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縣共有公共場所620家,依照《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衛生健康監督執法大隊依法對公共場所及經營性生活飲用水單位進行覆蓋式的監督檢查,監督覆蓋率100%,在監督檢查中共對違法經營的20家單位分別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和罰款的行政處罰。在公共場所量化分級制度管理方面,按照衛生部《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指南》、《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評分表》的標準和要求,已對住宿業和美容美發業實施了量化分級管理制度,量化率達100%,并且量化分級管理實行制度化和規范化。規范我縣公共場所的公共用具、用品的消毒,逐步切入通、排風衛生等工作難點,加強監督執法力度和技術指導水平,規范了我縣公共場所的衛生管理,改善公共場所的衛生環境,使公共場所的用品用具消毒、微小氣候的衛生質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大部分的單位增設了公共用品用具消毒間,部分旅店業委托有資質的洗消單位進行被褥洗滌消毒工作,旅店業、美容美發業的衛生環境有了極大的改善。盡管我們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公共場所的衛生質量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也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用品用具消毒不到位,少部分經營戶或單位(特別是美容美發行業)對用品用具的消毒認識不足,消毒工作不到位,衛生質量得不到保障。為了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杜絕疾病通過公共場所傳播流行,今后我們將加強衛生監督工作,進一步提高我縣公共場所衛生質量,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臨沭縣衛生健康監督執法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