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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臨沭縣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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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政辦發〔2017〕7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有關部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臨沭縣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2016-2020年)》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8月4日
臨沭縣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2016—2020年) 為進一步優化我縣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提高衛生服務能力和資源利用效率,根據《全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綱要(2015-2020年)》和《臨沂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2016-2020年)》,制定本規劃。 第一章 規劃背景 第一節 現 狀 臨沭縣位于山東省東南部的魯蘇兩省交界處,因瀕臨沭河而得名。全縣轄7個鎮,2個街道,1個省級經濟開發區,1個濱海高新技術產業區,236個行政村(居),524個自然村,全縣總面積1010平方公里。2015年總人口64.4萬人,其中45周歲以下育齡婦女10.3萬人,65歲及以上老年人6.8萬人。2015年,全縣國內生產總值212.37億元,人均GDP3.30萬元,地方財政收入13.8億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597元,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03元。臨沭縣是國家園林城市、國家生態示范區、省級衛生縣城。 一、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逐步完善 截至2015年年底,全縣有醫療衛生機構355處,其中縣級綜合醫院1處,中醫醫院1處,婦幼保健院1處,專業公共衛生機構4處,縣直門診部2處,鎮街衛生院12處(中心衛生院5處,一般衛生院7處),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處,社區衛生服務站2處,院設診所7處,村衛生室295處,民營醫療機構29處(其中一級醫院3處,門診部4處,診所22處)。全縣公立機構衛生人員1825人(鎮街衛生院683人),其中衛生專業技術人員1652人,占比91%;民營醫療機構從業人員179人;鄉村醫生799人。執業(助理)醫師875人、注冊護士960人。床位1809張。已基本建立由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等組成的覆蓋城鄉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二、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明顯提升 2010年至2015年,全縣每千名常住人口擁有醫療機構床位、執業(助理)醫師、注冊護士分別由2.1張、1.03人、0.62人,上升至2.81張、1.36人、1.49人;總診療人次由320.10萬人次增加到343.40萬人次,年增長率1.46%;入院人數由4.02萬人次增加到6.68萬人次,年增長率13.23%。業務用房面積12.2萬平方米,比2010年增長51%;擁有萬元以上設備1129臺。 三、公共衛生服務水平顯著提高 截止2015年,全縣建立城鄉居民電子健康檔案52.8萬份,電子建檔率82%。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達到100%,孕產婦死亡率、嬰兒死亡率、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降到41.9/10萬、3.77‰、4.50‰。傳染病實現有效控制,甲乙類傳染病發病率95.94/10萬,處在全省較低水平。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85.37%。 四、中醫藥事業得到長足發展 2015年,所有鎮街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均建設國醫堂,中醫門急診人次為2010年的2.3倍;中醫藥服務量占基層醫療機構總服務量的比例上升至38%。縣中醫醫院順利通過二甲復審。2015年成功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 第二節 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我縣醫療衛生資源總量不足、質量不高、結構與布局不合理、服務體系碎片化、分級診療落實不力等問題比較突出。 一、醫療衛生資源總量不足、布局不合理 2015年底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護士數、床位數分別為1.69、1.97、5.02,而我縣分別為1.36、1.49、2.81,與全市相比,每千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護士數、床位數相對較低,不能適應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服務需求。結構和分布不均衡,人口約五分之一的中心城區擁有全縣三分之一的醫療資源;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才匱乏,服務能力有待提高;新建城區缺少醫療衛生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存在空白點,影響了周邊居民看病就醫。 二、醫療衛生機構人力資源不足,服務能力有待提高 2015年全縣開放床位1809張,執業(助理)醫師875人,注冊護士960人,每千常住人口公共衛生人員數僅為0.62人,每萬常住人口全科醫生數僅為0.55人,與全省平均水平相比還有較大差距。基層醫療衛生人員年齡老化,職稱、學歷偏低,出現結構化失衡。全科醫生培訓通過及注冊執業人員少。衛生技術人員本科以上學歷比例低。 三、多元化辦醫格局尚未形成 全縣大規模、高水平、專業化的社會辦醫療機構數量少,沒有護理、老年病、康復等專業化民辦醫院,醫學影像、檢驗檢查、消毒供應等社會辦服務機構缺乏。2015年,全縣社會辦醫機構數量占比8.2%,床位占比3.8%,診療人次占比4.9%,入院人數占比2.7%,機構數量多,業務量少,技術水平與公立醫院相比還有較大差距,難以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多層次醫療衛生服務需求。 四、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碎片化問題較突出 公共衛生機構、醫療機構分工協作機制不健全,公共衛生資源缺乏聯通共享。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尚未實現,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服務體系尚未形成。醫療系統涉及多部門監管,部門之間協同性不夠、權威性與約束性不足、缺乏有效的溝通協調,降低了行政管理效率。 五、醫療衛生信息化建設需進一步推進 人口健康信息化發展水平嚴重滯后,缺乏統籌規劃和頂層設計,縣級數據中心尚未建立,投入不足,主要依靠醫療衛生機構自身發展,不能實現信息的互聯互通,總體協同效果差。 第三節 形勢與挑戰 一、經濟社會發展對醫療衛生服務提出新要求 黨的十八大提出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發展面臨新的歷史任務,要在“病有所醫”上持續取得新進展,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提出優化城鎮化空間布局,穩步推進人口市民化的具體規劃,未來五年我縣將面臨城鎮化發展,人口加速集聚、人員流動等問題,部分地區醫療衛生資源供需矛盾更加緊張,醫療衛生資源亟需科學合理布局。隨著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社會轉型加速,醫療衛生行業要加快由粗放式發展模式向專業化、精細化、可持續發展模式轉變,應注重提高服務效率,增加有效供給。 二、人民群眾變化和增長的健康需求需要滿足 預計到2020年我縣人口規模將達到66.5萬人,老齡化加劇對康復、保健、老年護理、中醫藥服務提出了新要求。疾病譜也發生了相應改變,心腦血管疾病等慢性病患病率上升,成為影響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全面實施兩孩政策后,婦女兒童醫療保健服務資源將更加短缺。群眾健康觀念逐漸轉變,要求醫療衛生發展在疾病治療的基礎上,向重視預防、健康管理、健康干預、健康促進轉變。 三、疾病防控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能力需要提高 艾滋病、結核病、手足口病等傳染疾病防控形勢嚴峻,防治任務日益繁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具有不確定性,可能導致傳染病、職業病、食物中毒等事件發生的危險因素將長期存在,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事件衍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及時有效應對面臨巨大挑戰。 四、“互聯網+”時代帶來新機遇 隨著現代信息技術的運用,云計算、物聯網、移動互聯網、大數據等信息化技術的快速發展,為優化醫療衛生業務流程、提高服務效率、促進資源共享和醫患溝通提供了新的機遇。十三五期間,我縣應加快建設涵蓋全縣人口健康數據,六大重點業務應用的人口健康信息體系,推動醫療衛生服務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轉變。 第二章 規劃目標和原則 第一節 目標 以居民健康需求和解決存在問題為導向,以“調結構,補短板、促均衡,提效能”為主線,明確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定位,引導公立醫院適度發展,鼓勵社會辦醫,加強人才培養,促進資源下沉,著力強基層、補短板、優化資源布局,堅持預防為主,中西醫并重,構建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體系完整、分工明確、功能互補、人民共建共享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第二節 原則 一、堅持需求導向與科學規劃 以健康需求和解決人民群眾主要健康問題為導向,以調整布局結構、提升能級為主線,適度有序發展,強化薄弱環節,科學合理確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數量、規模及布局。 二、堅持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 切實落實政府在制度、規劃、籌資、服務、監管等方面的責任,維護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大力發揮市場機制在配置資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元化醫療衛生服務需求。 三、堅持分類指導與效能提升 充分考慮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醫療衛生資源現狀,統籌不同類型、層級的醫療衛生資源的數量和布局,分類制訂配置標準。合理控制公立醫院資源規模,推動發展方式轉變;提高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的服務能力和水平;促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著力提升服務能力。 四、堅持公平與效率統一 優先保障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可及性,促進公平公正。注重醫療衛生資源配置與使用的科學性與協調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實現公平與效率的統一。 第三章 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設置與資源配置標準 第一節 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設置 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主要包括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等。醫院分為公立醫院和社會辦醫院。縣級以下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為公立和社會辦兩類。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主要為政府辦專業公共衛生機構。 第二節 醫療衛生資源配置 一、床位配置 根據常住人口規模合理配置床位,重在調控公立醫院床位的不合理過快增長。到2020年,全縣每千常住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達到3.60張,其中,醫院2.40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1.20張。在醫院床位中,公立醫院床位數2.10張,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0.30張為社會辦醫院預留規劃空間。 表1:臨沭縣每千常住人口床位配置指標
二、人員配備 著重增加醫療衛生技術人員數量,提高醫護比,增加公共衛生人員和全科醫生數量。到2020年,執業(助理)醫師數每千常住人口達到1.55人,注冊護士數達到1.95人,醫護比達到1:1.25,縣辦醫院床護比不低于1:0.4。公共衛生人員數達到每千常住人口0.83人,全科醫生數達到每萬常住人口2人。 表2:臨沭縣每千常住人口執業(助理)醫師和注冊護士 配置指標
三、信息資源配置 加強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設,建設人口健康信息化管理平臺,形成全員人口、基礎資源、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數據庫基本覆蓋全縣人口并實現信息動態更新,深化公共衛生、計劃生育、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管理、綜合管理等業務應用系統的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支撐遠程醫療、分級診療、防治結合、醫養結合、健康管理等醫療健康業務應用。積極推進各級各類衛生計生機構信息化和智慧醫院建設,提升應用水平。大力推進“互聯網+”醫療健康信息化建設,實現網上預約、線上支付、在線隨訪、健康咨詢和檢查檢驗結果在線查詢等服務,增強群眾獲得感。推進居民健康卡應用集成,激活居民電子健康檔案應用,加強信息銜接、互聯互通,推動預防、治療、康復和健康管理一體化的電子健康服務。加強信息安全防護體系建設,確保信息安全和個人隱私安全。 四、大型設備配置 根據功能定位、醫療技術水平、學科發展和群眾健康需求,堅持資源共享和階梯配置,引導醫療機構合理配置適宜設備,逐步提高國產醫用設備配置水平,降低醫療成本。加強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規劃和準入管控,嚴禁公立醫院超常規裝備。逐步建立大型醫用設備共用、共享、共管機制。建立縣域醫學影像中心,推動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檢查、醫院診斷”的服務模式,提高基層醫學影像服務能力。 五、技術配置 健全醫療技術準入和臨床應用管理制度,對醫療技術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圍繞常見疾病和健康問題,加快推進適宜衛生技術的推廣運用。整合優質醫療資源,加強對臨床專科建設的引導和支持,提高基層和區域的專科水平,著力打造以臨床重點專科為支撐、以特色科室為重點,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高層次醫療服務體系。注重中醫藥科技創新,強化中醫藥技術推廣使用。 第四章 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 第一節 醫 院 一、公立醫院 (一)功能定位。縣辦公立醫院主要承擔縣域內居民的常見病、多發病診療,急危重癥搶救與疑難病轉診,培訓和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承擔相應公共衛生服務職能以及突發事件緊急醫療救援等工作,是政府向縣域內居民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重要載體。 (二)機構設置。依據我縣常住人口數,設置1個縣辦綜合醫院(縣人民醫院)和1個縣辦中醫類醫院(縣中醫醫院)。規劃期內縣人民醫院完成新院區建設任務。 (三)床位配置。根據常住人口規模合理配置公立醫院床位規模,重在控制床位的過快增長。按照每千常住人口醫院床位數2.4張,其中縣辦醫院床位數2.1張。 (四)人員配備。以執業(助理)醫師和注冊護士配置為重點,以居民衛生服務需求量和醫師標準工作量為依據,結合服務人口、經濟狀況、自然條件等因素配置醫生和護士的數量,合理確定醫護人員比例。加強兒科醫師、精神科醫師、助產士、藥師等緊缺醫技人員培養。承擔臨床教學、帶教實習、支援基層、應急救援、醫學科研等任務的醫療衛生機構可以適當增加人員配備。未達到床護比標準的,原則上不允許擴大床位規模。 (五)單體規模。嚴格控制公立醫院單體(單個執業點)床位規模的不合理增長,根據轄區人口數量合理確定床位規模。縣辦綜合性醫院床位數一般以500-1000張左右為宜。 (六)縣辦醫院設置。綜合考慮縣直醫院服務半徑、服務需求、床位利用率、現狀床位等因素,縣辦醫院設置情況如下。 表3:縣辦醫院設置情況表
二、社會辦醫院 社會辦醫院是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元化醫療服務需求的有效途徑。社會辦醫院可以提供基本醫療服務,與公立醫院形成有序競爭;可以提供高端服務,滿足非基本需求;可以提供康復、老年護理等緊缺服務,對公立醫院形成補充。 到2020年,社會辦醫院規劃設置,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0.3張床位為社會辦醫院預留規劃空間,同步預留診療科目設置和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空間。優先支持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引導社會辦醫院向規范化、高水平、規模化方向發展,發展專業性醫院管理集團。鼓勵社會資本向康復醫院、老年病專科醫院、護理院、臨終關懷醫院等老年專業醫療服務機構投入。注重提高社會辦醫質量,扶持一批具有影響力、競爭力、高層次的社會辦醫療衛生機構。 優化社會辦醫環境,推進非公立醫療機構與公立醫療機構在市場準入、技術準入、社會保險定點、重點專科建設、學術交流、職稱評定、等級評審等方面同等待遇。精簡優化審批流程,完善規劃布局和用地保障,對所有醫療機構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準入、統一監管。 推行屬地化管理,加強全行業監管,依法規范社會辦醫療機構的從業行為,嚴厲打擊非法行醫,保障醫療質量和安全。 第二節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一、功能定位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主要職責是提供預防、保健、健康教育、計劃生育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服務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復、護理服務,向醫院轉診超出自身服務能力的常見病、多發病及危急和疑難重癥病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要包括鎮街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村衛生室、醫務室、門診部、診所等。 鎮街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以及常見病、慢性病、多發病的診療、護理、康復等綜合服務,并承擔轄區內的公共衛生管理工作,負責對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的綜合管理、技術指導和鄉村醫生的培訓等。鎮街衛生院分為中心鎮街衛生院和一般鎮街衛生院,中心鎮街衛生院除具備一般鎮街衛生院的服務功能外,還應承擔周邊區域內一般鎮街衛生院的技術指導,并著重強化醫療服務功能,提升急診搶救、二級以下常規手術、正常分娩等醫療服務能力。 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在鎮街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統一管理和指導下,承擔轄區內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等工作。 單位內部的醫務室負責本單位或本功能社區的基本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 其他門診部、診所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根據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關醫療衛生服務。政府可以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對其提供的服務予以補助。 二、機構設置 鎮街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照鎮街行政區劃或一定服務人口進行設置。到2020年,實現政府在每個鎮街辦好1所標準化建設的鎮街衛生院,在每個街道范圍或每3萬-10萬居民規劃設置1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根據鎮街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覆蓋情況以及服務半徑、服務人口等因素合理確定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的配置數量和布局。按照2000-4000人的服務人口或行政村范圍的原則設置一所村衛生室,鎮街衛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不設村衛生室,每所村衛生室配有2-4名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醫護人員。鼓勵鎮街衛生院領辦或延伸舉辦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覆蓋不到的地方,根據需要設置社區衛生服務站作為補充。按中共臨沭縣委、臨沭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醫療衛生體系建設的意見》(沭發〔2016〕10號)在未來5年規劃期內全縣共設置292處村衛生室,10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站。 個體診所等其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不受規劃布局限制,由市場進行調節。 三、床位配置 按照所承擔的基本任務和功能合理確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床位規模,重在提升床位質量,提高使用效率。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達到1.2張,重點加強護理、康復病床的設置。 四、人員配備 加強基層人才培養和引進,實施基層和緊缺人才隊伍建設工程。著力加強全科醫生培養工作,做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促進鄉村醫生向執業(助理)醫師過渡,提高鄉村醫生執業(助理)醫師比例。鎮街衛生院原則上按每千人口1-1.5名人員編制配備,其中專業技術人員所占編制不低于總編制90%,用于全科醫生、專業公共衛生人員、中醫藥人員的編制分別不低于專業技術人員編制的20%、20%、10%。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層衛生人員數達到3.5人以上,基本實現每萬居民配備2名全科醫生。農村按照每千服務人口不少于1名的標準配備鄉村醫生,每所村衛生室至少有1名執業(助理)醫師或具備專科以上學歷鄉村醫生。 根據鎮街病人來源,綜合考慮服務半徑、服務需求、床位利用率、現狀床位等因素,鎮街衛生院設置情況如下。 表4:臨沭縣鎮街衛生院設置情況表
第三節 專業公共衛生機構 一、功能定位 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是向轄區內提供專業公共衛生服務,并承擔相應管理工作的機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主要包括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綜合監督執法機構、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急救中心(站)等,原則上由政府舉辦。 縣辦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的主要職責是,完成上級下達的指令性任務,承擔轄區內專業公共衛生任務以及相應的業務管理、信息報送等工作,并對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相關公共衛生工作進行技術指導、人員培訓、監督考核等。 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要轉變發展理念,由傳統的“人群疾病預防控制為目標”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轉向“全程健康管理為導向”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重構公共衛生服務網絡體系,逐步將分散的專業公共衛生服務機構整合為一體,發揮整體效益。建立公共衛生大學科,構建公共衛生大數據,提升利用、分析大數據的技能,提高監測、預測、預警、處置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創新公共衛生服務與管理模式,積極探索實施全程健康管理工程。 二、機構設置 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要按照轄區常住人口數、服務范圍、工作量等因素合理設置。加強區域公共衛生服務資源整合,鼓勵組建綜合性公共衛生服務中心,我縣行政區劃內同類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原則上只設一個。縣級以下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鎮街衛生院(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站)和村衛生室、計劃生育服務室承擔相關工作。 設置1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不再單設其他專病預防控制機構,目前單設的專病預防控制機構,將逐步整合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設置1處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機構,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方面的綜合監督執法職能。 設置1所政府舉辦、標準化的婦幼保健服務機構,為婦女兒童提供以孕產保健、兒童保健、婦女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為重點,以必要的臨床診療技術為支撐的婦幼健康服務;承擔轄區婦幼衛生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業務管理、信息收集和技術支持工作。2020年,縣婦幼保健院按照“省選設、市縣合、鄉加強、村共享”的原則,加快推進婦幼保健與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資源整合。 以專業精神衛生機構為主體、綜合性醫院精神科為輔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精神疾病社區康復機構為基礎,建立健全精神衛生服務體系和網絡。設置1個精神衛生中心,承擔精神衛生技術管理和指導職能,負責醫療、預防、醫學康復、健康教育、信息收集、培訓和技術指導等工作。二級以上公立綜合醫院均要設立精神科。 依托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醫院,加強縣急救分中心建設。 三、人員配備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衛生人員數達到0.83人,各級各類公共衛生人才基本滿足工作需要。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人員編制按照《關于印發山東省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機構編制標準實施意見的通知》(魯編辦發〔2016〕5號)有關標準核定。其中,專業技術人員占編制總額的比例不低于85%,衛生技術人員比例不低于70%。 縣衛生計生監督執法機構人員編制按照省衛計委、省編辦等《關于進一步加強衛生計生領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工作的實施意見》(魯衛監督發[2016]3號)有關標準核定。 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應當按照區域內人口數及承擔的精神衛生防治任務配置公共衛生人員。全縣精神科執業(助理)醫師數量達到每10萬人口3.8名以上。85%以上的鎮街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配備有資質的專職或兼職精神科醫師。 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應當根據當地服務人口、社會需求、交通狀況、區域衛生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規劃以及承擔的功能任務等合理配備人員。縣級人員編制按服務區域人口1:10000的比例配備。縣、鄉級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中衛生技術人員比例應當不低于總人數的80%。 急救分中心人員數量應當根據服務人口、年業務量等進行配備。 第五章 人才培養和使用 第一節 人才培養 加強衛生計生人才隊伍建設,注重醫療衛生、公共衛生、中醫藥以及衛生管理人才的培養,制定有利于衛生人才培養使用的政策措施。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和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培養合格臨床醫師。以衛生計生人員需求為導向,開展和完善繼續醫學教育,提升衛生計生人才隊伍整體素質。 擴充公共衛生人才隊伍,完善績效考核機制,合理確定公共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水平,保障人才隊伍穩定性。 充分利用好山東省實施醫學生免費教育工作的政策,加快鎮街醫學人才引進力度;完善利用衛生院編制,公開招聘醫學專業畢業生到村衛生室工作制度。加強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健全在崗培訓制度,鼓勵鄉村醫生參加學歷教育,創造良好的職業發展條件,鼓勵和吸引醫務人員到基層工作。到2020年,實現城鄉每萬名居民有2名全科醫生。加強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建設和管理,開展全科醫生培訓,增強全科醫生隊伍,提高其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能力。 通過政策引導、經濟補貼,高層次人才引進等方式引進高學歷人才、知名專家、學科帶頭人等高層次人才。通過學歷提升、專業調整、訂單培養、人才引進等措施,大力開發兒科、康復、影像、精神等急需緊缺專門人才。支持中醫類人才培養。鼓勵探索衛生技術人員“縣管院用”、“縣鄉一體化”管理等模式,逐步實現縣域內醫療衛生人員統籌調配使用。 第二節 人才使用 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主要內容的事業單位用人機制,完善崗位設置管理,保證專業技術崗位占主體(原則上不低于80%),推行公開招聘和競聘上崗。健全以崗位職責要求為基礎,以品德、能力、業績為導向,符合衛生人才特點的科學化、社會化評價機制,完善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制度,促進人才成長發展和合理流動。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服務質量、服務數量和服務對象滿意度為核心、以崗位職責和績效為基礎的考核和激勵機制,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人員收入分配重點向關鍵崗位、業務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績的醫藥衛生人才傾斜。建立以政府投入為主、用人單位和社會資助為輔的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投入機制,優先保證對人才發展的投入,為醫藥衛生人才發展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創新公立醫院機構編制管理,合理核定公立醫院編制總量,并進行動態調整,逐步實行編制備案制,探索多種形式用人機制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 第六章 工作重點與措施 一、建立政府主導的多元化投入機制 堅持基本醫療公益性,逐步加大政府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公立醫院基本建設、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等方面的投入。進一步鼓勵多元化辦醫,鼓勵醫師到基層多點執業。允許社會資本以聯合、參股、兼并、收購、托管等形式,參與公立醫院改制重組。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發展健康服務業,鼓勵社會資本舉辦康復、養老、兒童、護理等專科醫療機構或者高端服務機構,滿足群眾多元化、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需求。建立社會力量參與公共衛生工作的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公共衛生工作,并加強技術指導和監督管理。建立政府醫療衛生投入隨地方財政收入的增長而逐步增長機制。 二、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 開展公立醫院內涵提升,在維護公益性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公立醫院在基本醫療服務提供、急危重癥和疑難病癥診療方面的骨干作用。深入推動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統籌推進補償機制、價格調整、人事分配、法人治理等各項改革。設立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建立高效政府辦醫體制,建立完善公立醫院社會責任和運 行績效考核評價機制,探索由專業評價委員會或第三方機構對公立醫院開展綜合評價。 三、加快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 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原則,以提供系統性、連續性醫療服務為目標,以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診療為突破口,綜合運用醫療、醫保、醫藥、價格等手段,提升服務能力,加強政策引導,強化約束激勵,建立不同層級醫院之間,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立醫院與社會辦醫院之間的分工協作機制,完善雙向轉診程序,重點暢通患者向下轉診渠道。2020年,建立健全符合我縣實際的分級診療制度,全面實施分級診療。 四、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 按照填平補齊原則,持續開展“衛生強基工程”,優化資源配置,解決制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的房屋、人員編制等問題,提升基層服務能力,重點加強中醫、兒科、婦產、精神衛生、傳染病、老年護理、口腔、康復等薄弱領域服務能力建設。完善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的城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在每個街道或按每3-10萬居民規劃設置1所標準化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鼓勵城市醫院舉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強化村衛生室、鎮街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標準化建設,2020年達標率達到95%以上。新建居住區和社區要按照相關規定保障基本醫療衛生設施配套。 2017年起,完成9處需新建衛生院門診樓、96處需新建改建村衛生室、196處需改造提升衛生室建設任務,完成鎮村兩級醫療機構統一標識工作,逐步更新鎮、村醫療設備。通過基本建設、人員培訓、設備更新等手段逐步更新提升現有基層醫療機構醫療力量,到2020年前基本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五、進一步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 貫徹落實扶持中醫藥事業發展政策,擴大中醫藥服務覆蓋面和服務半徑。加強中醫重點專科建設,充分發揮重點專科的引領和帶動作用,整體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開展基層醫療機構國醫堂中醫藥技術骨干培訓工作,3年內計劃培訓中醫藥技術骨干300-400名。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醫藥健康管理項目人群覆蓋率。增選中醫優勢病種試點數量,擴大試點范圍,持續深化中醫優勢病種收費方式改革。規范中醫非藥物診療技術,擴大納入醫保支付的中藥制劑、針灸、治療性推拿等中醫非藥物診療技術范圍,鼓勵提供和使用適宜的中醫藥服務。 六、提升公共衛生服務水平 大力加強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建設,強化醫療機構公共衛生職能,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加強重大疾病綜合防治,普及預防保健知識,提高群眾健康意識。推進“健康山東”行動,積極開展全縣居民健康素養干預活動,積極創建健康促進示范縣。實施以婦女兒童、老年人為重點的關愛行動,全面實施出生缺陷干預工程,國家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老年人慢性病管理等公共衛生項目。推進醫養結合機構養老、居家護理以及高端養老服務機構建設。推動計劃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數量為主向調控總量、提升素質和優化結構并舉轉變。加大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的幫扶力度,妥善解決生活照料、養老保障和精神慰藉等問題。鞏固省級衛生縣城創建成果,建立完善長效管理機制,2017年啟動國家級衛生縣城創建工作。 七、加快推進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設 綜合利用衛生計生網絡信息專網、政務專網、互聯網,構建覆蓋城鄉的高效、穩定、安全的人口健康信息網絡,加快推進衛生計生行業信息共享交換和業務協同。統籌建設全員人口信息數據庫、基礎資源數據庫、居民電子健康檔案數據庫、電子病歷數據庫和決策支持數據庫,支撐公共衛生、計劃生育、醫療服務、藥品管理、價格信息、財務管理等重點業務應用。建設標準統一、融合開放、有機對接、分級管理、安全可靠的區域信息平臺。力爭到2020年,形成覆蓋全縣的一體化人口健康信息網絡,實現全縣人口健康就醫“一卡通”。 第七章 組織實施與監督評價 一、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縣政府通過制定和實施本規劃,確定本縣衛生資源配置水平、調整原則和工作重點,統一規劃和布局全縣衛生資源。要切實加強對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的領導,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列入政府的工作目標和考核目標,強化衛生事業宏觀調控。 (二)明確部門職責 衛計、發改、財政、規劃、國土、人社、編制等部門要認真履行部門職責,協調一致地推進區域衛生規劃工作。衛生計生部門要制訂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并適時進行動態調整;發展改革部門要將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安排,依據規劃對新改擴建項目進行基本建設管理;財政部門要按照政府衛生投入政策落實相關經費;規劃和國土管理部門要依據城鄉規劃,加強醫療衛生建設用地規劃管理,合理安排用地供給,優先保障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用地;機構編制部門要依據有關規定和標準統籌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快醫保支付制度改革;其他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做好相關工作。 二、加強監督 要將納入規劃作為建設項目立項的前提條件。所有新增醫療衛生資源,特別是公立醫院的設置和改擴建、病床規模的擴大、大型醫療設備的購置,無論何種資金渠道,必須按照區域衛生規劃的要求和程序,嚴格管理。建立公立醫院床位規模分級備案和公示制度,新增床位后達到或超過1500張床位以上的醫院,需報省、國家衛生計生部門備案(中醫類醫院同時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備案)。對嚴重超出規定床位數標準,未經批準開展項目建設、擅自擴大建設規模和提高建設標準等的公立醫院,要進行通報批評,暫停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等級評審和財政資金安排。 縣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落實各項政策,開展相應指導和評價,以推動規劃落實,實現醫療衛生資源有序發展、合理配置、結構優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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