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臨沭縣衛生健康局醫療機構處方、抗菌藥物使用監督檢查結果 | ||||||||||||||||||||||||
| 2021-11-20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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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處方管理辦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84號)、《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持續做好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發〔2020〕8號)、《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加強抗微生物藥物管理遏制耐藥工作的通知(國衛醫函〔2021〕73號)》等有關規定,臨沭縣衛生健康局開展了抗菌藥物供應目錄備案工作和抗菌藥物使用監督檢查工作。 截至目前,共監督檢查各級各類醫療機構356家,大部分醫療機構能夠做到處方開具規范,合理使用抗菌藥物,針對少數醫療機構處方、抗藥物使用不規范的現象,我局均下達監督意見書,責令立即改正,對違法行為給予立案處罰,立案18起。 下一步,我局將進一步加大處方、抗菌藥物的臨床應用檢查力度,發現問題嚴肅處理,對拒不改正的單位,依法查處,確保臨床合理使用抗菌藥物,有效控制細菌耐藥,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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