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臨沭縣公租房申請公告 | ||||||||||||||||||||||||
| 2023-06-05 點擊數: | ||||||||||||||||||||||||
|
||||||||||||||||||||||||
|
||||||||||||||||||||||||
|
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住建部令第11號)、《關于進一步推進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工作的指導意見》(魯建住字[2019]8號)等文件規定,對騰退的公租房進行再分配,現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況 本次分配的房源(具體以搖號前數據為準),主要位于第一城小區20平方米戶型和濱海西街民馨家園小區部分戶型。 二、申請人具備的條件 1.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申請條件: (1)家庭成員至少有1人具有縣城建成區常住戶口1年以上(東至城東一路,西至225省道,南至泰安路,北至327國道); (2)申請人家庭提交申請(指從提交申請的上個月底起算,上推12個月)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我縣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 (3)申請家庭在我縣建成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家庭原有房屋上市交易1年內不能提交申請),無商業性房產,未享受過拆遷貨幣補償或房屋產權調換、房改房,也未享受過其他保障性住房; (4)申請人(包括共同申請人)無超過5萬元(裸車含稅價格,以購車發票稅后價格為準,二手車無發票的需到正規評估公司評估車的價值)的車輛(兩輛車以上不論價值,均不符合條件); (5)申請家庭保障人口名下無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工商注冊; (6)單身人員家庭申請公租房的,除滿足上述條件外,未婚者需要達到晚婚年齡;離異者,離異者時間應達到1年以上。 2、新就業人員及城鎮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需由申請人所在單位按照相關規定統一向縣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不直接受理個人申請: (1)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新就業人員可以通過所在單位(申請3年過渡期實物保障): ①具有我縣的縣城建成區常住戶口或者居住證; ②已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已正常繳納社會保險和公積金,未享受財政列支的其他住房補貼; ③申請家庭在縣城建成區范圍內無私有房產,無商業性房產,未享受過拆遷貨幣補償或房屋產權調換,也未享受過其他保障性住房; ④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有效期為3年,合同期滿,不予續租,必須退出,符合變更保障類別的,重新申請保障。 ⑤全日制學校畢業未滿5年;且2021年1月1日后在我縣范圍內首次辦理就業登記。 (2)同時具有下列條件的外來(指本縣縣城建成區以外)城鎮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可以通過所在單位申請公租房: ①城鎮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已連續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是指從其提交申請的上一個月計算,申請人已在我縣范圍內連續繳納保險(主要指養老保險)1年以上(含1年); ②已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 ③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我縣城鎮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70%; ④在縣建成區范圍內無私有住房,無商業性房產,未享受過拆遷貨幣補償或房屋產權調換,也未享受過其他保障性住房; ⑤申請人(包括共同申請人)無超過5萬元(裸車含稅價格,以購車發票為準,二手車無發票的需到正規評估公司評估車的價值)的車輛(兩輛車以上不論價值,均不符合條件); ⑥申請家庭保障人口名下無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工商注冊。 三、提供材料 1、每個家庭確定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符合條件的家庭成員為申請人,其它家庭成員為共同申請人,填寫《臨沭縣保障性住房申請審核檔案》(1份); 2、家庭成員有效身份證(驗原件交復印件),戶口簿或戶籍證明、結婚證、未婚證明、離異證明或喪偶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3、新就業申請人員全日制學歷或學位證書及勞動合同(驗原件交復印件)。(1份) 4、外來務工人員提供勞動合同(驗原件交復印件)(1份)。 5、保障家庭成員有戶籍在建成區內,需提供戶籍所在村(居)委會出具的住房情況證明。 四、申請、審核程序 (一)個人申請:對照“一、申請條件、二、提供材料”中要求,準備相關表格(可以自行下載打印)和證件等材料。 (二)村居(或單位)初審及公示:村居(或單位)受理住戶申請后,對申請人的戶口、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等情況進行審核并入戶調查,提出初審意見并張榜公示,公示期為7日;公示無異議的,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后報鎮街(或單位主管部門)審核。 (三)鎮街(或單位主管部門)審核:鎮街(或單位主管部門)核實并簽署意見蓋章后,將申請審核檔案和公示說明一并報送調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政務服務中心6樓635室)。 (四)調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再次核實申請人財產、住房等信息,將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人在新聞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日,公示無異議的將作為保障對象予以登記,通知搖號選房,簽訂租賃協議等手續后配租。 五、公租房分配標準 單人家庭選擇20平方米以下戶型(紅石湖),雙人家庭選擇37平方米以下戶型,三人及以上家庭選擇其他房屋。(具體選擇房源在搖號前根據申請人數確定,確保人口與住房面積符合政策規定) 六、個人申請及單位初審報送時間 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26日,一次集中受理。 七、受理地址: 臨沭縣政務服務中心6樓635室 咨詢電話:0539- 6212962 八、注意事項: 1、申請審核檔案由調查人用黑色筆正楷填寫,由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簽字確認,單位及單位主管部門蓋章、簽字。 2、申請人如虛報或者瞞報家庭住房、收入、財產等不實情況,已經查實的將列入失信黑名單,5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3、所分樓層都比較高,請自行打印申請材料。 4、網址:http://m.gsmyi.com.cn/,搜索“公租房申請”。 附件:臨沭縣保障性住房申請審核檔案 申請公租房授權委托書(單位) 住房租賃合同示例樣本(僅供參考) 村居出具住房情況證明參考文本 |
||||||||||||||||||||||||
|
附件【臨沭縣保障性住房申請審核檔案.pdf】 附件【臨沭縣公租房單位申請表(新就業和外來務工人員填寫).doc】 附件【住房租賃合同示例樣本(住房補貼).wps】 附件【村居出具住房情況證明參考文本.docx】 |
||||||||||||||||||||||||
|
|
||||||||||||||||||||||||
| 【關閉窗口】 | ||||||||||||||||||||||||
智能問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