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
| 2026-01-08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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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及時、準確獲取臨沭縣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編制本指南。 本《指南》所稱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應當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則。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公開范圍 1.履職依據 主要包括:文化旅游、文物保護、文化市場、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等文化旅游事業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機構職能 主要包括:本機關機構設置及職能情況。 3.領導信息 主要包括:本機關領導信息及分工情況。 4.辦公信息 主要包括: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等。 5.業務工作 主要包括:全縣文旅系統在文化旅游、文化遺產、文化市場、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業務工作過程中形成的工作信息。 6、會議公開 主要包括:部門辦公會議的有關情況。 7、規劃計劃 主要包括:年度工作計劃、年度工作總結。 8、其他 主要包括:本機關其他應該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公開形式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主要采取政府網站網上公開形式。 (三)公開時限 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依據《條例》精神,行政機關一般不承擔為申請人匯總、加工或重新制作政府信息,以及向其他行政機關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搜集信息的義務。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見本《指南》第三條)負責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機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一)申請接收渠道 1.當面申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當面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向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書面申請;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該申請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代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通過互聯網渠道提交申請:申請人可在臨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m.gsmyi.com.cn/)依申請公開欄目選擇相應的受理機構后提出在線申請。 3.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 :申請人可從臨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臨沭縣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填寫后以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并在信函適當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二)注意事項 1.辦理流程 臨沭縣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流程圖
2、收費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四十二條之規定,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 (三)申請辦理的有關說明 本機關對收到的信息公開申請,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作出處理和答復。 1.對于符合《條例》申請要求的,按《條例》第三十六條分別作出答復。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依據本條例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2.申請不符合《條例》有關規定的,向申請人說明有關情況,或者指引其向相關單位咨詢或按其他有關程序辦理。 (四)辦理期限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不超過20個工作日。 因申請人未提供有效身份信息或申請內容、聯系方式不明確等情況,本機關告知申請人予以補正,所需時間不計入申請辦理期限。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和申請受理機構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為:臨沭縣文化和旅游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臨沭縣沭河西大街69號文化中心303-1室 郵政編碼:276700 辦公時間: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 聯系電話:0539-6211648 四、監督和救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證據證明本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的,可以要求本機關更正。本機關審核屬實的,將予以更正并告知申請人;不屬于本機關職能范圍的,本機關將轉送有權更正的行政機關處理并告知申請人,或者告知申請人向有權更正的行政機關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向本機關投訴舉報(投訴電話:0539-6211648,辦公地址:臨沭縣沭河西大街69號文化中心303-1室,郵政編碼:276700,接待投訴時間: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本指南將適時更新。 臨沭縣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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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臨沭縣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開申請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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