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
| 2026-01-08 點擊數: | ||||||||||||||||||||||||
|
||||||||||||||||||||||||
|
||||||||||||||||||||||||
|
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及時、準確獲取臨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本機關”)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機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11號修訂,以下簡稱《條例》),編制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公開范圍 1.履職依據 主要包括:法律法規、政府規章。 2.機構職能 主要包括:主要職責、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 3.領導信息 主要包括:局領導班子成員基本情況等。 4.法規文件 主要包括:政策文件、政策解讀。 5、會議公開 主要包括:部門辦公會議等。 6.規劃計劃 主要包括:年度工作計劃、年度工作總結等。 7.行政權力 主要包括: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獎勵、行政監督、其他行政權力等。 8.重點領域 主要包括:“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行政執法公示、重大建設項目、建筑市場監管、市政建設等 9.其他 主要包括:本機關其他應該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公開形式 1.臨沭縣政府網站(http://m.gsmyi.com.cn/)。 2.“臨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微信號:lsxzfhcxjsj) 3.其他:報刊、廣播、電視等。 同時在臨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地址:臨沭縣育新街16號)設置線下政務公開欄,提供政府信息查詢。 (三)公開時限 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除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一)申請公開的提出 申請人向受理機構提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時,應如實填寫《臨沭縣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臨沭縣政府門戶網站(m.gsmyi.com.cn)下載,也可以到受理機構領取。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在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申請表要逐項填寫,字跡清楚、工整,不得涂改;準確、如實填寫申請人姓名或機構名稱、聯系方式等;盡量詳細、明確的描述申請獲取信息,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機構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二)申請公開的提交方式 1.當面申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當面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向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書面申請;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該申請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代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通過互聯網渠道提交申請:申請人可在臨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m.gsmyi.com.cn/)依申請公開欄目選擇相應的受理機構后提出在線申請。 3.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 :申請人可從臨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臨沭縣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填寫后以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并在信函適當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三)受理申請時間 除法定節假日外,受理申請時間為正常工作時間。 (四)申請的辦理流程 ? ? (五)收費標準 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行政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和申請受理機構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和申請受理機構為:臨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地址:山東省臨沂市臨沭縣臨沭街道育新街16號(住建局二樓辦公室) 郵編:276700 辦公時間: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聯系電話:0539-6212254 四、監督和救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證據證明本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的,可以要求本機關更正。本機關審核屬實的,將予以更正并告知申請人;不屬于本機關職能范圍的,本機關將轉送有權更正的行政機關處理并告知申請人,或者告知申請人向有權更正的行政機關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未按照要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或者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依法答復處理的,可以向本機關提出。本機關查證屬實的,將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報批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站向本機關投訴舉報(投訴電話:0539-6212254,辦公地址:臨沭縣育新街16號,郵政編碼:2767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本指南將適時更新。 臨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1月8日 |
||||||||||||||||||||||||
|
|
||||||||||||||||||||||||
| 【關閉窗口】 | ||||||||||||||||||||||||
智能問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