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 2020-01-31 點擊數(sh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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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guī)定,現(xiàn)公布臨沭縣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政府信息公開的基本概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工作有序開展。我局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公安年度工作安排,做到與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層層落實工作責任,進一步規(guī)范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為加強對政務公開的監(jiān)督領導,健全了政務公開領導機構和工作機制,精心制定了政務公開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做到了有組織、有領導、有監(jiān)督、有步驟的順利實施。 (二)機制制度建設。認真貫徹實施《條例》,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推進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化、規(guī)范化建設。積極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對于應公開的規(guī)范性文件一律要向社會公開,確保應公開盡公開。認真做好依公民申請公開工作,確保依申請公開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健全完善全局政府信息公開運作機制,明確各相關科室、部門報送政府公開信息的責任和義務。 (三)強化輿論引導,全力做好涉警輿情處置工作。建立健全涉警輿情預警,巡查引導和化解工作機制,全力做好輿論引導工作。通過各媒體將公安機關涉及群眾的信息及時向社會公布,更好地維護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9年,通過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78條,在政策和規(guī)范性文件方面,公開了國家2019年新出臺、修訂的涉及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讓群眾及時了解和支持關心公安工作。同時辦理《縣長信箱》、《書記信箱》等政務來信7件,全部做到了事事有結果,件件有回音。 2019年,通過我局門戶網(wǎng)站主動發(fā)布各類信息,并積極拓展公開渠道,充分利用互聯(lián)網(wǎng)、新聞媒體、辦事窗口、公安警務平臺和警民懇談、便民指南等方式載體向公眾公開需要知曉的信息,有效拓寬了政府信息公開的渠道,取得較好的社會效應,此舉方便了群眾辦事,密切了警民關系,提升了群眾滿意度。 (二)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9年,受理信息公開申請4件,已全部按要求答復。 (三)因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9年,我局無因信息公開申請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四)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無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存在問題分析。目前,我局在政府信息公開的內(nèi)容建設、完善公開形式和檢查監(jiān)督上,與上級要求還存在一定差距,如工作的規(guī)范性需進一步加強,信息更新速度需進一步加快,信息公開需進一步全面等。 (二)下步改進措施。2020年我局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創(chuàng)新工作思路,改進工作方法,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nèi)容。繼續(xù)完善制定信息公開內(nèi)容細則,深化行政處罰決定信息的公開,繼續(xù)推行重大決定草案公開工作,做好信息公開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延伸工作。二是規(guī)范信息公開行為。進一步完善檔案資料集中查閱點和政府信息公開受理點的建設,繼續(xù)發(fā)揮政府網(wǎng)站信息公開的主渠道,改進公文類信息的備案登記工作,規(guī)范信息公開流程。充分利用公示欄、網(wǎng)站版面和宣傳手冊等形式,把政策、規(guī)定、舉措、動態(tài)等信息及時告知公眾。三是加強基礎性工作。繼續(xù)完善信息公開監(jiān)督評議制度,加強信息公開咨詢服務工作,加大宣傳和普及力度,提高公眾對公安工作信息公開的認知度。四是進一步提高信息公開工作能力和水平。采取多種形式,進一步加強公安機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信息公開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臨沭縣公安局 2020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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