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城鄉低保申報指南 | ||||||||||||||||||||||||
| 2026-01-19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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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條件 持有臨沭縣常住戶口或符合條件的外來轉移人口,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條件的,可以按規定程序認定為低保對象。 二、辦理程序 申請低保應按照本人申請→鎮街受理→信息核對→入戶調查→鎮街審核審批→審批公示→發放低保金等程序辦理。具體如下: 1、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向戶籍所在地或長期居住地鎮街提出申請、簽署申請低保家庭經濟狀況查詢核對委托授權書,如實提供戶籍證明、身份證明、婚姻狀況、身體狀況等相關證明材料,書面申報家庭人口、收入和財產狀況,承諾提供信息材料真實、完整、有效。家庭成員申請有困難的,申請地村(居)委會應當主動幫助其提出申請。 2、鎮街在出具受理通知書后,對通過家庭經濟狀況核查的家庭,在村(居)委會協助下,對提出申請的家庭進行實地調查,對申請人家庭收入、家庭財產、家庭困難情況等狀況進行核實,做出審核審批決定,將審批結果在居住村(社區)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3、縣民政局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入戶抽查,對鎮街審核審批過程進行監督。 4、對所有享受低保的家庭進行長期公示。低保家庭人口、收入和財產狀況等發生變化的,低保對象應及時報告鎮街。沒有按照規定進行報告的,可以減發或暫時停發其低保補助金,減發或停發的低保補助金不予補發。 三、申請需提供材料 申請材料主要包括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戶口本及本家庭成員身份證明(紙質復印件各一份),填寫臨沭縣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及授權書(紙質原件一份,見附件)。要求原件與復印件一致,且與本次申請事項信息相符。 四、辦理時間 4月 -9月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3月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五、辦理地點 各鎮街便民服務中心。 六、聯系方式 臨沭街道社會救助窗口:0539-2131768 鄭山街道社會救助窗口:0539-2130131 蛟龍鎮社會救助窗口: 0539-2130231 石門鎮社會救助窗口: 0539-6956069 曹莊鎮社會救助窗口: 0539-2130521 青云鎮社會救助窗口: 0539-2130856 大興鎮社會救助窗口: 0539-2130028 玉山鎮社會救助窗口: 0539-2132590 店頭鎮社會救助窗口: 0539-6981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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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低保申請書.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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