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沂市生態環境局臨沭縣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
| 2026-01-07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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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本機關制作和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并由本機關保存的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由本機關負責主動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臨沂市生態環境局臨沭縣分局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1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臨沭縣政府網(http://m.gsmyi.com.cn)上查閱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發放點臨沂市生態環境局臨沭縣分局辦公室(地址:縣城沭新東大街路28號)查閱。 一、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本機關,在職責范圍內,負責主動或依申請公開下列各類信息: (一)機構職能 主要包括:局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能情況;局領導及分工情況;內設機構設置及職能情況等。 (二)政策法規 主要包括:由本省制定、與本機關職責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以局名義發布的規范性文件等。 (三)規劃計劃 主要包括:本機關階段性工作計劃、工作重點安排等。 (四)業務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門各項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等。 (五)統計數據 主要包括:財務預算;年鑒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重要會議、活動的主要情況;人事任免事項;以及職責范圍內依法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 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查詢本機關主動和依申請公開的信息,本機關編制了《臨沂市生態環境局臨沭縣分局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本機關在編排以上各類信息時,按照業務和信息類別,劃分為相關類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在臨沭縣政府網(http://m.gsmyi.com.cn)上查閱該《目錄》,也可以到臨沂市生態環境局臨沭縣分局辦公室(地址:縣城沭新東大街28號)查閱。 二、獲取形式 1、主動公開 臨沂市生態環境局臨沭縣分局主動公開的信息范圍,詳見《目錄》 ●公開形式 臨沂市生態環境局臨沭縣分局信息公開主要采取網站網上公開形式,網上信息公開網址為(http://m.gsmyi.com.cn)。 臨沂市生態環境局臨沭縣分局還將采用以下輔助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1、通過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和報紙、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主動公開信息; 2、在局辦公室內設建設信息公開查閱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到該查閱點查閱本機關公開的信息; 3、在局門口設有信息公開欄,主動公開信息。 本機關網上公開的信息,留存的期限為1年。超過留存期的信息,本機關不再繼續通過網上公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到本機關設立的公共查閱點查閱。 ●公開時限 臨沂市生態環境局臨沭縣分局主動公開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依申請公開 除主動公開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信息。 臨沂市生態環境局臨沭縣分局的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負責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機關提出的信息公開申請。 ●提出申請 向臨沂市生態環境局臨沭縣分局申請獲取信息的,應當書面填寫《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件1)。《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縣政府網站上下載電子版,復制有效。 申請人對申請獲取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1.本機關受理書面提交的信息公開申請。 除申請人當面提交《申請表》外,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2.受理通過互聯網提交的信息公開申請。 申請人可通過互聯網在本機關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提交信息公開申請。 我局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申請處理 我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信息公開申請后,根據需要,可能通過相應方式對申請人身份進行核對。 收到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信息。 對申請人提出的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將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答復,詳見本機關處理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見附件2)。 辦理申請人信息公開申請時,能夠當場答復的,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15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條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收費標準 依申請提供信息的收費標準經省物價管理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確定,收取的費用全部上繳財政。 申請公開信息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本人可向本機關提出減免相關費用的申請,并填寫《申請表》相關欄目。 三、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本機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為: 臨沂市生態環境局臨沭縣分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縣城沭新東大街28號 郵政編碼:276700 辦公時間: 8:30-12:00 14:30-18:00(工作日) 聯系電話:0539-6231937 傳 真:0539-6231259 電子信箱:bgs6231937@126.com 本機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 臨沂市生態環境局臨沭縣分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縣城沭新東大街28號 郵政編碼:276700 辦公時間: 8:30-12:00 14:30-18:00(工作日) 聯系電話:0539-6231937 傳 真:0539-6231259 電子信箱:bgs6231937@126.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信息記錄不準確的,可以向本機關提出更正申請,并提供證據材料。本機關將根據申請作出相應處理,并告知申請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信息公開義務的,可站向本機關投訴舉報(投訴電話:0539-6231937,傳真:電子郵箱:bgs6231937@126.com,辦公地址:縣城沭新東大街28號,郵政編碼:276700,接待投訴時間: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臨沂市生態環境局臨沭縣分局 2025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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