲價、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嚴禁囤積居奇或操縱市場價格。要依法明碼標價,做到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價格變動時應當及時調整。 四、各月餅、酒水等節日食品生產、銷售經營者應當誠信合法經營,自覺規范價格行為。要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定,做到“一品一簽”“一貨一簽”,防止“天價月餅(酒水)”等類似價格違法行為發生。禁止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禁止用月餅券、月餅卡進行價格欺詐。倡導月餅生產經營者生產、銷售物美價廉的簡裝月餅。 五、各旅游景點、景區要嚴格做好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公示工作。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旅游景點門票價格應嚴格執行承諾的優惠、減免措施。不得強行銷售聯票、強制代收保險費以及其他亂加價、亂收費行為。景區內餐飲、零售攤點和服務場所的價格行為,要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自覺維護景區市場價格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六、各客運公司、出租車公司、公交公司、高速公路等交通運輸單位要自覺規范價格行為,嚴格執行國家票價政策,做好票價公示工作。嚴禁強制搭售保險,嚴禁超過政府定價擅自漲價、價外收費、誤導性標示等違法行為發生。落實重大節假日高速公路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政策。 七、各餐飲、洗車、家政服務、美容美發等服務行業經營者要依法明碼標價,不得拒絕或不完全履行價格承諾;價格發生變化的,需提前明碼標價公示告知。嚴禁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八、各類停車場經營者應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停車場入口處、繳費地點等顯著位置設置明碼標價牌或收費公示欄,標明收費標準、收費方式、投訴舉報電話以及免費時間等內容。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停車場必須嚴格落實收費政策,嚴禁超標準收費或變相增加收費項目。 九、各行業協會或其他單位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行業自律,不得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聯合漲價、操縱市場價格。要積極引導企業合法經營,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本提醒告誡書自發布之日起,各經營者和相關單位應認真對照提醒告誡內容開展自查自糾,規范自身經營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按照屬地監管原則持續開展價格監管工作,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經提醒告誡仍然拒不整改的價格違法行為,將依法嚴肅查處,并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對經依法認定構成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經營者,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從重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對相關經營者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若發現存在價格違法行為,請保存好相關證據并撥打12345或12315進行投訴舉報。 臨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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