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各部門單位,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為深入實施“工業強縣、創新發展”戰略,加快培育產業轉型升級新動能,有力激發企業創新活力、發展潛力和轉型動力,根據《〈中國制造2025〉山東省行動綱要》(魯政發〔2016〕9號)、《關于進一步扶持工業企業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意見》(沭政發〔2019〕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企業兩化融合發展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計劃。
一、工作目標
到2023年底,智能制造支撐環境明顯改善,數字化、網絡化和智能化在重點行業和龍頭企業率先應用,賦能效應凸顯。
——支撐環境進一步完善。加快推進接入網及城域網建設,互聯網城際出口帶寬達到1000G,企業專線覆蓋率達到60%以上。5G網絡實現城鄉駐地全覆蓋,優先保障工業5G覆蓋需求。
——智能化水平進一步提升。加快實施智能技改,提升工業自動化程度,流程型制造企業數據自動采集率達到90%以上,離散型制造企業裝備數控化率超過50%。構建并推動ERP、PLM、MES等工業信息化平臺建設,實現數據的互聯互通,建立面向生產全流程、管理全方位、產品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制造新模式。
——示范效應進一步增強。大力推進企業“互聯網+”創新項目(平臺)建設,積極探索5G及物聯網技術在工業領域的應用。爭創1家省級智能制造標桿企業,2個省級產業互聯網平臺,打造3個省級“優勢產業+人工智能”項目,4個5G應用場景,帶動一批中小企業實施智能技改。
二、政策措施
以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為切入點,推動智能制造在生產經營各環節深入應用,并配套以下獎補措施。
(一)對支撐能力提升的扶持。一是持續推動“企業上云”。對“企業上云”項目給予合同額20%的一次性補貼,單個合同補貼額不超5萬元。二是培育特色產業(工業)互聯網平臺。對市級以上部門認定的產業(工業)互聯網平臺,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三是推進“貫標”認證。對已獲得國家、省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且按要求取得認證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四是開展互聯網牽手行動。聯合電信運營商制定云網融合優惠套餐,大幅降低中小企業互聯網專線接入費用。
(二)對“智制”水平提升的扶持。一是開展智能制造診斷服務。對與服務商簽訂診斷合同并于診斷后實施智能化改造的企業,給予診斷合同最高不超20萬元補貼。二是推動生產線智能化改造。對已完成的MES系統集成項目,按設備發票5%或技術服務合同金額30%給予一次性補貼,單個企業最高不超50萬元。三是提升高端裝備智能化水平。對獲國家、省首(臺)套技術裝備認定,且裝備實現自我感知、自我診斷、智慧決策水平的裝備,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四是開展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認定。對獲得國家、省級及省級以下認定的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在《關于進一步扶持工業企業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意見》(沭政發〔2019〕3號)政策基礎上分別再給予獎勵20萬元、15萬元。
(三)對創新應用提升的扶持。一是內網改造和標識解析應用試點。對企業與基礎電信企業合作,利用5G、WIFI6及IPv6協議對工業基礎網絡進行升級改造,探索利用工業互聯網標識實現各層級互聯互通,試點項目給予服務合同內一次性補貼10萬元。二是打造一批應用示范項目。對獲得國家、省、市認定的工業互聯網示范(試點)、優勢產業+人工智能、5G試點(示范)項目,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工信局作為牽頭部門,要會同各鎮街、經濟開發區和財政等有關部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推進智能制造工作協調機制,統籌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
(二)強化政策落實。縣財政每年設立300萬元兩化融合專項資金用于政策激勵。項目獎補原則上按照“企業申請、主管部門初審、第三方審計、財政部門復核、縣政府審批”的程序確定,年底由縣工信局組織專項申報,具體申報細則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營造發展氛圍。加強行業對接,推動行業合理開放數據,引導行業服務機構面向重點行業提供行業解決方案,推廣行業最佳應用實踐。面向基礎條件好和需求迫切的行業、企業,遴選一批示范帶動作用強、可復制可推廣的應用案例,加強典型經驗交流推廣。
本行動計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計劃中涉及項目與國家、省、市各級不重復獎勵。本計劃由縣工信局負責解釋,并根據實施情況適時進行修訂。
附件:《臨沭縣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認定管理辦法》
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4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臨沭縣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認定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智能制造是中國制造2025的主攻方向,是制造業轉型升級的重要手段,是未來工業發展的主要趨勢。為加快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引領制造業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決定在全縣組織開展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認定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臨沭縣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的認定工作遵循企業自愿、擇優確定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每年認定一次。
第三條臨沭縣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的認定和撤銷等管理工作由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各鎮街和經濟開發區負責所轄區域的項目申報、指導和相關管理工作。
第二章 認定條件
第四條基本條件:
1.在我縣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正常經營2年及以上。
2.數字化車間或智能工廠已投入運營,且在降低運營成本、縮短產品研制周期、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產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方面已取得顯著成效,并持續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長性。
第五條數字化車間申報條件:
1.車間總體設計、工藝流程及布局基于數字化建模,產品基于三維模型設計與仿真,建立產品數據管理系統(PDM/PLM),實現產品設計、工藝數據的集成管理。
2.流程型制造裝備數控化率不低于70%,并設立中央控制室,確保每一臺關鍵設備都是在線模式,監控設備運轉參數。離散型制造裝備數控化率不低于50%,并實現高檔數控機床、工業機器人、智能裝備等關鍵技術裝備之間的信息互聯互通與集成。
3.建立車間制造執行系統(MES),實現計劃、調度、質量、設備、生產、能效等管理功能。建立企業資源計劃系統(ERP),實現供應鏈、物流、成本等企業經營管理功能。建立工廠內部通信網絡架構,實現制造執行系統(MES)和企業資源計劃系統(ERP)的信息互聯互通。
4.建有工業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術防護體系,具備網絡防護、應急響應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5.實現運營成本降低10%以上,生產效率提高20%以上,產品研制周期縮短20%以上,產品不良品率降低10%以上。
第六條智能工廠申報條件:
1.至少具備1個數字化車間,如產品生產流程涉及多個車間,則至少應具備2個以上數字化車間。
2.產品規劃、開發設計、生產制造、運維服務等全過程數字化,可實現設計開發與生產之間的及時響應、持續改進、全流程創新。
3.物流配送過程廣泛應用二維碼、條形碼、電子標簽、移動掃描終端等自動識別技術設施,車間物流實現自動挑選、實時配送和自動輸送。
4.原料供應、生產管理、倉儲物流等環節實時記錄產品信息,實現產品信息可追溯;關鍵工序可實現產品質量在線檢測、報警和診斷分析;車間環境可實現智能檢測、調節、處理功能;對主要用能設備可實現檢測與控制。
5.對生產的最終產品,運用數據挖掘、性能監控、物聯網智能終端等技術設備,實現對產品的遠程監測與控制、故障自動化分析與處理。
第三章 認定程序
第七條組織申報。由各鎮街、經濟開發區組織企業申報數字化車間或智能工廠,并對企業上報的材料進行初審,出具初審意見,加蓋公章后報縣工信局。
第八條 評審認定。縣工信局組織專家對報送的初審材料進行評審,提出預選名單,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期5天,無異議后行文認定。
第四章 管理措施
第九條申報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項目需為已建成項目,通過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認定后不再開展復評。
第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撤銷其數字化車間或智能工廠稱號:
(一)所在企業自行要求撤銷的;
(二)所在企業被依法終止的;
(三)弄虛作假、違反相關規定或有其它違法行為的。
第十一條因第十條第(一)(三)項原因被撤銷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稱號的,收回獎勵資金,兩年內不再受理其認定申請。
第十二條上報市級以上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和智能制造專項項目原則上從獲得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的企業中推薦。
第十三條稱號有效期為五年。
第十四條已獲得市級以上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重復支持。鼓勵鎮街、經濟開發區對認定的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給予支持。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臨沭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