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本機關制作和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并由本機關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除予公開的外,由本機關負責主動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中國臨沭網站上查閱本《指南》。 本《指南》將根據情況變化和需要進行更新。 一、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本機關在職責范圍內,負責主動或依申請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 (一)機構職能 主要包括:本機關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能情況;機構領導及分工情況;內設機構設置及職能情況;下(直)屬單位設置及職能情況等。 (二)政策法規 主要包括:由本縣制定、與本機關職責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由縣政府發布、與本機關職責相關的規范性文件等。 (三)規劃計劃 主要包括:包括縣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劃綱要、政務服務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本機關年度工作要點、重點工作及階段性工作的計劃。 (四)統計數據 主要包括:行政執法統計年報等。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機關重要會議、活動的主要情況;人事任免事項,以及本機關職責范圍內依法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 二、獲取形式 (一)主動公開 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范圍。 1、公開形式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主要采取政府網站上公開形式。 本機關還將采用以下輔助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1)通過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和報刊、廣播、電視、政務微博、政務微信等公共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2)在局辦公室設有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到該查閱點查閱本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 2、公開時限 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除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見本《指南》第三條),負責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機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提出申請 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書面填寫《臨沭縣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件1)。《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中國臨沭網站上下載電子版,復制有效。 申請人對申請獲取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1)本機關受理書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除申請人當面提交《申請表》外,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2)本機關受理通過互聯網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申請人可通過互聯網在中國臨沭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向本機關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申請人向本機關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注冊登記、稅費繳納、社會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時,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當面向本機關提交書面申請。 本機關不直接接受通過電話、短信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2、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根據需要,可通過相應方式對申請人身份進行核對。 本機關收到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信息。 對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將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答復,詳見本機關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見附件2)。 本機關辦理申請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能夠當場答復的,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15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條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3、收費標準 不收費。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為: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臨沭縣正大街與振興北路交匯政務服務中心401室。 郵政編碼:276700。 辦公時間:5月-9月夏季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10月-4月冬季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539-6207001;傳真:0539-6207001。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的,可以向本機關提出更正申請,并提供證據材料。本機關將根據申請做出相應處理,并告知申請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 1、臨沭縣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2、臨沭縣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